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有一个人姓钟名离牧,字子干,是会稽那地方的人。
他年轻时,住在永兴(今浙江肃山县南方),亲自耕种二十多亩田地。当田里的稻子成熟时,有人来冒认领走,钟离牧也不和他们争夺,完全让给对方。
县官知道这件事,就把那个冒认稻子的人捉了起来,要用国法办他的罪。钟离牧竭力去救他,于是他的罪才能被赦免。
那个人免了罪以后,带领妻子把起初冒领来的稻子,舂打成三十多石米,就把米送还钟离牧。
钟离牧关门不肯收,那个人只好把米放在道路旁边,也没有人去拿取。钟离牧因此而出了名,被聘请去南海做太守,而且被封“都乡侯”。
(评)许止净说:“钟离牧的无诤三昧,固然令人千秋景仰,然而,如果没有县长对不法之徒的拘捕和惩治,那些顽冥不化的人,未必能立即回心改过。所以古人说:‘要绳之以法,建立法治才会使人知恩,如果国法不建立,则无赖之徒,尚且以掠夺而自鸣得意,怎么会知恩呢?’”(《古八德全书》四六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