《百喻经卷上》8、山羌偷官库衣喻

发布时间:2021-12-06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译文:

  很久以前,有一位居住在山林的人,偷了国王仓库的东西后逃到了远方。国王知道后,立即派人四处打探寻找,捕获了山民,把他带到国王面前。国王马上追问山民衣物的来源。山民回答:“这衣服是我祖父留给我的。”国王让他把衣服穿好。由于衣服确实不是他的,所以不知道怎样穿。应该穿戴在手上的,却套在了脚上,应当扎在腰上的,却围在了头上。国王见了,确定是贼无疑,召集大臣讨论这件事,并说:“如果是你祖父留给你的衣物,你应熟悉这些衣物的穿法,为什么上下颠倒,戴在手上的却穿在脚下?所以不会穿,在于你的衣服肯定是偷来的,而不是你原有的衣物。”

  借这个故事作比喻:国王好比佛陀,国库的财产好比自然与认识的规律。愚蠢无知的山民,像其他各种思想派别,听到一些佛教的教义,就认为已经掌握了认识自然与现象的规律,自以为是,但并不能理解它的实质,就妄加断言,思维逻辑颠倒,不认识一切事物的真实形态、本性,以及真理的本质意义。这好像山民,得到国王的衣物,不懂怎么使用,上下颠倒地穿戴的道理一样。

  百喻经

  尊者僧伽斯那撰

  萧齐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译

  写在前面:

  《百喻经》佛教文学经典,以譬喻宣扬佛法义理。全书从《经藏》12部经中取九十八喻,加上引言及偈颂,概称“百喻”。行文短小精悍,诙谐机智,生动巧妙,文浅理深。

  百喻经卷上

  闻如是。一时佛在王舍城。在鹊封竹园。与诸大比丘菩萨摩诃萨及诸八部三万六千人俱。是时会中有异学梵志五百人俱。从座而起白佛言。吾闻佛道洪深无能及者。故来归问唯愿说之。佛言甚善。

  问曰。天下为有为无。答曰。亦有亦无。梵志曰。如今有者云何言无。如今无者云何言有。答曰。生者言有死者言无。故说或有或无。问曰。人从何生。答曰。人从谷而生。问曰。五谷从何而生。答曰。五谷从四大火风而生。问曰。四大火风从何而生。答曰。四大火风从空而生。问曰。空从何生。答曰。从无所有生。问曰。无所有从何而生。答曰。从自然生。问曰。自然从何而生。答曰。从泥洹而生。问曰。泥洹从何而生。佛言。汝今问事何以尔深。泥洹者是不生不死法。问曰。佛泥洹未。答曰。我未泥洹。若未泥洹云何得知泥洹常乐。佛言。我今问汝。天下众生为苦为乐。答曰。众生甚苦。佛言。云何名苦。答曰。我见众生死时苦痛难忍。故知死苦。佛言。汝今不死亦知死苦。我见十方诸佛不生不死故知泥洹常乐。五百梵志心开意解求受五戒。悟须陀洹果。复坐如故。佛言。汝等善听。今为汝广说众喻。

  原典:

  8、山羌偷官库衣喻

  过去之世,有一山羌①,偷王库物,而远逃走。尔时国王,遣人四出,推寻捕得②,将至王边,王即责其所得衣处。山羌答言:“我衣乃是祖父之物。”

  王遣著衣,实非山羌本所有故,不知著之,应在手者著于脚上,应在腰者返著头上。

  王见贼已,集诸臣等,共详此事,而语之言:“若是汝之祖父已来所有衣者,应当解著,云何颠倒,用上为下?以不解故,定知汝衣必是偷得,非汝旧物。”

  借以为譬:王者如佛,宝藏如法愚痴羌者犹如外道。窃听佛法,著己法③中,以为自有。然不解故,布置佛法,迷乱上下,不知法相④。如彼山羌,得王宝衣,不识次第⑤,颠倒而著,亦复如是。

  注释:

  ①山羌:居住在山林之中,以猎、牧为生的人。

  ②推寻捕得:推寻,打探寻找;捕得,追捕到。

  ③法:佛教的重要理论范畴。原始佛教认为:法是贯穿于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规律,一切物质世界的现象和人的精神、意识都是法的表现。宇宙间的一切现象既是瞬息万变的,又是统一的、互相联系的。人的认识的根本目的就在于通过自己精神的“反观内照”来认识法,从而得到真正的精神解脱。传说中佛陀在菩提树下的成正觉,即大彻大悟的智慧,就是认识了法,从而获得了彻底解脱的认识。但“法”这一理论范畴并非创自佛教,佛教借用了“法”这个范畴,并赋予了新的含义,使之成为支配自然现象以及人类精神活动的普遍规律。佛典中所谓“法建世间”的含义充分表现了“法”的重要意义。

  ④法相:主要有六种含义,分别是指:各种法的特质;对事物的观念;诸法的差别与形态;现象存在的形态;事物存在的形态;现象界的事物。本文指一切事物的真实形态,诸法的本性,即真理的特质。参见《维摩经》、《法华玄义》,罗什译《小品般若》等。

  ⑤次第:等次、位次,本文指使用的方法。

  解说:

  各教各派的学说,相互之间有著吸纳、融合,自是不可免的,然而需以我为主,有条件地利用,否则便像机关木人一般,虽能有模有样地动作,而里面却没有自身的主意。

  辨析:

  这是一个聪明理智的国王和狡黠山民之间答对的传说故事。山羌(羌,我国南北朝时少数民族的族名,早在殷周时就杂居中原,原译文用此译法,我们理解为山民更加妥当。)他取国库之物,远逃而去,终被缉拿归案。国王逮住山民并未严加拷打,而是以智取人;山民并未绝望,而是极力狡辩。但是,假的就是假的,是非黑白不容混淆。从这个角度上讲,这个故事本身是有认识意义的。至于比喻部分,颇有玄机,其“法”的佛家内涵中,具有辩证思维的特质,学者应认真探究,不应一概而论,妄自菲薄。

  摘自:1、《百喻经注释与辨析》荆三隆 邵之茜著

  2、《百喻经注释》弘学注释

  3、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