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康熙初年,檀香很贵。苏州有一家香,花了三两银子请了一尊檀香的观音菩萨像。
他心里想:「如果把这尊像变成檀香条卖,可以得到十六两银子!」
有一位佣工害怕造罪,极力阻止。可是香的女婿,因为准备迎接妻子归宁,恰巧住在岳父家,他告诉佣工说:「你是一个佣人,这件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呢?你只要听命行事就可以了!」
当天夜晚,香的女儿因为腹痛,而不能去夫家,在娘家多留了三天。
翌日,街上有位六岁的童子随着父亲行走,忽然指着香,问父亲说:「他们家的屋顶上,何故用红色的封条封锁住?」父亲以为孩子打妄言,告诉他:「不要乱说话!」
当天夜晚,香起火燃烧,只烧了一家,全家都死。他女婿想从楼上屋窦中钻出来,因为有东西顶住,竟然葬身火海。
那位佣工因为早晨别家香勉强来邀请他,出外两天,而逃过这场灾难。
(按)毁坏佛像,出佛身血是无间地狱的五种原因之一。见人毁坏佛像,不行劝阻,即有恶曜加临。片刻善心,便有吉神拥护。香的女婿与佣人,存心不同,一位是本来要回家而使他回不去,另一位是不想去别的地方,却有人勉强他外出而逃过劫难。这真是所谓的「祸福无门,唯人自召」!(《阴骘文广义节录》下卷第一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