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牛将守殿敬善良 马护冥王临凡阳
将随主公喜善登 军登圣堂祈世祥
冥王第一殿文武判同降
诗:文笔挥鸾登喜善 武驾伴王圣堂登
判审阴律持公正 降坛为审因果愆
冥王第一殿秦广王降:
诗:秦掌首殿称阎君 广严竣厉惩恶魂
王率执事审公案 降乩鸾台登圣门
示:众执事差官听令,今宵特为凡间林○雄因果冤愆,排驾堂中,设公案而开审,命随案武判代执鸾笔,即刻升堂开审。
文判曰:禀主公排班升堂已毕,请主公升堂。
王曰:命阳世人林○雄进案前,本座问尔,不用恐慌,林生汝为何请喜善堂王主席柳星君专案禀呈上苍及行文冥府为汝申因果之冤?
林○雄答:因脚痛很久约七八年,时好时坏痛苦万分。
王曰:汝知汝之病因是何原因?
林○雄答:不知道,可能是因果病吧。
王曰:汝之病乃因果冤欠,若非汝在圣堂效劳,有功而荫之,恐前世之讨报,非如此而已,今因喜善堂柳主席案呈上苍,旨命本座案开重审,以证因果非虚,汝暂退一边命牛将军随案扣押之女亡魂苏月春,带进案前侯问。
牛将军答:禀主公,女魂苏月春带到请定夺。
王曰:案下苏女魂听着,今本王奉牒文特排驾喜善堂特为汝双方公断此因果冤欠讨报之案,命汝将在生身世详细报禀,死亡已有多久?
苏女魂答:小女魂生前住云林县林内乡坪顶村,在世父亲名叫苏长庚,阮姓名叫苏月春是也,阮是在民国五十三年十一月中旬被奸杀,至今已有二十余年,阮是被害而亡。
王曰:汝死亡后此段期间在何处?
苏女魂答:阮是冤枉而亡,因此死后阴司贵殿亦无为难于阮,让阮自在于阴司平民区而自由生活,待杀害阮凶徒死亡后,再到阴司对证。
王曰:汝为何附林○雄身上,林生到底与汝有何冤欠,说来。
苏女魂答:阎王请作主,本世无瓜葛,前世有血海深仇至今未完全还清。
王曰:准汝详细答来,不用恐惶。
苏女魂答:前世阮与林○雄乃山东桓台县人氏,阮乃是秦家千金小姐,虽身患软骨症,但面貌亦称美艳,虽行动不便能坐不能立,每日由女婢背扶阮活动,亦过着如意幸福之生活,未久长大我父欲替我招赘,因我家富有,媒人亦多方介绍朴实青年子弟入赘我家,但因阮乃单生女,欲传祖先香火,必须找寻可靠青年子弟较为适当,后来,适同县林○雄前生乃贫寒子弟,因兄弟甚多,自小就在文昌祠私塾,当值事人员,经媒人介绍后,我父见其一表人材,且略通文墨,而且斯文有礼,终于成为阮前生之入幕之宾,成婚之初,对阮百依百顺,宛如我之侍佣下人,使我全家对其好感无比,岂知我夫乃笑面而藏狠毒之心,外善而内恶,因我夫略通药理,每日假装好意,亦亲配补药进奉家父母,暗放慢性相克之药,久而久之,使家父母不知不觉而犯病中毒,终于在其入我家六年内家父母先后别世,从此其以姑爷身份而掌万贯家财,双亲死后,两三年来其心还不敢过份露出狠毒残忍之性,慢慢另雇请一批佣人奴婢,代替我家前所请用长期之老家人,并将老管家、旧家人全部辞掉,所代替者,全其心腹之人,此时其残酷之性已露,将我另禁在后花园绣楼闺阁上,因我不能行动无法下楼,另派下人男奴女婢日夜明为奉侍暗为监视,过如犯人之生活,如遇有庆典故意让我坐八台大轿,游街玩赏,使外人错觉,认为阮所嫁者乃是天下最标准优秀之丈夫,最可恨者用针灸将我针成哑吧,使我无法言语,如此后我夫明目张胆,千金万银买数位娇妻美妾,将我原来家产,如水流般乱用,因阮本来就未能生育,就如此眼睁睁看其花天酒地乱花用财产,我出口无声,呼天谁应,叫地何知,终在结婚十二年后自咬断舌而含恨归阴,我死后,我夫假好意,以大排场热闹场面,请道士演经作忏,以瞒世人,此等狠心狗肺之人害得我前生何苦啊!我恨!我恨我恨啦!
王曰:此事阴司已有详记,因冥府阴律照汝双方前生所判,本世本有一番交缠,此段公案,准汝泄言明示。
苏女魂答:本世本应各照阴律所判之因果,我本世应嫁夫至林○雄附近,与其相识而发生奸情,再被我夫窥破此奸情之事,林○雄被我夫用木棍打断脚足,而残废过一生,而遵照因果安排,本世我所嫁之夫即是前世看守监视我之佣人是也,本世应聚我后,随处流浪与林○雄而相识而打断林○雄脚足而被阳世判刑被禁,以偿因果之讨报,岂知我在二十余年前被奸杀而无法应此因果而履行是也。
王曰:汝本世死后附林○雄情形如何?
苏女魂答:我此世死后,凭前世欠我因果未偿还,故领有令,而于八年前(六十六)附其身使其脚足酸痛万分,有时不良于行,甚至无法站立,服药无效痛苦莫名,四处寻医罔效,贵人难遇,本来林○雄应加数十倍之痛苦至死方休,但天不从阮之愿,因林○雄学圣修道,所修亦有功,并参着印数种善书,领有功德,因此现时之讨报乃约数十分之一而已,因其功德有自荫之,否则现在将非如此简单也。
王曰:汝暂退一旁,命林生○雄,方才苏女魂之言,汝有何感想说来。
林生答:我知我前生实在太不应该了,求她原谅我,我会作功德给她,请她不要再害我。
王曰:因果讨报天经地义,汝前生所欠之冤债,汝打算如何还之?
林生答:只要我的双脚会好,我想多作一些善事给她。
王曰:本座不便硬行裁决,汝暂退,苏女魂汝意如何答来。
苏女魂答:我前生万贯家财,高楼连街,店铺成市,金银满库,加上双亲之命与我千金之体,才值得如此还债乎!我认为太不公平,请阎王公断。
王曰:汝虽讨报有凭,但冤可解不可结,汝意不可过于刁难,今在喜善堂公堂之上,看柳星君主席圣神面上,汝不应太得理不饶人,本座今特为汝双方排解,苏女魂汝到底有何意见?
苏女魂答:请阎王勿见怒,我意要林生从今起参着助印十科善书功德回向,如此可抵前世欠我之债也。
王曰:林贤生○雄,汝意如何?
郑新助代答:禀阎王,弟子可否代言禀一下,林同修现已四十多岁,而且鸾堂著书可遇不可求,现在行动不便如何去参加友堂著书十科,恐怕再三十年也无办法完成,这是刁人所难也。
王曰:生言之有理,汝双方不用争执,本座就如此宣判,双方听令判示如下:原阳世禀疏人林○雄,因犯前生谋财害命霸占家产,遗弃结发之罪,本世本应受重愆报应,念林生圣堂效劳有功,参鸾之功,功记南天特准缓寄报应,从今起应实心学道虔心向善,再立功积德回向苏女魂月春,以偿前债,其病体暂缓寄待功德有进,其病自轻,苏女魂亦不准再加强讨报,否则以违令严办,若林生○雄未能照判令而遵,其病体自负之,待五年后,见其功如何再予定夺,命苏女魂月春,即时不可附其身,此令,今宵判断至此,谢贤生参鸾效劳,请执事排班回殿,不准惊动凡世俗人,退堂。
本堂司礼神再降
示:恭送秦广王诸长官回驾,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