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佛教“业力”的理解

发布时间:2021-11-27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一、引言

  现代心理学描述了人类意识活动的一种现象,或者说人脑的一种功能,那就是对于具体事物或者概念、理论,人们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知识将未能体验或未能了解的部分自动推理出来,补充上去。这使得我们在看见一个被遮住身体的人时,凭借头部即可认知全身,而不会被半个身子的表象吓坏。同样,这也是生活中我们常常赞许的一种能力——“举一反三”的根源。这种与生俱来的认知能力使得我们的推理思维超越了地球上的其他动物,成为万物之灵。但是,这种能力同样会引发认知上的问题——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当大脑根据经验常识推理的部分与真实情况有差距时,这种大脑机制就会让我们的认知发生错误,产生错觉。所以,这种大脑机能令人类的认知能力极大提高,同时也加大了人类认知错误的风险。在我看来,这个问题也许就是佛教中常说的“所知障”的现代科学解释。

  为什么要在谈“业力”之前提到“所知障”呢?

  我们知道因果轮回理论是佛教的基础理论,这个理论得以成立的核心问题就是业力——正是因为业力,因果之间才有了某种必然联系,有情众生才能够生死轮回。

  但是,与现代理论的建立方式不同,佛经是佛应机而说的,是佛针对弟子所提问题的解释,并非现代科学中常见的系统性的著作,因此,并没有一部直接、系统、全面、完整建立三世因果理论的经典。而这一理论更多的是他的弟子和后学教徒,在诸多经典的基础上,依据自己的修证和理解,总结出来的。这些后学弟子有可能理解到了佛的真意,也有可能出现误解。这样,教外之人依据自己之前的经验误解佛法,教内学人执着于前面的认知,学教而迷教,就都不足为怪了。

  既然“所知障”人人皆有,只是深浅不同,那么要如何避免我们在理解“业力”问题时的偏差呢?那就要放下个人偏见,认真学教,学习已经在历史上得到认可的佛教论著,帮助我们来化解“所知障”的问题。

  二、“业力”概念理解中出现的问题

  到底一个“业”的理解会引发了哪些问题呢?

  首先,佛法中,“业”具有这样的含义。所谓“业”者,为造作之意,具有决定、招感的功用,意谓行为、动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或单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的生活。若与因果关系相结合,则指由过去世行为延续下来所形成的力量。另外“业”亦含有行为上善恶、苦乐等因果报应思想,以及前世、今生、来世等因果轮回的思想理论。业力是有情众生生死轮回的根本,是佛教因果理论的主要表现。

  在这样的概念中,如果以世间惯有的思维来看,业力既然有决定、招感的功用,是有情众生生死轮回的根本,那么它就应该是实有的,不仅业是实有,而且业因业果具为实有。

  为了“业力”实有的成立,教内各家又建立了种子现行说,神我不灭说,阿赖耶识持种子不失说等一系列学说,并引经据典,论证自己才是领会佛陀真意的。

  面对种种言之凿凿的业力理论,初学者对“业力”问题更容易产生理解的误区。有的人将“业力”视为宗教恐怖主义,认为那仅仅是佛陀为导人向善,恐吓恶人而说的,因此不能对因果轮回理论升起信心,而退失道心。有的人又将“业力”视为实有,落在一句佛乃“真语者实语者”的桎梏之中,惧怕果报而对一切因缘作为都心生恐惧,因此越来越消极,甚至产生抑郁厌世的情绪。

  三、《中论》龙树菩萨的启发

  实际上,在中观学派看来,无论是各家有所得的实有业果,还是初学之人的断常二见都是错误的。世出世间一切法不离“缘起性空”四个字。“业”也不例外。倘若业力实有,业果不虚,又怎能说自性“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呢?所以,业自性本空,假缘而起。虽空起宛然有;虽有性毕竟空。正如龙树菩萨本品最后一颂所喻:“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皆如幻如化,如炎亦如响”。

  如果能够仔细阅读《中论》的第十七品《观业品》,在龙树菩萨破斥外人错误观点的同时,业力的“缘起性空”的实相更会展现的淋漓尽致。而我体会最深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论破各家言说,演业力“毕竟空”之实相,绝非破坏佛的因果轮回理论,而是要我们正确认识业果轮回,在正见的基础上,升起对因果轮回的正信

  教内有一种认识,认为中观“毕竟空”的思想会破坏因果轮回理论,妨碍教众深信因果。其实,且不论一般人将“毕竟空”理解为实有一个空的错误,仅仅就对因果理论的认识,笔者认为“正信”就要比“深信”更符合教义。

  所谓的正信因果,不是仅仅相信有三世因果,而是正确理解因果理论的内容,佛陀如何建立起因果轮回理论,最重要的是佛宣讲因果理论的目的是什么。只有把握了这三个问题,才不会落入“迷信”,才符合佛教“觉悟”的本意。

  佛陀讲法四十九年的目的是要众生入佛知见开悟成佛。种种法门都是为了让众生去除我法二执,见思二惑。因果轮回理论也是一样。因此,通过因果轮回,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此世“我”乃假名、乃幻像,乃化身,从而升起契入实相,证果成佛的愿力。所以,佛说因果,而非因果,是名因果。

  如果抛弃佛法所强调的“缘起性空”,就变成从有所得的角度来理解因果,必将落入断常二见,而无法令这个理论起到破除我法二执的真正效果。

  再以因果理论中的重要环节“业力”具体而言,论主表示业力从体相而言,都是无所得,毕竟空的。

  从体上讲,颂文云:“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若灭即无业,云何生果报”。这就是讨论业如果存在,应该存在于什么时候。既然业是使因果相续的力量,那么业果形成的时候,业就有灭或不灭两种状态。如果业果生起后业方灭,这就说明业是常,但是业是有为法,这和有为法生灭变化的无常本质相抵触;如果业果未生,业已灭,那就是无业也可以得业果,这就破坏了有因方有果的因果规律。既然觅业果已生未生均无业力存在,可见业体是无自性无所得的,并没有一个主宰众生生死流转的业力真实存在。

  就相而言,三世因果相续的现象似乎说明着有定性的业存在着,使得果报不失。这种说法,虽然在现象上说得通,但是只要略通教理的人就知道,在修道位上,轮回业力已经不能影响修行者,固有不退转之说,说明这种不失法非实有,而是缘起法。因此,论主认为这种理解“不离断常过,是故不应受。”

  正如颂文之后所喻:“如世尊神通,所化变化人,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其实,业力果报六道虽宛然而体常四绝,体常四绝而六道宛然不失。其次,业力概念的理解必须放在佛法“二谛”的大前提下考虑。

  佛法的根本思想是“二谛”思想。所谓“二谛”即是俗谛真谛,也叫第一义谛和世俗谛。真俗二谛在一定的意义上说,真谛指绝对的真理,是超世间法来说的真理。世俗谛是指相对而言的真理,也说是世间所说的真理,是说世俗的经验来说的真理。所言“谛”者是真理的意思,或者说是真实不虚的意思。一般把不变的真理叫“谛”。真俗二谛是事物所具有的两种真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缘起性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真俗二谛。因此,吉藏大师将其重申为“四重二谛”,以求更加完善的表达“二谛”中蕴含的“中道”实相。

  因此,既然“二谛”是事物或者说万法具备的两种真理。那么,“业力”也不能违背“二谛”标准,中道原则。对此,论主用了两句颂文来说明。

  这第一句颂文“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是说“业”虽毕竟空,但不是断常之见。此空是有空,虽有宛然空,虽空不住空,故不断;同时,虽有非常,破常见,因为此有是空有,故有非常。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是第二句颂文,主要从第一义谛(即真谛)的角度再次重申诸法缘起性空,自性空寂的实相境界。

  只有从真俗二谛的角度,圆融理解“业力”缘起性空的状态,才能够真正体会因果理论,坚定修学的信心和愿力,从而真正忏悔业障,得到真是受益。

  此外,要判断观点、理论适合合乎佛陀的教义,怎么办?此处论主为我们示例,从某种程度上讲,“二谛”中道可以作为衡量观点、理论是否符合佛陀本意的一把标尺。

  第三,万法平等,所谓善恶之别,不在法而在人。

  从这一品中,我们还会发现一个问题。这一品所破理论不是外道,皆是佛教内不同教派的思想理论。这些教派在阐述自己观点时,引经据典,找出很多理由论证自己所言乃佛陀所讲,真实不虚。我们乍读起来,也感到外人的观点的确很有道理,一时难以分辨。同样是学教,同样引用佛经,同样的一段经文成为不同观点,甚至是相左观点的证据,这说明了什么?

  笔者以为,这说明学习教理,理解教理,认识的目的和出发点很重要,必须摘下“我之知见”的有色眼镜。如果学人的目的是证明自己的正确,而从这个目的出发,拣摘佛经,那么就很容易出现这一品中诸派“学教迷教”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谈不上学佛,只能是学自己。

  因此,诸法平等,所谓“高下善恶”,只在人的分别之心。在学教时,一定要对这一点保持清醒的认识,才能真正以经论为工具,入佛知见。

  总之,通过学习《中论》“观业品”,笔者加深了对“业力”问题的理解。由于篇幅有限,个人水平不足,所介绍的只是这一品内容中“管中窥豹”的一小部分。实际上,《中论》之博大精深,学教学论之重要,非身临其境是难以体会其中之万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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