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癸卯年间,池州(今安徽省贵池县)闹水患,很多人被困于洪水中,在驾舟救人的舟群中,有一小舟救起了一名少女,这个驾舟人见少女甚美,因此见美色而起邪心,想趁人于危,纵情任意,欲染指少女;女孩极力挣扎,掉入水中,少女因为害怕被其污辱,遂不愿被这恶人救起,她奋勇的攀住漂流在水面的树干而存活。这次险些丧节,虎口逃生的惊恐遭遇,深深的烙印在心,始终难以抹去。
次年,少女嫁至邻村,成婚的第二天,拜见家亲眷属,赫然见到新郎的舅舅,就是那次水灾想救自己,却又打算污辱自己的那个恶人!一时之间,羞忿、惊恐之情涌上心头!心想舅舅是婆婆的兄弟,自己以后的日子将如何度过?(旧时乡下女子或媳妇是没有社会地位的)于是哭著将自己的遭遇与恐惧告诉送嫁的人。之后,没隔多久,少女就自缢身亡。
这件事因为少女娘家出面,告上官府而传播开来;邻里、亲族议论纷纷、耻笑男家;知道这件事的人家都不愿将女儿嫁过去。经过许多年后,外甥还无法娶到妻室。
由于这位舅舅当年的一念偏差,却使亲族蒙羞,命运乖戾。
这‘淫’字果然是无形白刃、害人利器。在家庭教育中,若能自幼蒙受教导最起码的道德观——礼、义、廉、耻,则容易做到克己慎独。并能时刻提醒自己:不可‘以俄顷欢娱,败德伤风,遗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