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亲债主之说否定了
因果规律
当今在信佛的人群中流行最普遍的一种
观念是冤亲债主之说。这种理念已成为
信仰者往生
净土和实际
生活修行的精神支柱。
‘冤亲债主’的思想是把
世间的一切都认为是讨债和还债的关系。比如家庭里儿子是来和父母要债的;父母是向孩子还债的;因为一方在索取另一方在付出;父母看儿女是过去的冤家来要债的;儿女看父母是过去世的恩人来还债的。从家庭到社会看待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类推。对我好的人是过去世欠我的人来还我债的,看成是亲人;对我不好的人是过去世我欠他的今世来找我要债的,看成是冤家债主。要想解决这种债务关系,就是
超度冤亲债主。还有个
说法是超度不完冤亲债主去不了西方。因为冤亲债主拉着不让走。这些说法好像是小孩童话一样的幻想理念。这并不足为奇。当今
佛教徒还有一些不知情的讲法者继续在这样宣扬行持着。把冤亲债主的关系认定为
因果关系。
因果的规律不是佛创造出来的,是
释迦牟尼佛乃至十方
诸佛觉悟后发现了世间的自然规律是因果关系。因果是自然现象的延生,是由起因和众缘和合而产生结果。同时结果又是未来的起因,它没有绝对的开始和结尾。而果报的形成是由多缘和因结合而成的。经云:因该果海。果彻因源。如果把因果断开了去认定那就是断灭论的强盗理念。也就违背了自然的规律了。比如:儿女被父母所养育是索取者,长大后又来
孝养父母,父母又是索取者。所以这是互为因果的。隔断了就讲不通也行不通。佛法是觉悟的道理这样违背现实的说法也是与因果律不符的。在
三藏十二部里就没有‘冤亲债主’这个词。佛教的理念是‘视一切
众生如过去父母未来佛’。作为人的观念来说,应该热爱国家世界和人民,与人团结友爱互助,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理念。因为我们生存在这个世间中离不开所有人和社会对我们的互助和关爱,例如:我们的衣食住行和安全等等,都离不开众生和国土对我们的养育,养育我们的人我们视之如母。每个众生包括动物都有
觉性,都有善的一面,经过教育都能改变恶习,都有觉悟的可能,所以我们视众生如未来佛。世间的
因缘和合取决与我们的理念,理念善了导向的果报就善了,理念恶了导向的结果也不好了。众生之所以迷就因为执着于冤亲憎爱而不能
解脱。作为人理应爱护国家和群众,而佛理更无冤亲债主断灭人性之说了。还有每天在超度冤亲债主,超不完去不了西方,此说法更为荒谬。超度之人满脑子冤亲憎爱,丧失仁慈之念。如果这些人都去了西方,可想而知西方会有多么恐怖。那善良的人应该考虑去往何方呢?
坛经云:“东方人造罪往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往生何国呢?”本来
净土宗非常
殊胜,未断
烦恼还可以生到净土去了
生死。可是当今大多数人信仰的净土演变成为神教的唯神论信仰了。神教的信仰思想是只要能深信神的能力,
发愿和积极的祈祷神的保佑,通过神的能力把信仰者的所有的罪赎掉后就可以进入天堂永远享乐。这是起初信奉神教人们的向往,时间久了逐渐形成为主观主义的信仰。这种不现实的向往现在被人们奉为往生净土的
资粮。人们放下了佛陀的言教:
念佛去贪嗔痴净其心,以
菩提愿和十善行为助缘之因,形成临终得生净土的善果。而去用神教的唯神的信仰祈祷生西方,带着怨憎的思想去往生净土,显然是不合乎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