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称谓及职称
吴立民
〖编者按语〗
吴立民所长这篇文章是应赵朴老的建议而写的,我们觉得在本期当代佛教文化专辑上发表有其特别的意义。一般来说,提到佛教文化人们很少会想到称谓及职称与文化的关系。但读过《岳传》的我们知道牛皋向一老者问路是一声:“呔,老头”,而岳飞则下马拱手称其“长者”,说明称谓反映不同的文化是很直截了当的。
过去人们相互称呼同志,觉得很自然,但有人见到领导如不称呼其官衔就诚恐让对方感到不恭。至于老板、太太这类称呼那时说不出口,而现在这些称呼给人的感受早已与过去不同,这都说明了称谓与文化的密切关系。
就佛教本义来说“名”本是“说是,即非,是名”而已的,无需过分认真,但就世法而言,教内的称谓及职称则同样反映了不同心态的文化。
本文后段作者将赵朴老关于称谓的意见较完整地作了转述,这些意见值得大家思考,而作者将作为历史文化现象的佛教称谓及职称详细阐述出来,对于解行相应,名实相符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薛西)
佛教观法入微,名相繁多,加之梵语译汉,梵汉合字,音声衍义,较为复杂。表现在称谓及职称上亦是如此。但佛教强调解行相应,因而非常重视名实相符。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机缘条件的变化及适应世法的方便,这方面的参差也很大。例如佛教称在家女众叫大姐,平辈或同修叫同事,俗语佛源,至今沿用甚好。又如梵语僧伽,汉译曰:“和或众”,僧字就是僧伽之曰,怎说众呢?本来一个人,不能称僧,一个人只能称比丘某甲。义净三藏是到过印度的人,他说:“僧伽是四人以上之称,一个人称僧,西方无此法也。”又如和尚是和合一众的上首,是一人的特称,今俗称出家人,皆呼和尚,按正名之义予此一人称僧,或称贫僧,同样不合;再如阿罗汉,义译为杀贼,今简称罗汉,直呼为贼,也属不当,然均习以为常,人亦不察矣。
考之典籍,诸如对法师、经师、论师、讲师、律师、禅师等等称谓或职称,均有特定内涵,不能随便乱用。据载:法师指通晓佛法又能引导众生修行之人。又作说法师、大法师。广义之法师,通指佛陀及其弟子;狭义则专指一般通晓经或律之行者,称为经师或律师。据北本《大般涅?经》卷十八载,佛菩萨及其大弟子等,皆知深妙之法,又知众生根机之利钝而为之演说,故称大法师。
关于法师之资格,据《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一、《十住毗婆沙论》卷七、澄观之《华严经疏》卷四十三等所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师十德,即:
(1)善知法义;(2)能广宣说;(3)处众无畏;(4)无断辩才;(5)巧方便说;(6)法随法行;(7)威仪具足;(8)勇猛精进;(9)身尽无倦;(10)成就忍力。
《华严经》之第九善慧地菩萨,修行一切功德行愿而作大法师,善能守护如来法藏,以无量之善巧智慧辩才,与大众演说妙法,令众生得大安乐,具足如是十德者,方称为法师。
二、行四法
(1)广博多学,能持一切言词章句;(2)善知世间、出世间诸法生灭之相;(3)得禅定智慧,于诸种经法中,能随顺而无诤;(4)不增不减如法而行,言行一致。
就法师之类别而论,据《法华经》卷四法师品、卷六法师功德品载,依法师之专长及其弘法之差异而分为受持、读经、诵经、解说、书写等五种,称为五种法师。后又演为六种法师、七种法师或十种法师。
[三藏法师]印度早已采用此名词,指精通经、律、论三藏之法师。又作三藏比丘。中国则专指通晓三藏,并从事翻译经、律、论之高僧,其中的玄奘最为著名,称为“玄奘三藏”或“唐三藏”、“唐三藏法师”。
[经师]通晓经典或善于读诵经文、讽吟梵呗之僧。在印度原指通晓经典之僧侣。《四分律》卷十三列举赞偈、多闻、法师、持律、坐禅等五项。特别是指善于读诵经文者。在中国,原专指巧于讽诵经文者,梁《高僧传》列有十多位经师传并详述经师之沿革,后泛指通晓三藏中之经藏者。
[论师]为梵语阿毗昙师之意译。指通晓三藏中之论藏者。《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三举出经师、律师、论师之别。阿毗昙众特重论藏,而对论藏作解说者,称为论师。后成为造论阐扬佛法者之称,主要指大乘之行人。如造唯识论疏之十大论师即是。
[律师]又作持律师、律者。即专门研究、解释、读诵律之人。如北魏慧光,唐法砺、道宣、怀素等皆称律师,以娴四分律见称。后则指通达律之人而言,与经师、论师、法师、禅师相对。据《宝方经》卷五载,菩萨以十法得名为律师。据《善见律毗婆沙》卷六举出律师者应行下列三法,方不愧为律师。即:(1)本毗尼藏,毗尼,律之义;(2)坚持不杂;(3)受持不忘。
[讲师]可大别为讲经、讲律、讲论。在印度,阿育王时代已有讲经说法之事。中国之讲经,始于后汉末年,曹魏时,朱士行开讲《道行般若经》,为讲经(僧讲)之始;东晋尼师道馨开讲《法华》、《维摩》二经,为尼讲之始;元魏时,法聪敷扬《四分律》,为讲律之始;姚秦时,鸠摩罗什授僧嵩法师《成实论》,为讲论之始。有关讲说者之称谓,或称为讲师、讲僧、或称讲主、讲士、讲近。唐宋之世,立有讲经科、禅定科、持念科、文章议论科等,以勘验僧尼,后一般以能讲经说法之师为讲师。
[禅师]指通达禅定之比丘。原始佛教时代,阿罗汉为通晓一切禅法者;以后至部派佛教时代,比丘间产生各种专门人才,如经师、律师、论师、三藏师、法师、禅师等。其中专意坐禅,通晓禅定者称禅师。在中国,因禅宗之兴起,禅师之称,不限用于坐禅,扩为参禅,且多用于禅宗名德。但对于天台宗、净土宗等专习坐禅者,亦称禅师。后朝廷亦赐有德之僧予禅师号。中国以禅宗北宗祖师神秀获谥“大通禅师”为最早,后有南宗祖师慧能于示寂后百余年获“大鉴禅师”。生前即有赐号者,以宋宗杲之受赐“大慧禅师”为嚆矢。
以上诸称,可说都是僧人学行的职称,虽不如禅林职位那样明确固定,但其本上已形成为佛教的不成文法。
中国自姚秦以后,由于禅宗的兴起和百丈清规的制定,逐渐形成寺院管理制度。职位制度比较明确,宋代以后,诸宗融合,除密寺外,一般较大寺院皆循此制,以迄于今。
此外,佛教寺名、刹名,亦复多样复杂。大体上说,中国寺院开始,一般均是律寺,因戒律为修行基础之缘故,禅宗兴起,参禅者与持律者往往不能协调,且禅法多有创新设施,于是禅宗脱离律寺而别建禅寺。禅宗之前,有专以讲经说法为主之寺院,如天台宗之讲寺。宋以后,禅、教、律三派并立,寺院亦大体分为禅寺、教寺、律寺,亦有称为禅院、教院、律院。鉴于现今寺院,特别是重点寺院,大都是古寺院,历史悠久,命名有由一仍其旧,不变为宜。新建寺庙命名,可暂一律名寺,待佛教寺院新的管理制度明确后,再行统一规定为好。
时代在前进,历史在发展,时至今日,由于佛教自身建设不够,加之世俗影响渗透,称谓的泛滥已到非整顿不可的时候了。诚如赵朴老所指出的:
“现在人们称呼有时太滥,往时‘爷’、“少爷”、‘老爷’、‘老太爷’、‘太老太爷’等等,流至佛门,‘师’、‘法师’、‘大师’等等,乃至将古代之‘三藏法师’改称‘三藏大师’。‘大师’难道比‘法师’尊贵?
“鉴于佛教界称呼颇滥,任何比丘皆被称法师,有时对法师尚不过瘾,改称‘大师’,已发现将‘三藏法师’改为‘三藏大师’者,与世俗之‘老爷’、‘老太爷’、‘太老太爷’无异。称‘法师’、‘佛爷’,连云南上座部佛教也沾上了这一不良习惯,必须矫正。”
朴老郑重指示:“对比丘(一般僧人)称‘师’即可,‘法师’称号不宜轻易给予。具有法师资格者则称法师”朴老还指出:“还有‘活佛’之名亦宜改,此系汉人之不懂佛教者叫出来的。藏人仅称为‘朱必古’,即‘转世者’,可译为‘转世尊者’,简称为‘尊者’。”
朴老这些指示,对目前佛教界(包括三个语系)称呼太随便太滥的敝病,真是一针见血,一语破的。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儒家重视“正名”,“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何况佛教“八正道”中,“正语”一道是其他七个正道的载体和表现,讲经说法,举办佛事活动等等,都需“正名”、“正语”,方能弘法利生,成就法务。而且佛教称谓,不但关系佛教教义的正确发扬,关系佛教自身建设的健全,而且关系社会口语的净化,关系众生口业的修持,作为历史文化现象来说,它产生的潜移默化作用,是佛教所说“共业”的重点之一。密教以“真言”命宗,即因三业集中表现于口业,“真语即真言”。佛是如语、实语者,一言可以兴邦,一言也可以丧邦,世法如此,佛教亦不例外。
鉴于兹事体大,建议中国佛协教制委员会与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合同组织研究。可分为两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分 两步走。一个方面是关于佛教通常称谓的问题,如上述“大师”、“法师”、“活佛”之类,第一步,通过七届佛代会,作出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行。第二步,对佛教称谓问题,经过调研,作出统一规范化的规定。这是佛教教制必做的基础工作。另一个方面,是关于佛教学位和职称问题,它与佛教教育制度是紧密相连的。第一步,也可通过七届佛代会或常务理事会,作出必要的决定。第二步,联系佛教教育制度的健全,建立较为完整的佛教教育学位学术及修学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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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称谓漫谈
陈星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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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素重礼仪,在称谓方面亦十分讲究。而佛教的称谓多属中印合璧,不仅特殊,而且颇具神秘色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各界人士与佛教徒的交往日益增多。由于对佛教称谓缺乏了解,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混乱和隔膜,这种情况在教内也时有发生。因此很有必要对佛教称谓作一简要的介绍,以增进教内外人士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另外,佛教称谓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至今仍时时对我们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它进行研究,有利于我们深化对佛教的认识,并根据时代特点和社会实际,使之规范化、通俗化。这对扩大佛教的社会影响,促进佛教界的自身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佛教称谓的分类及其含义
佛教称谓大致分为身分性称谓、礼节性称谓;其中又可分为书面称谓和通俗称谓,前者用于文书、信函之中,后者用于日常生活、人际交往之中。
(一)身分性称谓
身分性称谓又可分为戒律性身分称谓、职务性身分称谓。
1、戒律性身分称谓
佛教徒有四众和七众之分。四众指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七众则是在四众之外加上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这7种名称均梵语译音,是佛教中非常重要的、最常用的书面称谓。
比丘:又称絆刍、乞士等,特指受过具足戒(比丘戒,约250条)的男性出家人。俗称僧、大僧等。
比丘尼:又称絆刍尼等,特指受过具足戒(比丘尼戒,348条)的女性出家人。俗称尼、二僧等。
据戒律规定,受过具足戒的出家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僧伽,可穿三衣(袈裟),具有收徒、授戒、传法、接受俗人供养的资格。受具足戒年龄一般在20岁至60岁之间。
沙弥:特指已剃度、受过沙弥十戒,但尚未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人,年龄多在7岁至20岁之间。但20岁以上、一直未受具足戒的沙弥也不少。
沙弥尼:特指已剃度、仅受过沙弥十戒,尚未受过具足戒的女性出家人。
式叉摩尼:又名式叉摩那,义为学戒女。特指准备受具足戒、先修学两年四根本戒和六法阶段的沙弥尼。
以上为佛教出家五众。一般来说,男称为僧,女称为尼,相对于在家信众都可称为师傅。
优婆塞:译义近事男、清信士,特指皈依三宝(佛法僧)、信奉佛法的在家男信众,俗称居士。
优婆夷:译义近事女、清信女,特指皈依三宝、信奉佛法的在家女信众,俗称女居士。
以上为佛教的在家二众。他们可受三皈、五戒、八关戒斋、菩萨戒等,具有供养三宝,修学、护持、弘扬佛法的义务。
此外,以上七众还有以下一些称谓:
沙门:亦称桑门,意为息心修道。为古印度对一切出家修行者的泛称,在我国则专指佛教僧侣。
和尚:亦称和上、力生等,意为“亲教师”或师傅之义。原指僧人对寺院方丈等长老的称呼或受戒者对授戒师的称呼。后来俗化,泛指男性出家人。
尼姑:为汉地对女性出家人之俗称。
喇嘛:义为最胜无上,广义上说相当于汉地“和尚”、“师傅”的意思。为藏传佛教对男性出家人的统称。
僧伽:简称僧,意为和合众,本指三人以上的僧团。后与道士相对,泛指佛教出家人。
头陀:译义抖擞,特指一类修12种头陀苦行的苦行僧。
行者:本指在佛寺中服杂役、没有正式剃度的出家修行者。后泛指云游僧、禅僧或修行者。
缁素:为僧人与俗人之合称。因过去僧服多为缁(黑)色,而古印度俗人多穿白色(素色)衣服,故以缁代指僧人,以素代指俗人。
居士:为佛教在家男女信众的统称。中国古代把有学问的隐士称为居士,转而为佛教所用,意为居家修道之士。
白衣:印度属热带地区,俗人多喜穿白色衣服,故佛教常以白衣指代俗人和居士。
在家人:与出家人相对应,指在家信徒或一般俗人。
2、职务性身分称谓
佛教职务性身分称谓在我国特别多,也很重要。自南北朝建立僧官制度以来,各个朝代按行政区划设立了许多的僧官,名目繁多,如僧正、僧主、沙门统、昭玄统、僧录、僧统等等,现已不适用了。近代社团组织兴起,佛教界也建立了各级佛教协会和居士林等组织,于是佛教徒中有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林长、干事、主任等头衔,这与各界没什么差别,故不需赘述。人们遇到比较多、易于混淆的是负责寺院管理的和从事佛教法务的职务性称谓,下面就略作介绍。
早期佛寺的管理一般由上座、寺主、维那三纲负责。自唐代禅宗大兴,百丈禅师创立丛林清规以来,天下风行,丛林制度日益健全,寺院执事也越来越多,按东西两序排列,大丛林的执事可多达48位甚至上百位,方丈以下主要的有四大班首(首座、西堂、后堂、堂主)、八大执事(监院、知客、僧值、维那、典座、寮元、衣钵、书记)。
上座:原始佛教将僧人依戒腊年限之长短分为下座(10年以下)、中座(10年至20年)、上座(20年以上)。后转而为寺院职务之称。上座为一寺之长,主要是弘讲佛法,作僧中表率。唐代以后称为方丈或住持。也用于对有德行之僧或僧腊较高者的尊称。
寺主:位居上座之下,负责一寺实际事务。唐代以后也称寺监或监院。
维那:位居上座、寺主之下,管理众僧杂务,调和僧众纠纷,辨别度牒真伪等。又负责僧众纪律事务。唐代以后维那成为丛林八大执事之一,主要负责宗教仪轨、佛事唱念等。
住持:为一寺之长,有护持佛教令久住世之意。
方丈:即住持。因其所居之处为“方丈”室,故而得名。
首座:为全寺修行之模范,掌禅堂中号令之权。
西堂:为西堂首座,辅助方丈教导修行的僧人。
后堂:为后堂首座,负责后堂修行之事务。
堂主:居首座之下,负责禅堂、念佛堂之事务。
监院:负责协助方丈或都寺监理寺院总务。古称监寺、院主、主首、寺主,后为特尊住持而改称此名,俗名当家。大寺可设数名监院。
当家:为监院之俗称。
知客:为客堂负责人,掌管全寺接待事宜。大寺可设数名知客。
僧值:又称纠察,管理清规执行情况及僧众威仪。
典座:为厨房、斋堂负责人,管理僧众伙食及信徒供斋等事务。
寮元:为云水堂负责人,管理来寺挂单僧侣的事务。
衣钵:为方丈室负责人,帮助住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
书记:掌管寺内文书往来之事。
化主:一、指丛林中负责向施主募化的僧人。二、意为教化之主人,通常指丛林之住持。
侍者:指服侍住持之僧人。大丛林住持可有多位侍者,分为烧香侍者、书状侍者、请客侍者(帮助接待客人)、衣钵侍者(帮助掌管住持钱物)、汤药侍者(负责住持的饮食、医疗杂务)、衣物侍者(帮助浆洗衣物)等。
此外,大丛林中通常还设有副寺(管财会)、直岁(管农作)、知藏(亦名藏主,管藏经楼)、知浴(又名浴主,管浴池)、知殿(又名殿主,管殿堂香火、卫生)、庄主(管庄田、领地)、园主(管菜地,或称菜头)、塔主(管理塔院)、门头(负责门卫)、磨头(管理磨坊)、净头(管环卫)、毛头(管理发)、司库(又名库头,掌管仓库)、参头(司掌法事礼仪)等等。
(二)礼节性称谓
礼节性称谓包括:1、具备一定资格的荣誉性称谓;2、出于礼貌的尊称、敬称;3、出于礼貌的自谦之称,等等。它们在佛教称谓中占有相当比重,比较复杂,用得也比较滥,应特别重视。
法师:本是一种学位称号,要通达佛法、能为人讲说的人才可称为法师。而现在汉地用起来比较滥,往往将它与居士称谓相对应,作为僧人的通称。
三藏法师:指精通经律论三藏,能为人讲说的僧人。如唐代玄奘法师就是一位三藏法师。
经师:指善于诵读经文或精通经藏的僧人。
律师:对善于记诵或讲解律藏的僧人的敬称。
论师:指精通论藏、善于讲解经义的僧人。
禅师:指通达禅理、善修禅定的僧人。
阿阇梨:又作阿奢梨、阿只利,略称阇黎。译作教授、轨范师、正行者。指能矫正弟子们行为并给予教授之僧,故又称导师。密宗指灌顶师等。
仁波切:藏传佛教用语,义为上师。依密乘之规定,能担任轨范师(阿阇梨)的上师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有正统传承的根本金刚上师之密法灌顶。2、从金刚佛至自己的根本上师,其间所有密法之传承灌顶皆须圆满无缺,不可间断。3、须受本尊大灌顶(阿阇梨灌顶),精通显密佛法及菩提心学,并具备火供、坛城等修法材料,熟悉诸经轨所说之修法。4、自己有能力传授密法时,须经根本金刚上师许可,方能担任上师阿阇梨,为人传法灌顶。圆具上述条件后,依照西藏之习惯,即可称为“仁波切”,意指转世尊者。
上师:为藏语“仁波切”的汉译,一般指具有一定学位、能为人传法灌顶的阿黎。又称金刚上师。藏传佛教特别重视师承,要求学法者除皈依三宝外,还须皈依学法之师,并将其尊之为上师。
活佛:蒙藏佛教对修行有成就、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而转世的人称为“朱古”(藏语)或“呼毕勒罕”(蒙语),意思是“转世者”或“化身”。而汉族人习惯将他们称为“活佛”,其实是不确切的,不如仍称他们为“朱古”或“呼毕勒罕”,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曾提议称他们为“转世尊者”。
长老:指年龄长而法腊高、智德俱优之大比丘。又称上座、上首、首座、耆年、耆宿、耆旧等。禅寺常用以指“住持”。
上人:指内有智德、外有胜行的僧人,以喻其出类拔萃,在人之上,故有此称。后泛用作对德行兼备之僧的尊称,亦用于对一般僧人的敬称。
大德:梵语婆坛陀,指有大德行的僧人,后泛指高僧。近代以来,使用范围扩大,凡对有德行之人,不论其出家在家,都以“大德”一词来尊称。
大师:佛经将初果以上乃至诸佛菩萨等圣人、堪为众生之师范者,称为大师。汉地通常将人师中之通晓佛教教义且有盛德者尊为大师。原有较严格的规定,不可妄称,往往由朝廷封赠。后泛指有德行之僧,甚至用于对一般僧人的尊称。称谓过滥,反倒是对佛教的亵渎。
师父:对僧人的敬称,犹言以师、父般的礼敬。此词现通用于对出家男女二众,用得也比较滥。其实一般称为师傅即可。
善知识:指正直而有德行,能导人于正道之人,又作知识、善友、胜友等。
善男信女:泛指一切归信佛法、一心向善的佛教徒。佛经中常称作“善男子、善女人”。
贫道:为僧人的自谦语。僧人以道德为尚,而自谓道贫德乏,以示惭愧、自谦。
禅和子:亦称“禅和者”,指一般禅僧或参禅的伙伴。
戒子:指戒场中求授三坛大戒之僧人。
释子:即僧徒。僧人出家,从释迦之教,皆舍本姓而从佛姓,故名释子。
衲子:僧人自谦语,又称做衲僧,因禅僧多穿一身带补丁的衲衣游方各处而得名。
佛子:众生受佛戒者之称;又为菩萨之通名,因其能绍继佛种;又总称一切众生,因为他们都具有佛性。
弟子:随师受教者之称。一、佛弟子,佛教徒均皈依三宝,故以释迦牟尼佛为本师(根本教师),而自称为弟子。因学于佛陀之后,故称弟,闻佛法而生解,故称子。二、对亲教师而言。三、亦可作自谦之词。
檀那:意译为布施,即给予、施舍之意。《翻译名义集》卷一:檀那又称檀越,檀即施;此人行施,越贫穷海,故称檀越。心生舍法,能破悭贪,是为檀那。后引生为施主之称。
施主:原为佛门中人对施舍者的称呼。后来成为僧人对来寺院进香礼佛者的敬称。
龙象:喻指修行勇猛、具大力量的人。多用来称赞住持正法的出家人,称之为“法门龙象”。
菩萨:义为觉有情、大心众生。本指大乘佛教修到一定果位的圣贤,如文殊、普贤、观音、地藏、大势至等菩萨。现实中往往借用于对那些肯发心、修行精进、广做善事的居士的称誉。
护法:护持佛法。上自梵天、帝释、八部鬼神,下至人世保护佛法之人,皆称之为护法。常用于僧人对居士的敬称。
二、汉传佛教称谓的特点
一般来说,人们都希望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对于称谓也是十分关注的。许多称谓不仅表明一个人的身分、地位,还可反映出人们在一定社会文化环境下的行为价值取向。因此,研究佛教徒称谓的涵意及其演变、运用情况,对于了解佛教社会的结构和人际关系,加深对佛教与佛教徒的认识,都有一定的意义。经初步研究,我认为汉传佛教称谓具有如下几大特点:
1、汉传佛教称谓众多,或译音,或译义,或同名异义,或同义异称,内涵十分丰富,其中既有缘自古印度的,又有缘自我国西域及蒙藏地区的,它们伴随着佛经的翻译、弘扬和各国各民族佛教徒的交往而大量传入汉地,与华夏文明相结合而蔚为大观,并传入朝鲜、日本和越南等国。因此汉传佛教称谓实为多种文化作用下的产物。
2、佛教称谓中国化、民俗化倾向十分突出。一是文化性的梵汉并行的称谓不少,如乞士、檀越、檀徒、释子、禅师等;二是从事佛教管理与弘扬佛法的职务性称谓多,如我国僧官称谓、丛林执事称谓大量涌现;三是颇具伦理色彩的民俗化称谓众多,如师父、师爷、师兄、师太、尼姑、佛子、戒子、弟子等称谓不胜枚举。
3、中国佛教基本属于僧伽佛教,因此绝大多数佛教称谓都是关于僧人的,用于在家信众的极少,从以上介绍即不难看出。这种情况在近代稍有改变,如大德、大师等就不限于僧人了。
4、佛教礼节性称谓特多。如宗师、国师、导师、大师、师父、上师、法师、大德、弟子、贫道、拙缁、衲子等等。与南传、藏传佛教不同,汉传佛教没有严格的僧阶、教阶及学位制度及其标准,因而礼节性称谓往往过多过滥,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虚伪浮滥之风,造成对佛教的亵渎、轻视。
三、佛教称谓的运用及其要求
称谓的运用往往随时间、场合及人际关系的不同而不同,本无一定。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又有约定俗成的称谓习惯。运用得好,既显得有礼貌,言语得体,又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心意,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达到沟通感情、增进友谊的目的,否则事倍功半。可见称谓之重要。
在佛教界,对称谓的运用一般有以下一些要求:
1、了解各种常见佛教称谓的准确含义,从而根据僧俗、男女、长幼、所任职务的不同而采用相应的称谓。
2、对于僧尼,尤其是年长的、有学问的、有德行的和有身分的僧尼,要多用礼节性称谓,但切忌滥用溢美之词。因为在末法时期,有学有修有证者太少,若名实差距过大,一是怕对方承受不起,徒增虚荣之心;二是高僧大德满天飞,易让人对佛教心生轻慢,以为佛教不过如此。用礼节性称谓要出于恭敬心、诚心,这样于法相应,于己有益。否则涉嫌讥讽或谄媚。一般来说,对于僧尼均可称为师傅,也可在其前冠以法名或职务名,如说某某师傅、当家师傅、知客师傅等;对于自己的皈依师或年长德高者也可称为师父;对于有学问或有一定身分的僧人,可称为某某法师;对于寺院方丈可称为某某大和尚或某某长老;对于很有德行、具一定声望的法师和居士,可称为某某大德等。若是自称,僧人可称贫道、拙僧、弟子、晚学等;是居士可称白衣某某、弟子某某、学人某某。至于在戒场、法会、佛事活动等特殊场合,可根据要求作灵活变通,或称戒和尚,或称阿阇梨,或称上师,或称禅师等等。对和尚、尼姑这两个称谓要慎用或不用。在书信中,称谓和礼貌用语要求更严一些,体例和语气要求一致。
3、对于在家信众和俗人,也要尽量用礼节性称谓,但忌用过溢之词和太亲昵的称谓。无论对方身分高低,都要以平等心、爱护心相待,这样于彼有益,于教有利。一般来说,对于到寺院朝礼或参学的在家人,不分男女,都可称为居士、善信,或在其前冠以姓氏,称某某居士;对于来寺做佛事、功德者,称为檀那、檀越,或称某某施主某某功德主;对于关心寺院或在某一方面有功于佛教者,可称为护法;对于信仰虔诚、很有德行者,可称为某某大德或大居士。在书信中,除上述称谓外,还可用某某贤士、某某仁者、某某道友等。当然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社会通行的称谓,如先生、教授、同志等。
4、僧人与僧人之间,可视不同的场合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如实而称,应多从道上会。若是平辈,一般的可直接在法名后加师,称某某师,也可称某某法师;若是同门,也不妨称某某师兄、师弟等。但伦理性的称谓如师爷、师叔、师侄、师孙等慎用或不用,以免落于俗套,在十方丛林中尤需慎用。
实际上各地运用情形可能要复杂得多,如何灵活运用还须在实践中去体会。
以上只是就比较常见的佛教称谓作一分类与研究,限于篇幅,解释也比较简略。
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法音1999年第2期(总第174期)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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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部佛教的称谓系统
赵 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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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问题是一种语言现象,是用语言指称某一事物。这看来简单,实际上却十分复杂,因为每一种事物不是只有一个名称,而是随着立体的复杂的社会关系网有多种指称方式。对于人物的多种称谓反映的是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从这一角度看,称谓问题又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上有多少种组织结构,有多少种不同的群落,就有多少种称谓系统。佛教僧团是一种历史悠久、支脉复杂的社会群体,且由印度本土传布到亚洲各国乃至世界,同一宗教信仰的人群又处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之中,因而佛教僧团在不同地域、不同传承中有不同的称谓系统。
在僧团内部的称谓以及外部对僧团的各种称谓反映了佛教的教义与戒律等理念及僧伽与僧徒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笔者曾在斯里兰卡留学,亲身感受到佛教与社会完全融为一体的佛化社会的行为模式在称谓问题上的反映,以及在这样一
个社会中僧伽所处的特殊地位。因此本文拟就亲身所见所闻谈谈斯里兰卡南传上座部佛教的称谓系统。
一、僧人的法名
俗人出家,加入僧团,就意味着由于信仰而舍弃家居生活,专事修行。这样的改变在称谓上的反映则是放弃了在家时的姓名而采用法名。
佛陀住世时,出家的仪轨相对简单,只是佛陀本人对欲出家者说:“善来,比丘。”彼人便剃除须发,著袈裟衣,得具足戒。《善见律毗婆沙》载,依此法得戒者为一千三百四十一人。这些人则称为“善来比丘”。
在僧团内,他们依然使用在家时的姓名,如舍利弗、目犍连等。在当时佛陀的大弟子中德高望重者,已开始被人们以其出生地称呼,以表示敬重,如目犍连也被称为“拘律陀”(古印度地名,目犍连出生地)。
后来的出家众日渐增多,且由佛的弟子们授戒,于是开始由授戒师给予法名。在《增一阿含》中有“四河入海,不复河名,四姓出家,皆为释种”之说。在中国的东晋时期,道安首倡所有出家人皆以“释”为姓,名则得之于授戒师。此后汉地出家佛弟子的法名均由此构成,如释道安、释法云等等。
在斯里兰卡等南传上座部佛教国家,出家人的法名由两部分构成,第一名字为其出生地,第二名字为授戒师所赐,如:WalpolaRahula(瓦尔朴拉·罗睺罗),前者为其出生地,后者为其法名;又如:KualalumpurDhammajoti(吉隆坡·法光)。
虽然僧人的法名是如此确定的,但这一法名不能随便用于称呼,其使用范围是有限制的,主要是用于自称。在非常庄重的场合,自称时常冠以Bhikkhu(比丘),如:BhikkhuKualalumpurDhammajoti;在非常正式的场合,如护照、文件等,则不冠以Bhikkhu,而使用法名全称;在比较随便的场合,则只称法名第二部分,如:Dhammajoti。
其次,在毕业、授职典礼等官方场合,由他人称呼其名,通常在名前冠以theReverend(缩写为theRev.意为尊敬的),或Venerable(缩写为Ven.也是尊敬之意),如:theReverendWalpolaRahula。在非正式的、与某僧人较熟识的场合,出家人和在家人都可用法名的后一部分称呼之,但不可直呼,可称为:VenerableDhammajoti。
对于国内外有名望的大法师,或一省、一市之僧领,则多用其出生地+法师称呼之,如:WalpolaHamuduruwo(意为法师或师傅,是斯里兰卡对所有僧人最最常用的称呼)、ColumboHamuduruwo等。有时,为了表示对大法师的敬意,常常使用敬语形式Hamuduruwane(即词尾变形)。
以上是和僧人法名相关的称呼问题,在斯里兰卡,对僧人所使用的敬语称谓相当多,容后专章叙述。
二、对僧人的称谓系统
佛教四众分为两个社会群体,即出家众和在家众,分别有各自的称谓系统。出家众称为Samgha(僧伽、僧众),又分为男女二部,男部由Bhikkhu(音译为比丘,意译为乞食男)和Samanera(意为沙弥,或十戒男)组成;女部本应由Bhikkhuni(比丘尼或说乞食女)和Samaneri(沙弥尼、十戒女)组成,但由于比丘尼传承在斯里兰卡已经断绝,至今没有二部受戒的比丘尼,只有十戒女。以上所有这些名称一般不用于相互之间的称谓,僧人与僧人之间、俗人对僧人称呼时,按照长幼、身份、职业和职责有许多不同的称呼方式。
在斯里兰卡使用最多、最普遍的称谓形式是Hamuduruwo(意为法师或师傅),无论长幼、身份高低、是否认识,都可以这一称谓称呼。为了更确切地表达或表示敬意,则是在这一称谓前加不同的定语。
例如按长幼称呼时,对于年幼的小沙弥(十几岁),出家人、在家人一般称之为PodiHamuduruwo(意为小师傅)以表示尊重与亲近。在僧团内部,年长的僧人或地位高的僧人或依止师对小沙弥常称之为Podinama、Podiunnanse、Poditana、Podiatta等,这些称呼的基本意思都是“小和尚”,有时亲近师或依止师在向他人介绍徒弟时使用GolaNama,意为学僧。对于年纪稍长,或有身份的僧人,如一寺之住持,则使用LokuHamuduruwo(大和尚、大法师)称呼之。例如在我们所住的寺庙内,常听到僧人或在家人以此称呼庙里的住持。
按照在僧界僧职的高低,有Mahanayaka(大导师或大首领)和Nayaka(头领或导师)等称谓。前者用于称呼某一教派的大首领或全国性佛教组织的领导,在斯里兰卡,主要有三个教派,这些教派的首领加上其他几个小教派和全国性组织的头领,能称为Mahanayaka的僧人不过十人。在使用这一称谓时,通常称为NahanayakaHamuduruwo。Nayaka一般用来称呼地方省或区的僧领,或大寺之住持,通常称为NayakaHamuduruwo,这一称谓与LokuHamuduruwo可以互用。
另外,也可按照僧人的职业称呼之。在南传佛教国家,僧人可在政府、学校及其它社区部门任职,因此,根据他们各自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称呼方式,如:VedaHamuduruwo(从医的法师)、Nakathbalanahamuduruwo(占星师)、Chitra-adinahamuduruwo(美术师)Guruhamuduruwo(老师)等。
不管僧人地位多高,从事何种职业,一律住在寺院中,过僧团集体生活,并在寺院中担负一定的职责,因而,可根据僧人在僧团中的任职称呼之。如:Banakiyanahamuduruwo(说法师)、Pirithkiyanahamuduruwo(诵保护经师)、Kavibanakiyanahamuduruwo(偈陀讲法师)、Kruhtyadikarihamuduruwo(掌财师)等。
由于寺院生活相对简单、清净,有利于僧人的学习与修行,因而僧团中的著名学者或学问僧层出不穷,他们或在国内外的大学中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佛教界的全国考试,获得班的达(或译为班智达)学位。这些法师深得僧俗各界的尊重,获得博士学位的,一般称为Doctor某某,如:Ven.Dr.Dhammajoti;获得班的达学位的则称呼Panditahamuduruwo。据说,班的达学位甚是难考,考生不仅要熟练掌握梵、巴文,而且要能诵多部经,并擅说法布道。每年考试通过率仅为2%。在我们所住的寺庙中,有大约60位僧人,而获得此学位者仅一人。
三、对在家众的称谓
斯里兰卡是一个全民信教的社会,除了庞大的僧团之外,其余的人构成了在家信众,称为Upasaka(为受三归、持五戒的在家男居士,音译为优婆塞,意译为信男、近事男),和Upasika(受三归、持五戒之在家女居士,音译为优婆夷,意译为信女、近事女)。这两个名称和比丘、比丘尼一样,是对某一类人的统称,因此一般不用于指称某人。
由于在家信众的护持与供养,僧团才得以生存、壮大,因此僧徒把在家信众称为供养人,即:Dayaka(音译为檀越,意译为男施主、男供养人)和Dayika(檀越、女施主、女供养人)。这两个名称在使用时,一般不和姓名连用。
此外,僧人对在家人,尤其是长者,经常使用敬语,留待后章再述。
四、敬语的使用
在一个佛化的社会里,僧团与在家信众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在家信众把护持三宝、供奉僧团看成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在人口只有一千五百多万的斯里兰卡,有大小寺庙5000多所。为使僧人衣食无虞,每一个寺庙所在地的信众安排好每日一户,轮流给僧人供斋,诚心诚意,乐此不疲,总是把最好的饭食供奉给僧团。僧人们把在家众看成是自己的衣食父母,把为在家众排忧解难,扶危济困,使其精神怡悦看作是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他们为每一家的婚丧嫁娶、生日庆典、店铺开张等,尽心尽意作法事,进行法布施,更确切地说,是僧团承担起了全社会的思想教育工作。僧俗之间的密切关系反映在称谓上则是大量敬语的运用。这些敬语大致可分为僧人对僧人、出家人对在家人、在家人对出家人等几类。
僧人和僧人之间,除了上述所说的Nayaka,Mahanayaka,Lokuhamuduruwo等表示尊敬的称呼外,对受具足戒十年以上的比丘经常用尊称Istaweera(意为尊者)。常和法名一起使用,例如:DhammajotiIstaweera,RewathaIstaweera;或与另一尊称Vahanse一起使用,例如:Istaweerayanvahanse(尊敬的上人)。
出家人对在家人出于敬重,常称之为妈妈、长者、兄弟、姐妹等,如对年纪稍长的男居士称为Unnehe或Lokuunnehe(意译为大德、长者),对年纪稍长的女居士称为Upasakamma(施主妈妈)。把在家众称为长者、妈妈、兄弟等是僧人对在家人表示亲近与尊重时使用的,在家人却不能用这样的称呼来称呼出家人,因为从理念上说出家无家。
在家人对出家人所使用的敬语更为复杂,除上述的尊称外,还有Hamuduruwane:这是通过“法师”一词的词尾变形生成的“法师”的敬语形式。
Vahanse:这是使用最普遍的敬语形式,可以和其他称呼一起使用,意为尊敬的。
Obavahanse:Oba是“你”的敬语式,这一称呼相当于英语的YourHonor。
Tamunnanse也是YourHonor,这两个称谓形式用于对僧人说“您”时使用。
Suwameenvahanse:此词是上流社会人士对僧人的尊称,可译为“最尊敬的”。因为此词太正规,所以不是社会上的流通敬语。
Sadu:此词是年轻人中流行的对僧人的敬语。
敬语形式的多样性,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反映了僧俗之间水乳交融的密切关系,也反映了佛化社会僧伽所处的特殊地位。
(本篇文章的撰写得到T.Assaji法师的帮助,在此谨表谢忱。)
法音1999年第8期(总第180期)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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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称谓漫谈
尕藏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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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藏传佛教的宗派称谓
藏传佛教,又名藏语系佛教,主要流传于我国藏族居住地区。与汉传佛教一样同属北传大乘佛教。它既有丰富系统的佛教经典与理论,又有严密深奥的实践修证次第,故在世界佛教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仅就藏传佛教的称谓而言,也极其繁多,除教内的喇嘛以外,多数人都难以明辨。因此,在藏传佛教的称谓上曾出现一些不大确切的俗名,在社会上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如将藏传佛教称为“喇嘛教”、格鲁派称为“黄教”、萨迦派称为“花教”、噶举派称为“白教”、宁玛派称为“红教”,以及将僧职夏奥称为“铁棒喇嘛”等等。随着社会各界与藏传佛教界的交往日益增多和学术界对它的深入研究,过去流传的一些不大妥切的藏传佛教称谓逐渐得到纠正。但是其中的个别俗名迄今仍不时在许多书籍或报刊上沿用。故笔者拟首先对藏传佛教的宗派称谓作一介绍。这不仅有利于尽快确立藏传佛教诸教派的正确统一的称谓,而且将有助于人们从整体上认识藏传佛教。
首先,藏传佛教这一总称谓在教内外、国内外必须确定下来,不容随意更改任意命名。藏传佛教这一称谓是相对于汉传佛教、南传佛教等不同佛教支派而言的,无论是区域上的区别,还是语系上的异同,都能在这一称谓中得到体现。因此,藏传佛教是通过藏语言流布在以青藏高原为主要区域的佛教支派的最准确而科学的称谓。
而“喇嘛教”中的“喇嘛”一词,在藏语里最初是从梵文“ ”(gu-ru,固茹)二字的义译而来的,意为“上师”或“导师”,一般指佛学知识渊博并收徒传教的高僧大德。后来由于大多数“活佛”起始于某高僧大德,而且许多“活佛”本身能够培养成为佛学知识渊博的大师。所以,广大信徒对“活佛”也亲切地称之为“喇嘛”,从此“喇嘛”这一称谓又成为藏传佛教“活佛”的一种别称。然而将藏传佛教称为“喇嘛教”,不但在概念上极为模糊、狭窄,而且还带有片面性。
其次,藏传佛教内部的诸多宗派的称谓,也值得清理,应该统一,不可一个宗派有几种称谓,尤其是那些不切实际的俗名,理应彻底废除。因为藏传佛教的每一个宗派在各自的教派内及信教群众中只有一个正统的称谓,而且均有其产生的特定历史背景以及各自所蕴含的深层意义。具体分述如下:
宁玛派,是藏传佛教的重要宗派之一,其宁玛二字是藏文 (rnying-ma)一词的汉文音译,意指“古”或“旧”。宁玛派即古派或旧宗派,是相对于“新派”而言的。因为宁玛派密宗的教法仪轨等传承源于“前弘期”(公元七~九世纪),其余诸多宗派所奉行的密法均产生于“后弘期”(公元十世纪之后)。因此,宁玛派在藏传佛教诸多宗派中是历史最悠久的一个宗派,故命名为宁玛派。因而,宁玛派在汉文书籍或期刊中不该俗称“红教”或“红帽派”之类,而应该称“宁玛派”。
噶举派,是藏传佛教的重要宗派之一。该派很注重对密法的修习,而对于密法的修习,又必须通过口授耳传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该派是一个以领受语旨教授而传承的教派,故称噶举派。“噶举”一词是藏文 (bka-brgyud)二字的汉文音译,其中“ ”(bka,噶)字的本意为佛语或佛陀的教法;而“ ”(brgyud,举)字则指“传承”,因而“噶举”一词可解释为佛陀的教法传承。总之,噶举派这一称谓最能体现该宗派特有的传教风格,再不应出现“白教”之类的俗名。
值得一提的是,噶举派又是藏传佛教诸多宗派中支系最多的一大宗派,它在历史上曾拥有过十四支直系派别。它们分别是:香巴噶举、达波噶举、噶玛噶举、蔡巴噶举、拔绒噶举、帕主噶举、止贡噶举、达隆噶举、周巴噶举、雅桑噶举、绰浦噶举、秀赛噶举、耶巴噶举、玛仓噶举。其中绝大多数目前仍在广袤的青藏高原建寺立庙,保持着自己的宗派风格。
萨迦派,是藏传佛教的重要宗派之一,是由昆·贡却杰布(1034—1102)创立的。这位大师当时在后藏仲曲河谷北岸购买一块土地,并在此地兴建一座寺院作为自己的传教基地,而建筑寺院的位置正好处在一片灰白色的土地之上,便将该寺命名为萨迦寺,“萨迦”一词是藏文 (Sa-skya)二字的汉文义译,意为灰白色的土地。后来萨迦寺作为传教中心便形成了一个宗派,该宗派也随之起名为萨迦派。可见,萨迦派这一称谓在自己的宗派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但是,有些教外人士以萨迦寺的外墙上涂刷红、白、蓝三种颜料为由,将萨迦派俗称为“花教”,这种称谓极其不妥。
格鲁派,是藏传佛教中最后形成的重要宗派,由宗喀巴大师(1357—1419)创立。宗喀巴是藏族近代史上出现的一位名副其实的伟大人物,他不仅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始人,而且是一位世界著名的佛学家、哲学家、思想家和宗教改革家,在藏传佛教史上被尊称为“第二佛陀”。宗喀巴主张僧侣要严持戒律,并积极倡导学经要遵循次第。因此,人们称宗喀巴创立的宗派为格鲁巴,即格鲁派。“格鲁巴”是藏语“ ”(dge-lugs-pa)的汉文音译,意为“善规者”或“善规派”。这一称谓突出了格鲁派在藏传佛教诸多宗派中倡导严守佛教戒律的风范。所以,俗人以宗喀巴曾戴黄帽为由给该宗派起一个“黄教”或“黄帽派”的别名,实为不妥。
噶当派,是藏传佛教宗派之一,是阿底峡尊者(982—1054)倡导,由仲敦巴(1005—1064)创立的。噶当一词是藏语 (bka-gbms)的汉文音译,意指“佛语教授”。这是表明佛祖所讲的经律论三藏在内的一切教义,均包含在阿底峡建立的“三士道”的理论之中。因为“三士道”理论的继承和发扬者便是该派,所以,取名为噶当派。
觉囊派,是藏传佛教宗派之一。由域摩·弥觉多吉(约十二世纪初人)的第五代弟子贡邦·特杰尊珠(1243—1313)在后藏拉孜东北的觉摩囊地方建立起一座觉囊寺,该寺成为该派的祖寺,觉囊派就因该寺而得名。觉囊派以“他空见”为主要学说,因而在藏传佛教史上曾引起过争议。
希解派,是藏传佛教宗派之一,由帕丹巴桑杰(?—1117)创立。希解一词是藏语“ ”二字的汉文音译,意指“能寂”、“寂灭”或“能止息”等。不难看出,命名为希解派的主要原由在于说明如能遵照该派教义修炼,便可熄灭人间一切苦恼及其根源,并停止生死流转这一宗派旨意。
觉域派,是藏传佛教宗派之一,同时又是藏传佛教史上唯一由出家女性创立的宗派。觉域一词是汉文音译,它在藏文典籍中有两种写法,由此而蕴含两层意思,但比较常用的写法则是“ ”(gcod-yul,觉域),这里的“ ”(gcod,觉)字,意指“断”或“断灭”;“ ”(yul,域)字意为“境”。因此,觉域一词则表明了该宗派的教法能够断灭人世间的所有苦恼的根源;另一种写法为“ ”(spyod-yul,角域),这里的“ ”(spyod,角)字又意味着“行”,“域”字义同上。角域一词则意味着通过心里训练并体悟一切皆空的万物本性,从而达到涅槃境界这样一种深层意义。
布敦派和普东派,是藏传佛教诸多宗派中的两支小派别。两派的称谓均取自二位创立者的姓氏,在此从略。
总而言之,藏传佛教诸多宗派的称谓,不仅体现了各宗派所蕴含的鲜明特色,而且还反映着青藏高原特异的人文地理风情,应予正确的认识和必要的尊重。
二、藏传佛教的僧职称谓
藏传佛教的僧职,在教内已形成一整套既严格又分门别类的选拔制度,它是维系藏传佛教寺院及僧团秩序、开展各类宗教活动的重要组织保障。其称谓众多,概括来说,大体上可分为封号性僧职称谓、学位性僧职称谓、戒律性僧职称谓和寺院组织中之僧职称谓。
(一)封号性僧职称谓
封号性僧职称谓,是由历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一种僧职称谓,在藏传佛教诸多僧职称谓中最具声望。这类僧职起始于元朝,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后,封萨迦派第五代祖师八思巴·洛哲坚赞为国师,授予玉印,领总制院事,统领天下释教;1269年,忽必烈又晋封八思巴为帝师,从而促使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正式形成。自此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对藏族地区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大宝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噶举派高僧活佛授予的僧职称谓。1406年,噶玛噶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德银协巴应明朝永乐皇帝之邀抵达南京,受到明成祖的盛情款待,并受封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简称“大宝法王”。这一封号遂成为噶玛噶举黑帽系活佛的专用尊号,沿袭至今,如第十七世噶玛巴活佛就是当今在世的“大宝法王”。
大慈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13年,作为宗喀巴大师大弟子之一的释迦耶希(又名绛钦曲杰)代宗喀巴进京应诏,受到明廷的盛大欢迎,于1415年被明成祖封为“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国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1429年,释迦耶希再次应邀进京,并在内地留住造寺传法,遂于1434年又被明宣宗皇帝封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净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自在大圆通佛”,简称“大慈法王”。
大乘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萨迦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13年,萨迦派高僧贡噶扎西(汉籍中称昆泽思巴)应明朝廷之邀抵达南京,被明成祖封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智弘慈广济护国演教正觉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刚普应大光明佛领天下释教”,简称“大乘法王”。
大智法王,是明朝对藏东地区的藏传佛教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明朝永乐初年,朝廷邀请岷州地区的藏族高僧班丹扎西入朝,并让他在内地长期留住;明宣宗时被授予“净觉慈济大国师”;明英宗时晋封为“西天佛子大国师”;明代宗时再晋封为“大智法王”。
阐化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帕主噶举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06年,明成祖封当时任帕主噶举派主寺泽当寺第五位寺主扎巴坚赞为“阐化王”。
除了以上数位僧职较高的法王外,明朝政府授予的藏传佛教僧职称谓,可谓不胜枚举,诸如赞善王、护教王、阐教王、辅教王以及西天佛子、灌顶国师、灌顶大国师等等,在此不一一赘述。
清朝时期,清政府继续对藏传佛教高僧,特别对格鲁派大活佛授予至高无上的僧职头衔,比如达赖、班禅、章嘉和哲布尊丹巴等。由于这一时期授封的僧职称谓大都是藏传佛教界具有广泛影响并形成制度化的活佛系统,故准备另文专述。
(二)学位性僧职称谓
学位性僧职称谓,在藏传佛教界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因为这一僧职称谓是极少数僧侣经过长期的清苦修学而获得的一种宗教学衔,它能够显示各自在佛学知识领域具有颇高的专业水准和身份。这一宗教学衔在藏语中总称为“格西”(汉文意译为“善知识”)。“格西”中又有不同级别的具体称谓,诸如“拉然巴”、“措然巴”、“林赛巴”、“多然巴”、“阿然巴”、“曼然巴”、“噶然巴”等。
拉然巴格西,是藏传佛教格西中级别最高的学衔,也是藏传佛教显宗中最高的学位。每位申请拉然巴格西学位的考僧,必须在拉萨大昭寺举行的祈愿大法会期间,通过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高僧提出的佛学疑难问题的答辩,并得到认可才能获取这一宗教学衔。
措然巴格西,是仅次于“拉然巴”的一种格西学位。每位考僧只有通过拉萨小昭寺举行的大法会,并在拉萨三大寺众高僧前答辩佛教经律论取胜,才能获得这一宗教学衔。
林赛格西,该学衔排在措然巴格西之后,是某位学僧在拉萨三大寺中的任何一寺内通过答辩佛教经论而考取的一种格西学位。
多然巴格西,是某位学僧在各大寺院大经堂门前的石阶上举行的法会上通过答辩佛教经论而获取的一种格西学位,排在林赛格西之后。凡是具备条件的各大寺院均可授予多然巴格西的宗教学衔。
除了上述四种不同级别的格西学位之外,还有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格西学位,比如,阿然巴、曼然巴等。
阿然巴格西,是某位学僧在各大寺院的密宗学院中通过对密宗理论的研习以及实践修炼而获得的一种格西学位。一般而言,进入密宗学院修学的条件比较严格,其学僧必须先经过在闻思学院研读藏传佛教五部大论的阶段,并在此获得毕业后才有可能升入密宗学院深造;最好是取得上述格西学位中的任何一项后,被选派或推荐到密宗学院研修,最后取得阿然巴格西的学衔。阿然巴格西的学衔也有等级差别,如在拉萨上、下密宗学院中取得的阿然巴格西学位,是至高无上、最为权威的密宗格西的头衔。
曼然巴格西,是某位学僧在藏传佛教各大寺院医学院长期研习藏医药学而获得的一种格西学位或藏医学位。由于医学院所学理论知识极为广泛深入,而且还要经常进行在野外采药等实践,故其研习时间相对较长。
另外,藏传佛教寺院中还有“噶然巴”、“然绛巴”等级别较低的宗教学衔,在此不一一赘述。
(三)戒律性称谓
戒律性称谓,藏传佛教同其它佛教流派基本相一致。比如,藏传佛教中的戒律性称谓,大体上可分为七类:即格聂、格聂玛、格策、格策玛、格隆、格隆玛和格罗玛。
格聂,即居士,又名“近事男”,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男性,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其梵文音译为优婆塞或邬婆索迦。居士中又可分为六种:即归依居士、一戒居士、数戒居士、多戒居士、圆戒居士和梵行居士。
格聂玛,即女居士,又名“近事女”,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其梵文音译为优婆夷或邬婆斯迦。
格策,即沙弥,又名“勤策男”、“劳策”、“求寂”等,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又说为三十六戒)的僧侣。其梵文音译为室罗摩尼罗。
格策玛,即沙弥尼,又名“勤策女”、“求寂女”,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即比丘,又名“净乞食”、“乞士”,是受持《毗奈耶经》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条戒律的僧侣。其梵文音译为比丘或苾刍。比丘僧在广大藏传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玛,即比丘尼,又名“女乞善”、“乞净食女”,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条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她们在藏传佛教界也具有较高的威信。
格罗玛,即正学女或正学尼僧,是专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于沙弥尼戒与比丘尼戒之间的一种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后就有资格受持比丘尼戒。其梵文音译为“式叉摩那”。
(四)寺院中的僧职称谓
寺院中的僧职称谓,也就是在藏传佛教寺院组织机构中任职的各类僧官的称谓。由于藏传佛教拥有众多不同的宗派支系,各个派别都有自己的一整套僧职体制,而且各派内部又有细微差别,限于篇幅,在此就不详述了。但值得说明的是,格鲁派作为藏传佛教中势力最大、影响面最广的宗派,它在寺院中建立起来的健全而完善的机构体制和僧职制度,对其它宗派产生了巨大影响,且各个宗派纷纷参照推行格鲁派的寺院制度,从而使藏传佛教寺院中的僧职设置在大体上趋于一致。为此,在这里主要以格鲁派为例介绍藏传佛教寺院中的僧职称谓。
格鲁派大型寺院中的僧职主要有“赤巴”、“措钦夏奥”、“措钦翁则”、“措钦吉瓦”、“堪布”、“格贵”、“翁则”、“郭聂”等。
赤巴,即“法台”或“总法台”,其宝座设在各大寺院的大经堂内。大经堂是藏传佛教寺院中的最高权力机构,重大宗教活动就在大经堂举行。“赤巴”,就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动或事务的负责人,在全寺主要扎仓(学院)堪布中推荐具有渊博佛学知识、德高望重的高僧来担任。如著名的“甘丹赤巴”就是继席格鲁派祖寺甘丹寺宗喀巴大师法统宝座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僧职称谓,它是藏传佛教第一赤巴。“赤巴”这一职位的任期依各个寺院的情况而各异。值得提出的是,在历史上不少寺院的赤巴由寺主活佛来兼任。比如,第一世至第五世达赖喇嘛曾任哲蚌寺赤巴;历代拉卜楞寺寺主嘉木样活佛常任该寺赤巴,如此等等。
措钦夏奥,这一僧职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负责全寺僧纪纠察工作,也就是执行寺院里规定的各项清规戒律的高级僧官。
措钦翁则,这一僧职可以说是寺院里的教务长,主要负责管理各大寺院大经堂内举行的各类宗教活动。比如,从经常性的诵经等宗教活动到举办大型宗教仪轨,均由“措钦翁则”来领导。由于措钦翁则时常在大经堂内领诵经文,故又俗称“领诵师”、“举腔师”等。
措钦吉瓦,任这一僧职的僧侣在各大寺院内充当大管家的角色,主要负责管理全寺的财物或后勤工作,堪称寺院中的后勤部长。
堪布,又名师傅、大师、亲教师等,梵文音译为“邬波驮那”。担任这一僧职的高僧是藏传佛教各个寺院或大型寺院中各个扎仓(学院)的权威主持人,相当于汉传佛教寺院中的方丈。由于担任堪布这一僧职应具备渊博的佛学知识,因而必须是寺院或扎仓中最有学问的德高望重的高僧,故在藏传佛教寺院中担任堪布这一僧职的僧人大都是获得格西学位的高僧大德。
格贵,主要掌管各个寺院或扎仓僧众的名册和纪律。所以又名为纠察僧官、掌堂师。实际上,格贵是负责维持僧团清规戒律的寺院执事,历史上藏传佛教各大寺院的纠察僧官巡视僧纪时,常随身携带铁杖,故有“铁棒喇嘛”之俗称。格贵的职责与上述“措钦夏奥”基本相同。
翁则,是掌管寺院大经堂或扎仓经堂内的诵经功课和宗教仪轨的僧官称谓。由于翁则常要在法会上指导僧众诵经或亲自领诵经文,一般由熟悉各类经文且声音宏亮的僧人来担任这一僧官。翁则的职责也与上述“措钦翁则”相一致。
郭聂,是掌管各个寺院或扎仓中一切财物的僧官称谓。因而又被称为寺院管理员、扎仓管家。郭聂的工作性质类同于上述“措钦吉瓦”。
总之,藏传佛教的僧职称谓真可谓五花八门、丰富多采。了解这类称谓,对于正确认识藏传佛教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健全的组织制度,以及这些僧职在藏传佛教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便利各界人士与藏传佛教界的交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藏传佛教的活佛称谓
“活佛”,是藏传佛教发展到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青藏高原这块神奇的雪域之地培育出的一种独特的宗教文化现象,在世界宗教舞台上独树一帜。时至今日,各宗派的“活佛”依然是藏传佛教中最重要的宗教神职人员,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在广大信教群众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宗教地位。至于其称谓,汉族人习称“活佛”,其实是不大准确的,应译称“转世尊者”。在藏语中,“活佛”则有多种不同的尊称,其中最为常用的有“珠古”、“喇嘛”、“阿拉”、“仁波切”等。下面就这些常用的活佛称谓作一简释。
“珠古”,是藏文(sprul-sku)的音译,意为“化身”,这是根据大乘佛教法身、报身、化身三身之说而命名的。藏传佛教认为,法身不显,报身时隐时显,而化身则随机显现。所以,一个有成就的正觉者,在他活着的时候,在各地“利济众生”;当他圆寂后,可以有若干个“化身”。换句话说,在这种佛教理论的指导下,藏传佛教对于十地菩萨为普渡众生而变现之色身,最终在人间找到了依托之物,即“转生或转世之活佛”。故“珠古”(即化身)是多种称谓中最能表达“活佛”所蕴含的深奥义理和精神境界的唯一准确、全面的称谓,因而是“活佛”的正统称谓。
“喇嘛”,是藏文(bla-ma)的音译,该词最初是从梵文(gu-ru,固茹)两字义译过来的,其本意为“上师”;然而在藏文中还含有“至高无上者或至尊导师”的意义。因此,后来随着活佛制度的形成,“喇嘛”这一尊称又逐渐成为“活佛”的另一重要称谓,以表示活佛是引导信徒走向成佛之道的“导师”或“上师”。
“阿拉”,是藏文(A-lags)的音译,该词在字面上看,没有实际的意义,是一种表达恭敬的语气词;自从成为“活佛”的别称之后,该词就有了实际的意思。在不少藏族地区尤其是安多藏区以“阿拉”一词来尊称活佛,并成为活佛的专用名称,从而完全代替了活佛的另外两种重要称谓,即“珠古”和“喇嘛”。因此,“阿拉”一词已蕴含一种引导信众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殊胜意义。
“仁波切”,是藏文(rin-po-che)的音译,意指“珍宝”或“宝贝”。这是广大藏族信教群众对活佛敬赠的最亲切、最为推崇的一种尊称。广大藏族信徒在拜见或谈论某活佛时,一般称“仁波切”,而不呼活佛系统称号,更不直接叫其名字。在活佛的多种称谓中,“仁波切”是唯一普遍使用的一种称呼。
关于活佛的转世制度,发端于十二世纪初。公元1193年,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的创始人都松钦巴(意指圣识三时,三时即过去、现在和将来)大师,临终时口嘱他将转世,后人遵循大师遗言寻找并认定转世灵童,从而开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之先河。此后,活佛转世这一新生的宗教制度相续被藏传佛教各宗派所普遍采纳,并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对于活佛转世灵童的寻找、认定、教育等一整套严格而系统的制度。使活佛世系像雨后春笋般地在青藏高原出现。据估计,目前整个藏传佛教活佛的总数可达近万人。
在此值得提出的是,在藏传佛教各宗派中分别产生了不同的各类活佛系统,而且每个活佛系统的称谓各有自己特殊的因缘和象征意义。这里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个活佛系统的称谓作简要剖析。
噶玛巴活佛系统的称谓,是以自己所属宗派的名称命名的,即取自噶玛噶举派的“噶玛”(ka-rma)一词。追本溯源,该宗派的名称得自祖寺的寺名,而祖寺的名称来自某一地名。公元1157年,都松钦巴在昌都类乌齐附近的噶玛地方创建一座寺院,随即取名为噶玛拉顶寺(或称噶玛丹萨寺)。他以该寺作为道场,大力宣讲噶举派教法以及自己的佛学观点,遂形成噶举派中最具活力的一支派别,并以噶玛拉顶寺的寺名作为该派的名称。后来噶玛噶举派中产生藏传佛教史上第一位转世活佛,亦以宗派的名称命名;当噶玛噶举派中形成二大活佛系统时,仍然称“噶玛巴”,即分别称“噶玛巴·黑帽系”和“噶玛巴·红帽系”,其中红帽系活佛转世至第十世时被迫中断;而黑帽系活佛一直沿袭下来,至今已转世至第17世,即第17世噶玛巴,现驻锡于西藏自治区楚普寺。总之,噶玛巴活佛是藏传佛教史上历史最悠久、转世最多的一大活佛系统。
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格鲁派活佛系统的称谓,是历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例如,公元1578年,第三世达赖索南嘉措在青海湖畔的印寺与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会面,互赠尊号。俺答汗赠索南嘉措以“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其中“瓦齐尔达喇”是梵文Vajra-dhra音译,意为执金刚;“达赖”是蒙文音译,意为“大海”;喇嘛是藏文音译,意为“上师”。这就是达赖喇嘛活佛系统称谓的最初由来。1653年,清朝顺治帝又授封第五世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从此达赖喇嘛这一活佛系统的称才被确定下来,成为藏传佛教格鲁派二大活佛系统之一的尊号。
达赖喇嘛(ta-la-Bla-ma)被藏传佛教认定为观世音菩萨的化身,现已转世至第14世达赖。
班禅额尔德尼(Pan-chen-Aer-Te-ni),是藏传佛教格鲁派二大活佛系统之一,被认为是无量光佛的化身。公元1645年,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向第四世班禅·罗桑确吉坚赞赠以“班禅博克多”尊号。尊号中的“班”字是梵文“班知达”的缩写,意为通晓“五明学”的学者;“禅”字是藏文“禅波”的缩写,意为“大”或“大师”;“博克多”是蒙语,意为“睿知英武的人物”。从此班禅成为这一活佛系统的称谓。公元1713年,清朝康熙帝又授封第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额尔德尼”是满文,意为“宝”。之后,班禅额尔德尼这一称谓被确定下来,当然,有时仍简称“班禅”。现班禅额尔德尼活佛系统已转世至第11世。其驻锡地为西藏札什伦布寺。
帕巴拉(Vphags-pa-lha)活佛系统的称谓,是以印度佛教史上著名的圣天师的名字命名的。藏文“(帕巴拉)”是“圣天”的意译。历代帕巴拉活佛的驻锡地为昌都强巴林寺,现已转世第11世帕巴拉活佛。
嘉木样活佛系统的称谓,是以创建甘肃拉卜楞寺高僧的尊号命名的。因为这位博学的高僧成为第一世嘉木样活佛,其全称在藏文中写作 Vjam-dbyngs-bzhad-pa”(嘉木样协巴),意为“文殊”,从而不难理解,嘉木样活佛系统是文殊菩萨的化身。现转世至第6世嘉木样活佛,驻锡地为拉卜楞寺。
贡唐(gung-thang)活佛系统的称谓,是以贡唐寺的名称命名的。第一世贡唐活佛的晚年是在西藏贡唐寺度过,并在该寺开始成为转世活佛,所以贡唐活佛与贡唐寺有着密不可分的因缘关系;从第二世贡唐活佛开始迎请到拉卜楞寺驻锡,故历代贡唐活佛的驻锡地为拉卜楞寺,而不是西藏的贡唐寺。现已转世至第六世贡唐活佛。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活佛系统,诸如章嘉活佛、哲布尊丹巴活佛、夏茸尕布活佛、热振活佛、多杰札活佛、夏日东活佛、策墨林活佛、第穆活佛、司徒活佛、降阳钦则活佛、土观活佛等等,其称谓各有自己的来源与特殊含义,由于篇幅所限,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
以上连载于:
法音1999年第4期(总第176期)第22页
法音1999年第5期(总第177期)第23页
法音1999年第6期(总第178期)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