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六年胜利初期,镇江有李姓兄弟二人,种田为生,兄名李大已娶妻,弟李二未结婚。兄好饮酒流落,不勤农事,妻则不贞,与其弟想通。日久情浓,如胶似漆,视李大碍事,叔嫂二人商妥,等有机会杀之。
有一日李大在外饮酒大醉,返家卧床而睡。叔嫂一见,认为机会来临,其妻即用被将李大之头蒙住,坐于其上,李二持刃,将李大下体生殖器割去。李大由梦中痛醒,一跃想立起。为其妻压住,因痛极拼命挣扎,终被其跃起,双足跳跃,但因其已受割,又兼其妻及弟拼命用力,终将李大杀死。大解八块,装在一个坛子内,暗中携至江边,放于江中。在奸夫淫妇意想,坛将随水漂去,那知坛子不去,将它推至江水洪波之中,它慢慢又漂来原处,后为人发现,一看里面装的是死尸,当然李二杀其胞兄,也有可疑,终被查出,死的是李大。因为胜利初期,政治尚未全入正轨,李二同其嫂,竭力贿赂乡长保长,事即平安渡过。后来过了年余,李二正由田间担麦返家,将至家门,即大喊,我哥哥来啦,我哥来啦,用割麦刀将自己的生殖器割去,仍双足跳跃不止,如同李大死时之跳跃状,直至血肉模糊而死。事隔不久,李大之妻白日见其夫来,即大喊求饶,言其夫用刀割剖其阴,其实是自己在用刀割剖其阴,阴破,血出肠流而死。
——《近代果报见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