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不调,恐有冤狱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汉朝时,江苏省东海县这地方有一位非常孝顺的媳妇,守寡独居,侍奉婆婆非常勤谨。她婆婆恐怕这样长久下去,会妨碍她再嫁,因此自己上吊而死。
  婆婆的女儿诬告媳妇强迫自己的母亲缢死,那位孝妇有口难辩。东海县的狱吏于公为孝妇辩护,却没有结果,因此孝妇被判了死刑。
  孝妇死后,东海县三年没有下雨。
  直到新来的太守上任后,狱吏于公向他禀白孝妇的冤情,祭拜孝妇的坟墓,当场天降甘霖,旱相才得以解除。
  由于于公的判决公平正直,所以老百姓都十分佩服。有一天,于公的大门坏了,乡亲父老想为于公重建一座新门。
  于公说:「可以把门造得高大一些,好让马车出入方便。因为我治理监狱,多积阴德,从不冤枉无辜的百姓,所以我的子孙必会兴隆!」
  后来,他的儿子于定国,果然当了丞相,被封为「平西侯」。孙子于永也以孝闻名于世,并做了御史大夫。(参阅《前汉书》于定国传、《阴骘文广义节录》卷首补阙第十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