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杂志 2011年第4期
作者:妙感
通常而言,“威仪”,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或是现代人常说的“风度”“举止”,在《礼记·中庸》有讲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也就是古代祭祀等典礼中的动作仪节及待人接物的礼仪。《汉书·薛宣传》也道“宣为人好威仪,进止雍容,甚可观也”,这是讲“庄重的仪容举止”。
据《比丘戒本疏》卷一下称:“行善所及,各有宪章,名威仪也;威谓容仪可观,仪谓轨度格物。”可见此中佛教将行住坐卧等举止动作的种种律仪规范来解释了“威仪”;实际上就是个体行住坐卧应有的威德和仪则的统称。譬如《法华经·序品》说:“又见具戒,威仪无缺。”那么,佛教的威仪究竟有什么独到之处呢?
一、佛教威仪的特色
佛教所讲的“威仪”,就是举止善合规矩,语默动作不失方正,见之能够生起崇仰畏敬之念的仪容。这种威仪的摄受力和作用是难以用语言文字表达的。在佛经曾有记载舍利弗出家因缘,本为外道,逢师死,茫茫求道,内心未得安静。其时,佛陀成道未久,住于王舍城竹林精舍,弟子阿说示(又称马胜比丘)着衣持钵,入城中乞食。舍利弗见其威仪端正,行步稳重,安序而走,遂问所师何人?所习何法?阿说示乃以佛陀所说的“一切诸法本,因缘生无主,若能解此者,则得真实道”偈颂示之,令了知诸法无我之理。舍利弗顿得法眼净,旋即与目犍连各率弟子二百五十人同时诣竹林精舍皈依佛陀,共受佛戒。可见这种“威仪”的效应是相当具有摄受力的。
佛教大量的倡导人们应该遵循威仪。因而,出家修行者于一切生活起居都有与其相应的作法、观念及祈愿。好比睡醒时,即默念“睡眠始寤,当愿众生,一切智觉,周顾十方”后,安详而起;洗手时诵“以水盥掌,当愿众生,得清净手,受持佛法”;这等都属于佛教的威仪。
除外,在生活细节方面,也有细致的规定。以出家人的卧法为例,必须注意下列五项:(1)当头首向佛;(2)不得卧视佛;(3)不得双伸两足;(4)不得向壁卧,亦不得伏卧;(5)不得竖两膝更上下足,要当枕手捡两足累膝。
这些都属于出家众所应持的戒律和威仪,是有别于普通的在家众生。诸经论有“三千威仪,八万细行”等说法。而佛陀教导菩萨应该行住坐卧四威仪中,有威可畏,有仪可则,无有缺犯;在《菩萨善戒经》就有提及身有四威仪:“一者行,二者住,三者坐,四者卧。菩萨若行,若坐,昼夜常调恶业之心,忍行坐苦,非时不卧,非时不住。所住内外,若床若地,若草若叶,于是四处常念供养佛法僧宝,赞叹经法,受持禁戒,持无上法广为人说,正思惟义如法而住。”
一般认为,戒重而威仪轻。但如果就广义解释,大部分戒条都具足威仪,如二百五十戒中,仅四重禁、僧残为戒分,其余等戒,应都属威仪分。又如离性罪称为具足戒,其余的遮戒则属威仪,都是此证。
在佛教团体中具有七众弟子,而对于出家的比丘和比丘尼尤为注重,因为僧团是整个佛法的中心环节,故此对于比丘和比丘尼的威仪就更是要求独到和细致完备。就像对于比丘的律仪,在《四分律》就规定二百五十戒,就单单比丘处入大众当中,规定了五种法规应当遵守。据《四分僧羯磨》所举有,第一,修慈愍物,即比丘入于大众中,应修慈心,怜愍于物,严净律仪,整束身心,以精勤学道;第二,谦下自卑,是比丘入于大众中,常用谦和,以永绝憍慢,应自卑下,犹如拭尘之巾;第三,善知坐处,指比丘入于大众中,动止有时,若见上座,则不应安座,若见下座,则不应起立;第四,说于法语,谓比丘入于大众中,不宜杂说,论世俗事,若自说法,或请人说法,皆为说于法语;第五,见过默然,称比丘入于大众中,若见僧中有不如理之事,若即言说,则恐致别异,故当安忍,默而不言。可知佛教中的“威仪”是相当的严谨和细致,与常俗存在相当大的反差,这也是符合整个“举止善合规矩,语默动作不失方正,见之能够生起崇仰畏敬之念的仪容”的理念,当然也突出了佛法的殊胜性和稀有性,同时也凸显了佛法的高贵难得和超凡脱俗。
那么,在出家僧众中,这种威仪也不是与生俱来的,也是需要不断的熏修和习练的。这在中国本土化的丛林当中,有一套较为特色的演化,如《佛门礼仪之威仪》有:“举佛音声慢水流,诵经行道雁行游;合掌当胸如捧水,立身顶上似安油;瞻前顾后轻移步,左右癹旋半展眸;威仪动静常如此,不枉空门做比丘。”另外,还有“行如风、立如松、坐如钟、卧如弓”等口诀,如“举止动步,心不外驰,无有轻躁,常在正念,以成三昧,如法而行”、“非时不住或住时,随所住处常念供养、赞叹经法,广为人说,思惟经义,如法而住”、“跏趺晏坐,谛观实相,永绝缘虑,澄湛虚寂,端肃威仪,如法而坐”、“非时不卧,为调摄身心,或暂时的卧,则右晏安,不忘正念,心无昏乱,如法而卧”。
也就是说,修道之人,举止动步,安详徐行,犹如清风徐拂。行进时,两眼平视,不左窥右瞄,不向外攀缘;移步时,勿踏虫蚁,勿仓仓惶惶,或令鞋履拖拉出声;当收摄身心,举止动步,心存正念,一切时中,定慧等持,如法而行。
站立之时,头颈不偏不倚,身躯挺直,安稳而立,犹如苍松,不可轻率、歪斜或抖动;当心存正念,随所住处,常念供养三宝、赞叹经法,系心在道,思惟经义,如法而立。
跏趺宴坐时,应摄心专注,身心安稳不动,犹如大钟。古德云:“身要放松,不得随便;心要专注,不得紧张。”切勿前倾、后仰或左右歪斜;当端肃威仪,息缘绝虑,观照自心,谛观实相,如法而坐。
修道之人,非时不卧;为调摄身心,若睡眠时,当右胁而卧,以右手曲肱为枕,左手平舒于腿,双腿微弓,两足相叠,名为吉祥卧,亦名狮子卧法。右胁而卧,于诸卧姿中,最为有益,能令身得安稳,心不动乱。律云:“仰卧,是修罗卧;覆卧,是饿鬼卧;左胁卧,是贪欲人卧。”是故修道人不仰卧、不覆卧、不左胁卧,应右胁而卧,保持正念,心无昏乱,如法而卧。
除外,还设立了殿堂仪规、敬法、敬僧、四威仪、出入佛门之礼仪、穿着海青应注意之事项、斋堂仪规、讲堂规约等等。这些都是对于佛教威仪进入相当精练地衍变和提炼。而行、住、坐、卧的规范目的是令修行者在修持佛法当中,能够有戒可依,有法可循,并且具备防非止恶的作用,进而可以引发禅定和智慧。
佛教的戒律威仪的另一特色即是“随犯随制”,也就是说,戒律威仪是由于僧团当中出现个别不当的行为,经有人反应到佛陀那里,佛陀才宣布今后不得再犯此种行为的“戒条”。而佛成道的十二年弘法中所说的戒仅仅只是“善护于口言,自净其志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这便是世尊于十二年中,为无事僧说是戒经。这个时候所说的戒是一些道德性、劝诫性的颂。这个阶段的戒律称为“教授波罗提木叉”。但自从须提那淫事件后,佛教第一条戒律就产生了,成为具有强制性的戒律。这个阶段的戒律称为“威德波罗提木叉”。但佛教的戒律跟社会的法律又有不同,佛法是从思想方面去指导人们怎样去改正自己的不正当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强迫性,是靠自己自觉的去改正。在别人的指导下,自发性的自我改良,从根本上找到事情的根源作为出发点,如同中药治病一样来治根治本。
二、威仪的重要现实意义
作为“礼义之邦”的中国,具足威仪,身端行正,并非仅限于佛门,而是人人应具备的礼仪。中国是个“尊崇礼义、注重威仪”的国度,当然这也正好为佛教提供了培育戒律威仪的土壤,故而有“三千威仪,八万细行”等说法。
佛教中的这种威仪其实对于整个戒定慧三学的推进是极有裨益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佛法之所以能够常住于世间,主要就在于这种戒律和威仪的完整执行和延续。阿难在佛陀最后的涅槃曾经请教世尊,未来佛弟子以何为师,才能使佛法久住人间,佛陀当即开示:“以戒为师。”可见,戒律威仪本身就能令佛法久住世间,同时也令众生能够超脱轮回,究竟解脱。
这在《戒律学原理》有谈及:“在释迦佛前的六佛中,前三佛‘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浮佛’没有戒律的流传而正法也没有流传下来;而‘拘楼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都有戒律的流传,正法也留传下来。”可见戒律是决定佛法流传、正法久住的关键要素。
如此,戒律威仪的现实意义即可显现,佛陀时常教诫弟子,形仪必须端严肃整,内检其心,外束其身,无论动静举止,皆如法如律,如佛所教。那么为什么需要这样的教诫呢?或者说有何其现实意义?
其实,佛教的威仪戒律,不仅身心得以寂静,亦可感化众生,而且能够显发个人的修行风范,达到佛法自利利他的实际教化功效。当然要爱护解脱戒,一定要很细致地把相关的一切威仪执行好,行持良好的威仪即是在行持戒律,就如同《阿含经》所说“爱护自身威仪行相,即是爱护戒法”。戒律威仪的严格,也反映出佛教教义本身的精神,也是人民尊重的对象。
再者,这种佛教的威仪,是体现出由外到内,由内到外的统一,也是映现出佛法本身的慈悲观。譬如不踩踏湿草,以恐有小生物以及爱护自然草木等行为,本身就蕴含着平等爱护一切众生的理念。这种理念至今仍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试想当今的空气污染,乱伐森林树木,对于大自然的破坏,这都是由于没有很好的认识到宇宙是一体的,众生即是我,对于众生的爱护,就应该从自我做起。那么佛门的种种戒律威仪也便是从内心的“无缘同慈,同体大悲”精神出发的,也充分反映出“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的平等思想。进而,由外在的戒律威仪能够引发自身内在的领悟能力,便于体悟大道。
三、结语
佛教中的威仪是在佛陀证得人生真理之后,从其真如法性当中自然流露出来的,其一举一动都是符合自然的法则和真理,理所当然也是最符合威仪的。
但是作为修学佛法者,其内心世界不能契证真如智慧的背景下,必须要借助于佛陀制定下来的戒律威仪了,这些戒律威仪也是“随犯随制”,众生有种种过失,需要纠正,修正自身的种种往世的习气烦恼以及身口意造作,因而圣人设立戒律威仪是相当必要和必须的,能令众生趋向圣道。同时,这种戒律威仪本身具有摄受力,其作用难以言表。
戒律威仪的执行,能够对于修行者提供最起码的护持,无形中关闭了一切毁犯的机缘,尽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戒律威仪的毁犯都有可能,但是至少可以控制自身的行为,尤其在警觉性高的修行者,戒律威仪毕竟是在某种场合能够起到提醒和警觉的作用。但在不知情的背景下,尤其是威仪方面,应该予以纠正和补救的机会;然倘若是明知故犯者,则应当给予严厉的惩处。
总之,佛教威仪对于整个戒定慧三学的推进是极其有裨益的,而且能令佛法久住世间,进而净化身心,自利利他,达到超脱轮回,究竟解脱。从现实方面看,戒律威仪所产生出来的慈悲精神力量,的确能够摄受和接引众生,引发自身内在的领悟能力,而趋于究竟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