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向(梵语parinama),又作回向、转向、施向。意谓回转自己所作的功德善根以趣向菩提,或往生净土,或施与众生等。如旧译《华严经》卷十五〈十回向品〉所说(大正9·495a):“此菩萨摩诃萨修习一切诸善根时,以彼善根如是回向,令此善根功德力,至一切处。”《无量寿经》卷下云(大正12·272b):“闻其名号,信心欢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愿生彼国,即得往生。”
东晋慧远大师之大乘义章卷九分回向为三种:
一、菩提回向:回己所修之一切善法,以趣求菩提之一切种功德。
二、众生回向:念众生故,回己所修一切善法,愿以与他。
三、实际回向,以己之善根,回求平等如实法性。
道绰禅师于安乐集卷下,解释回向有如下六种:
一、以所修诸业回向阿弥陀佛(梵语Amita-buddha),往生净土,待得六通后,再返世间救度众生。
二、回因向果。
三、回下向上。
四、回迟向速。
五、回施众生悲念向善。
六、回入去却分别之心。
综贯经论,回向可分十种:一、回因向果。二、回事向理。三、回小向大。四、回向佛道与回向众生。五、回劣向胜。六、回自向他。七、回少向多。八、回自因行向他因行。九、回世向出世。十、回此向证。
附:回向──功德的施与
菩萨连自己的功德,都愿施与给别人。把自己所积的功德,为了别人的幸福,转向给别人,叫做“回向”,这也可说是博爱精神之大乘佛教式的发展。功绩或善根,本来是作为善行之果报而自动蓄积的,故其果报,本来是一定会带给善行者本人的。除了当事人本身做不善而其功绩抵消之外,其行为的效力是不会消失的。现在,对于如此的功绩,菩萨也说:“为了别人,要把这个功绩转给别人。”“为了一切有情,愿我不会发生没有用处之善根!”
如此,菩萨所积的善根,乃变成慈悲的力量。以慈悲的实践为其一切行的整个内容之菩萨,他一面实践布施等善行,为别人而积聚功绩,同时为防止自己的功绩被抵消而尽量回避恶行。因为如果做坏事而堕落地狱,则为别人的幸福而欲做的奉献,以及菩萨道的实践,都会变成不可能。因此,为了完成奉献于别人之目的,恶行是必须回避的,持戒是必要的。[《中观思想》第七章第二节(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