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初年,仪真县有一位姓金的先生开设了一家当在镇上。
当时河寇横行,几乎所有的富人都被抢了,只有金氏当安然无恙。官方起初怀疑金家跟盗匪相通。等流寇被捕后,问他为什么不抢劫金氏当。流寇说:「我们好几次想去抢劫金氏当,看见屋顶上有许许多多金甲神,所以不敢侵犯!」
官员仍然不相信,询问金家的左邻右舍,他们都说:「金某人确实是积德之人,其它当常趁人危急,乘机敲诈,典当财物时价格很低,赎回时价钱奇高,只有金家出入公平,估价很宽,期限更远,而且遇到亲邻贫穷的老人,都破例免付利息。冬天则免去寒衣的利息,夏天则免去暑衣的利息,每年都是如此,所以才有善神拥护!」
县太爷知道这件事,还特别表扬称赞他。(《感应篇注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