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与一位朋友聊天时,听他讲起他朋友严律师的事。
那位朋友是他们当地的著名律师,一次到附近的观音寺去时,里面有人喊住他,说是给他看点事。他以为碰到随便糊弄点钱财的人,也没在意,可那人接着的一句话却将他震住了。那人说他最近逃过一场生死劫难,他的一位亲人死于那场劫难之中,而他能逃过,是他眼中的一点仁慈救了他。接着那人说他亲人去世的原因,是此前一年做过一件很不人道的事,遭了报应。
之前严律师对佛法并没有正信,也不了解因果,去庙里烧香只是当地的习俗,想求点福而已。这句话,才让他回想起那件事的来龙去脉,让他知道了因果的真实,以后才逐步走上了学佛之路。
那年夏天,严律师在湖南接了一件案子,与弟弟一起开车过去。走的是107国道,车过了韶关,快到湖南时,弟弟一面开着车,突然说身上阵阵地发冷,于是把空调关了。过了一小会儿,严律师突然觉得眼前变成白茫茫的(可以确定不是雾气),什么也看不到了,随即听到一声巨响,就昏过去了。等到醒过来时,才发现出了车祸,他们的小轿车与前面的卡车追尾,车顶掀掉了,弟弟半个脑袋没了。
严律师的弟弟出事前是著名的**奶业的一个分公司的副总经理。出事一年前,他也是从107国道开车去湖南,途经湖南郴州时,在一处僻静路段处,车辆肇事,撞飞了一位骑摩托车的人。他刹车后,下车看了一下,伤者当时还活着的。经过一番紧张的掂量,他怕惹上麻烦,匆匆忙忙开车离开了现场。按照伤情估计,没有及时救治的话,那人是很难生存的。当时地处偏僻地带,现场也没有目击者,从法律上来讲,这事就算是逃过了。
大象无形,因果之道,周流六虚。事过一年,当他弟弟侥幸地以为一切都已被永久尘封时,业报却以这种方式突然暴发了出来。如果当时有点良知,善加处理,哪会有这么惨烈的后果呢?
现在开车的人群中,广为流传着撞伤不如撞死的说法,这就导致了经常在网络上曝出来的撞伤后的反复辗压事件,最极端的是药家鑫案中那惊心动魄的八刀。
时下传统道德教育体系被完全抛弃,又没有一种新的能被社会广为接受的道德体系来取代,形成道德教育实际上的空白,这就必然导致社会的整体沉沦。越来越极端的个案不时被曝出来,刺激着公众的眼界,是顺理成章的结果。每一个极端个案都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其背后都潜藏着多不胜数的受害事件。
《后汉书》中记载,杨震途经昌邑时,他曾经举荐的昌邑县令为了表示感激他的知遇之恩,晚上送来“金十斤”,并说“暮夜无知者”。杨震拒绝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传统道德观念的约束,加上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即使暗室亏心,也会如芒在背。传统文化及因果鬼神观念的缺失,对社会是利是弊,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