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佛教里的10种善恶因果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今复举恶业善业别述如下:

  恶业有十种。

  杀生偷盗邪淫、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悭贪、嗔恚、邪见

  造恶业者,因其造业重轻,而堕地狱、畜生、鬼道之中。受报既尽,幸生人中,犹有余报。今依华严经所载者,录之如下。若诸‘论’中,尚列外境多种,今不别录。

  一、杀生……短命、多病

  二、偷盗……贫穷、其财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

  四、妄言……多被诽谤、为他所诳

  五、两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

  六、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

  七、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

  八、悭贪……心不知足、多欲无厌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十、邪见……生邪见家、其心谄曲

  善业有十种。

  下列不杀生等,止恶即名为善。复依此而起十种行善,即救护生命等也。

  一、不杀生:救护生命

  二、不偷盗:给施资财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说诚实言

  五、不两舌:和合彼此

  六、不恶口:善言安慰

  七、不绮语:作利益语

  八、不悭贪:常怀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悯

  十、不邪见:正信因果

  造善业者,因其造业轻重而生于阿修罗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报,与上所列恶业之余报相反。如不杀生则长寿无病等类推可知。

  由是观之,吾人欲得诸事顺遂,身心安乐之果报者,应先力修善业,以种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报,而决不肯种少许善因,是为大误。譬如农夫,欲得米谷,而不种田,人皆知其为愚也。

  故吾人欲诸事顺遂,身心安乐者,须努力培植善因。将来或迟或早,必得良好之果报。古人云:‘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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