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典中对宿命论等的批判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第六节 佛典中对宿命论等的批判

  宿命论,认为现世一切遭遇均由宿世之业所前定,不能改变。

  从缘起法则看,宿命论的错误,在于把今生一切果报之因机械地、片面地全部归诸宿业,违背了因果念念相续,因而必念念有新因能生果报的规律,违背了果依众缘、报通三世,非一切果皆由宿因、尚有现因生现法果的定律。

  已得生贫穷人家的果报,只是决定其今生命运的诸多条件之一,非唯一而且未必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如虽出身贫寒,也不乏“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和发财致富的。如今生新造的重业、听闻修学佛法,学习工巧技艺等,都能现世因得现法果。

  人的死亡、寿数,也并非皆出前定,有寿数到而老死的,也有因保养不善及意外横祸等现因不到天年便夭亡的,也有因积善及养生等现因延寿添算,超过天年还不死的。

  与宿命论相近的邪因论还有多种,如认为人的命运由生辰八字、阴阳宅风水、星相、面相骨相等所决定,即现在颇为流行的各种算命看相术的基本理论依据。佛学认为这些见地都违背缘起法则,比宿命论更为有害。

  若命运由生辰八字、星宿(生时所值之星)决定,那么同时同宿生的人,天下不知有多少,其性别、命运、愚智便都应相同了,这很容易被事实证伪。还有一种认为恶年恶星会带来厄运,应修善法以禳解的说法,经中认为也属没有根据的迷信,强调“一切众生皆由自作善恶业之因受苦受乐,非由年、宿”。

  佛教规定:一个受过三皈依佛教徒,若相信此类邪见,去算命、占卜、视吉良日,便犯了三皈依中的皈依正法戒,失了正信佛教徒的资格。

  神意论,认为人的命运由本来即有,不依他存的至上神、唯一神掌管决定,唯有敬畏神、爱神、获得神的欢心,方有好运,否则便会受神的无情惩罚。

  若一切皆由神创造主宰,则众生的善恶苦乐,应不作而自来,人应不劳动工作,便坐享现成,持戒行善修行,都成为多余,人们只要仰赖神的恩赐就行了,这样岂非破坏了世间的事业,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机运论,认为人的命运决定于运气、机会。这种见解,属佛典中所斥“无因论”或“自然论”——即认为果报纯属自然或偶然,没有其原因。其错误在于违反缘起法则最基本的因果相续、果必有因的定律,因而必然是违背真实,不符实际的。既然无因,则应无果,这样一切现象便都没有了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