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中之首戒-戒杀,分十种杀,可见三净肉都是属于 3.方便杀 和 8.杀缘,只是佛祖慈悲,以三净肉给初学者的一个方便法门,因为人类长久以来的吃肉习气,限于主客观的条件下,要求他们吃素一时之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戒肉如非宿根深厚,意志坚决,一般人是不可能做到。所以三净肉五净肉只是一种不得已的权宜之计。让初学者可先从吃“三净肉”做起,再一步一步的渐次而制吃肉,循序渐进的最终逹至吃全素为止,但可惜后来给滥用,更有说连佛祖本身也吃肉,这是诽谤佛,所以佛祖后来禁止诸弟子食肉。如《楞伽经》云:“大慧,我未开许任何人食众生肉,过去如是,现在如是,将来亦如是。大慧,出家众不得食肉。” 又《大般涅槃经》亦云:“善男子,自此之后,我不开许声闻乘行者食肉。”;“所谓三净肉乃为方便众生次第入道而言,自此之后,一切血肉均不得食。”
在梵网菩萨戒经中具有十种杀,列说如下:
1.自杀——个人意有二:一、自断性命,如投岩赴火,悬梁沉水,毒药刀刺等!二、以自手来,拿得杀器,杀害生命。
2.教他杀——请教人来,杀众生命,如杀牛羊猪狗等。
3.方便杀——用许多的计巧方法来,断送这条性命的。
6.咒杀——诵持种种邪咒,这使恶魔鬼神来伤杀他人的。
7.杀因——我们现前一念起了杀心!这叫做杀因。
8.杀缘——以许多的杀生助缘来,才可断这一条命根。
9.杀法——杀生的方法,如杀牛羊等,皆有方法的。
10.杀业——就是杀生的行业,造成功了,是名杀业。
我前面所说:‘所杀有情通十法界,’若果害佛菩萨,杀阿罗汉,破僧伽,及杀父害母,此人造五无间业,堕阿鼻大地狱受苦!若杀人、牛马、猪羊鸡鸭鱼乌龟等生命,将来还报,或堕地狱,楞严经说:‘人死为羊,羊死为人,众生相续!’意谓今生你杀他,吃他的肉,来生他来杀你,吃你的肉,古人说:‘吃他半斤,必还八两!’比如现在你打骂人,人必为你打骂转的,这种因果循环丝毫不差的!下略引经证明:
(一)饿鬼报应经云:尊者目连,佛弟子中神通第一洞见六道报应,善恶不爽。时恒水边有一鬼问尊者言:我举身溃烂,苦不堪忍,何罪所致?尊者答言,汝为人时,喜吃诸肉,杀害众生,今受花报,果在地狱!
(二)地藏经: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
佛说:有郁头蓝弗,利根聪明,能伏烦恼,于山中习定,闻鸟兽声不静,至于水边林下有水族打岔,由是心中发嗔曰:‘终必杀尽鱼鸟!’死后,生非非想处天,直至寿尽,还堕畜生道中受飞狸之身,入水食鱼,飞山啖鸟,可不危哉?
附:《大般涅槃经》亦云:“善男子,自此之后,我不开许声闻乘行者食肉。”;““所谓三净肉乃为方便众生次第入道而言,自此之后,一切血肉均不得食。”是因为三宝初立,佛陀制戒比丘化缘乞食,若有供养肉者,亦听许食用,但此肉为如来神通变现,毫无命根之物,故如来涅盘后不复变现,诸比丘亦不复听许食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