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去攻打鲁国,到了郊外的地方,看见有一位妇女一只手牵了一个孩子,另一只手抱了一个孩子,这样地走着,齐国的士兵就去追她。那位妇女就把手里抱着的小孩子丢掉,跟了牵着的孩子一同跑了。
士兵把那位妇女追到了,就问她:「你丢弃手里抱着的孩子,却带了牵着的孩子一同逃走,这是什么缘故呢?」
那位妇人回答:「刚才带着走的,是我哥哥的儿子。被抛弃的那一个是我自己的儿子。我看当时的情势,这两个孩子是不能共同存活的,所以我宁可把自己的儿子丢了!」
齐国的将官听了就问说:「哥哥的儿子和自己的儿子,那一个比较亲呢?」
那妇人答道:「对于自己的儿子,是一种私爱。对于哥哥的儿子,是一种公义。抛弃自己的亲骨肉,虽然心中痛苦,可是从公义上来说,这是对的!」
齐国的将官就叫自己的军队停止前进,不再去攻打鲁国。他感叹地说:「鲁国的妇女尚且晓得行义,这种仁义的国家,那里可以去攻打他们呢?」于是便带兵回齐国。
那位妇女先前丢掉的自己孩子,也得以保全性命。
鲁公知道这一件事,就送给那位妇人许多礼物,并且尊称为「义姑姊」。(《古八德全书》第三百八十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