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肇事不赔 女儿成植物人
云鹤著
此外民国七十一年五月廿一日台湾新生报曾经登载一件震撼人心的消息,即少女***发生车祸后十九年(迄今为廿二年)一直昏迷不醒,成为植物人,其父母倾家荡产典当殆尽也无法挽回其健康和正常。而且为了照顾这个女儿受尽了人间最残酷的折磨,其母亲目前已经累倒了,而且罹患心脏病,本身都无法自行照顾,只有父亲一人继续在旁侍侯每半小时要替她抽痰一次,每小时要替她翻身一次,并且清除大小便数次,永远有洗不完的尿裤,永远都没有休息的机会,此种精神的痛苦称为人间地狱亦实不为过,他们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幸的遭遇呢?
据说是***的父亲在民国四十七年,曾经驾着汽车撞死了一位陈姓的寡妇,遗下七个年幼的孤儿,事后虽然和解,然而其父却一直置身度外,既不负责赔偿,也不对这一群可怜的孤雏加以照顾,使他们遭受了人间最大的不幸,因此引起了许多人的公愤,没想到五年后,其就读高中的女儿便被计程车撞伤,事后虽然找遍了国内所有的名医,尝尽了所有的秘方,请遍了法力高强的道士、乩童、法师与高山族的巫师,甚至花费巨万!远渡重洋至美国检查就医,然而全无起色,廿二年后的今天,她仍然未能清醒过来,因此她的父亲和家人也就注定要继续接受漫长而残酷的人间地狱的煎熬和折磨,她的父亲虽然逃避了法律的制裁,然而却无法逃避后来悲惨的厄运,这种可怕的报应着实令人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