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
贪又作贪欲、贪爱、贪著,略称欲、爱。是对于自己所喜爱的外境,生起染污的耽著心。
在经典中有许多形容贪爱的譬喻,可帮助我们了解贪爱的毒害:
1.贪爱如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水能长养身心,是维持生命不可缺乏的要素;水,也具有迅速的渗透力,能很快地浸染物体。贪爱就像水一样,能产生强大的力量,渗透内心,滋养恶法的生长。
2.贪爱如瘴疠:住在湿热的山林,容易受湿热的瘴气侵害而生病。如果常常生活在贪爱欲求中,不知觉醒,身心就会受到逼恼,甚至丧失生命。
3.贪爱如瀑流:在湍急的瀑流中行船,不但难以渡过,而且随时有灭顶之虞。贪爱如同瀑流一般,能溺惑人心,将我们的善根漂失,使我们流转在生死苦海中,不得到达彼岸。
4.贪爱如轭:把轭架于牛马的颈上,可以方便驾驭。如果我们不能知足常乐,就会被贪爱的轭所驾驭,身心在恶业的牵引下,不得自在。
贪爱通于三界,依断惑的程度,可分为下列两种:
1.欲贪:是欲界的贪爱烦恼,性属不善。欲贪又分为淫欲贪与境界贪两类。
2.有贪:是色界和无色界的禅定贪爱,性属有覆无记;因为过患甚微,作用很弱,所以不会招感果报,但是能障圣道。
贪爱的习性不但使我们的心终日攀缘外境,产生许多痛苦,而且障覆修道,使我们不能渡生死流,所以,学佛修道应戒除贪爱。
二、嗔
嗔又作嗔恚、嗔怒、恚、怒。是对于违逆己意的有情生起憎恚,而使身心恼热的精神作用。
嗔恚烦恼属欲界所独有,在色界、无色界没有嗔恚的烦恼。
“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社会上多年的好友,由于一点芝麻小事而反目成仇;亲密的夫妻,因为一言不合而各奔东西;一句不顺心的言语,使人大动干戈,落得家破人亡;一个不经意的白眼,招来杀身之祸……,这些都是嗔心炽盛所带来的不幸与灾难。古德有云:“嗔火滔滔,烧尽功德林。”即使我们积集了多少的功德,嗔心一起,就像烈火一样,将过去努力修行的心血都焚烧殆尽。所以,在佛教的经典中,常常教诫佛弟子们应戒嗔。《增一阿含经》卷十四说:“诸佛般涅槃,汝竟不遭遇,皆由嗔恚火。”《大智度论》卷十四说:“嗔恚其咎最深,三毒之中,无重此者;九十八使中,此为最坚;诸心病中,第一难治。”菩萨戒中也特立嗔戒以为警惕,《梵网经》卷下记载:“若佛子自嗔、教人嗔、嗔因、嗔缘、嗔法、嗔业,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中善根无诤之事,常生悲心,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乃至于非众生中,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犹嗔不解者,是菩萨波罗夷罪(极重罪)。”
三、痴
痴又称为无智、无见、无明、非现观、惛昧、愚痴、黑闇、不觉。是愚昧无知,不明事理的精神作用。佛典中常以“无明”二字来代替以上诸辞,并有多种分类。例如《大乘起信论》将无明分为根本无明、枝末无明二种:
1.根本无明:又作无始无明、元始无明。是诸烦恼的根本,因不了达真如的道理,而忽然起动差别对立的最初一念。例如惑、业、苦三道,都是以此极其细微的最初动念之心为根本,而有惑、业、苦缠缚的因果关系。
2.枝末无明:是依于根本无明而生起的粗显的种种烦恼。
1.随眠无明:指无明烦恼常随逐著众生,隐眠在第八阿赖耶识中的无明种子,称为随眠无明。
2.缠无明:指无明烦恼缠缚著众生的身心,而使众生不能出离生死苦海,所以称为缠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