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冯:一封尴尬的来信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作者:冯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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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收到的许多读者来信之中,以台湾、香港与美加的来信为最多,其次是中国大陆,再次是南洋的,欧洲较少人来信,只有少数人从英国、荷兰、瑞典、瑞士、法国等地写信给我,非洲只来过两封信,平均每天我收到大约二十多封至三十封来信,几年累积下来,已经装满了很多只厚纸箱,堆放在地下室的房间内。(注)

  要全部都回覆这些信件,殆属不可能,谁付得出那么多的钱去买邮票?平均以每封一元航空邮资计算,倘若全部都回信,每天就须支付二十多元至三十元加币,相当于二十元美金,我是没有固定收入的一个穷作者,笔耕所得,一千字才得几元美金?每月卖得出几篇文章?合计也只不过是收入一百多至二百元,我靠之维持淡泊的生活,已经很勉强,纵然想多布施,也不能不吃饭把一切收入都买了邮票呀!

  来信的人,大多数不谅解我的处境,也许他们以为我住在加拿大这个富庶的国家,必定很有钱,也许他们以为我雇有秘书替我处理信件,也许他们以为我回信并不需要我自己付钱;必有佛教寺庙机构公费出钱。香港就有一种传说,说我是亿万富豪之子,另一传说说我是美加某一寺庙的主持人,天天收入很多香油钱。甚至有人来信大骂我一顿指责我不回信。

  我的祖父在世时是有一点点财产,但是那与我完全无关,而且,祖产都在变乱时代中被没收了,全家给ZhongGong扫地出门。我这个在外地生长的,从未见过一九四九年就已被ZhongGong清算没收的祖产。我与母亲在外洋漂泊,一向都靠劳力维生,虽不至于家无隔宿粮,也经常是捉襟见肘,直到这几年才算比较安定下来。我们母子,在什么地方都无亲无故,从来没有获得过任何亲人的援助,相反地,我的亲人还时常从家乡来信向我伸手求援,我常常得多少帮助他们一点。

  说到我与佛教机构的关系,我并不属于任何一个机构,也并未担任任何佛教寺庙机构的职务,甚至还不是会员,也从来没有任何机构代我支付邮费,每一张邮票,都是用我自已的笔耕血汗钱买的,说得确实一点,根本就是我节衣缩食省下来的钱,每一张回信邮票都是我的口粮省下来的,当我无力再负担邮费之时,我就不回信,须知我是量力布施,并非义务规定我每信非回不可。

  大概我回的信只占收到信件的半数,我只择其重要及紧急的,予以回答。那些没啥要紧的,好奇的,问些不恰当问题的,我一律不予回覆。现在有很多人,知道我不大回信,就采用“强行登陆”式的来信方式,不管三七二十一,第一封信就附寄了照片来,指定要我为他们看健康、看风水命运、前途、婚姻…。

  在过去,我都尽可能答复一下这类回信,人家寄了照片来,我至少得把照片退回去,是不是?可能就是人家知道我这个弱点,他们就大批的照片寄来了,照片使航空信过重,须付额外的钱,我真是不胜负担,现在,我只好不理,连照片也不退还了。

  记得前些时,南洋某国有一位先生寄来了他的母亲与岳母的照片,叫我诊看疾病。我为她们看了,写了好几张纸,指出病源及应如何治理,我费了好几小时的时间为她们免费服务,在信后劝她们多发心捐助慈善机构救助贫病难民,我自己并没有向他们索取任何报酬。

  也许是服务得令她们满意吧?再下一次,那位先生又来信了,一共寄了二十四个亲属的照片来,叫我看病、看前途、婚姻、子女、生意、移民…。

  假如我再为之服务,势必引起至少二三百人寄来照片,而这些人,并没有一个附来他们捐助慈善机构的捐款证明,也没有寄钱给我做为回信邮资,别说是酬劳,我觉得我不胜负担,也只好把这二十多人的照片寄回去给他们,并且附条写道:“你要求太多,恕我无法应付。”这是事实,二十多人,得花多少天的时间去回信才写得完呢?

  另外有一件很尴尬的事,就是我拒绝再回信给一位在佛教界的相当有名气的人。

  数年前,这位某居士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很过奖地赞誉了我一番,我心中很感谢他,就写信去致谢,然后,他来信要求我为他观察他的一个小儿子的怪病,信中未附照片,只写了南洋某地的地址。他说这小孩子患了怪病,中西名医都看过不少了,医不好,全家心中都很痛苦,他请求我救救小孩,信中也没说是什么“怪病”,什么病状。

  我感到这相当困难,我祈求观音菩萨之后,以慧眼、法眼与天眼三者的综合力量去察看,终于在南洋某地找到了这位小病人。

  情形令我很骇异,我看见这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从小就爱吃报纸和一切书报纸张,甚至吃垃圾废物玻璃,这可真是怪病,怪不得群医束手。

  天眼只可看到表象,慧眼与法眼才可看到真相,我发现那是因果病,这位居士取了不只一位太太,这孩子是他在南洋某地的一位太太所生的。

  某居士的个人往事,我不便写出来。我在此只能说,小孩患的是因果病症。某居士后来来信坦率相告,我回信说他能这样下决心结婚生男育女也是好事,最少他明白自己不能清修,总比较自欺欺人为佳。我说,我认为他这种决定是够勇气的,我希望他一方面尽人生的家庭责任,抚养教育子女成人,一方面以他现在优裕的经济能力多多护持佛法。

  关于他小儿子的病因,我亦将我所见告诉了他,并且提供一些医疗的意见,该用什么营养食物来治疗。自然我所提的食物全都是素食,不过我知道在执行上必定有很大困难,因为我知道某居士他自己多年营商,成为富翁,当然难以保持吃素,何况是有数房妻室,儿女成群,锦衣玉食已惯,怎能叫小儿子吃全素?

  我治病唯一的方法还是叫人信佛吃素,我并无任何超感神通可以一指就叫他痊愈。往往有人说遵照我开的素食之后,疾病不药而愈,但也有些人说治不好,前者是切实执行戒口戒吃肉荤的成功。后者是没有恒心或信心去执行戒口及吃素。我开列的素食,只是供人参考,并非一张灵符,有无功效,完全在于病人能否实行戒口。

  某居士显然对我的期望过高,他亦未能实行我的素食建议。他来信说延请僧道作法拜忏超度法事做了许多,但是孩子的病况的依然毫无改善,我再回信劝他切实执行素食治疗,并且说明因果是不能破的,只可另积善因。函中我并警告说,他经营的旅馆在年内将发生人命惨案,他将会牵涉到官司诉讼、灾祸与破财双双而至,我劝他早日放手旅馆生意,我再劝他多行慈善,以植善因。

  某居士没有再来信,直到到两年之后,他才再写信来。在这封信中,他说我预言的旅馆命案已经应验发生,官非与破财都亦发生了,他说后悔没听我的话早些放手旅馆。他赞誉我一番之后,提出新的询问,并且附函一元作为我回信邮资,那一元钞票是加里滨海某小国的钞票,合起加币来,大约是一毛钱,钞票上印有女皇肖像,他误认了是加币。

  他的新问题令我非常不愉快,就是因为他这个新的要求,使我从此不再回信给他,而且也决定纵使他来见我,我也不接见他。

  某居士的新问题详情属于他的隐私,我不能予以公开。我只可以说,这个问题使我完全推翻了一向对他的尊敬。过去,我视他为佛教界出家人的先进前辈,我并不歧视他,我认为宏法当然最好是出家,但若不能吃苦,不能守清规,倒不如以居士身份护法,先尽人生责任。但是作为居士,亦须恪守佛教基本五戒,不能一面又拜佛,另一面又不守五戒。某居士的学问很好,文章也很好,对佛教寺庙的护法也很出力。然而,到了这样的年龄,却依然还有那样的犯戒问题来问我,口气好像是十多二十岁的血气未刚的青年。

  我收到很多青年来信,问及他们的爱情生活问题,我都一概不予回答,我也从不回答人家的夫妇问题与私生活问题,可是从没有任何一封信像某居士那样触怒了我的,我连瞧着那封信都感到受到侮辱!

  我是清静修行人,作为学习佛心慈悲,我只可以帮助人家解决病苦,我不是江湖术士,某居士太过分了,他因我曾表示同情他,他就提出他的犯戒私生活问题来问我了!我感到这是对我的侮辱!他怎么可以问我这种不守戒又违反道德的事?两三个太太还不够吗?可怜穷小子们连一个太太都取不到。

  我忿然将他的原函,连同他的一元钞票,退回他的原址,我拒予答复!后来他又去函拜托佛教界一位名人来找我,我也碰回去了,我说了,谁要是为他说人情,我就连谁也一起恼了!

  到了一九八六年七、八月,温哥华的一位佛教大护法打电话来,说有人从美国来,住在寺里,一定要见到我谈谈。我问是谁?对方不肯说姓名,只说:“你答应了,会面就知道。”

  有了地址就好办,你不说是谁,我也会知道是谁的。我只消向某寺一望,隔着十多英里,近得很,我立刻就看见是上述的某居士,我就对话筒向对方说:“这位先生,我绝对不见的。”

  “为什么?”

  “我不能告诉你!”我说:“你只告诉他,我没有空见他就是了。”

  “这可是美国XX法师和我们寺里副主持XX大法师吩咐替他约你的呀!你不能不给面子给XX法师。”

  “很好,你也可以告诉美国XX法师和贵寺XX法师!”我冷冷地说:“假如他们要带某居士来,我就连他们法师也不见!”

  某居士是交游广阔的,稍后,罗午堂伯伯也打电话来为他说项先客,我说:“伯伯,您不必管这事了!我说了不见这位居士就是不见。”

  “他说他愿意供养你,”另一位居士也打电话来劝:“某居士说他愿意拿出五十块美金来供养你,你见一见他吧!”

  “你劝他钱拿去捐给慈善机构救救苦难吧!”我说:“我不受他的供养,也不见他!”

  罗伯伯又再打电话来说:“某居士说他暂时回美国去候信,假如你肯接见他,他可以随时飞回来拜访你。”

  “你告诉他,不必了!”我说:“我忙得很。”

  我很不执拗过罗伯伯,他老人家最慈悲,一点儿也不存私心,有什么东西都拿去布施给人家,连难得的舍利子,他也慷慨地送给佛寺与佛徒私人供奉,我非常尊敬这位长辈的,多少人见不到我,都去找罗老伯先客,我也无不尊他吩咐接见的,这一次我可顶了回去,罗伯伯不知我为什么这样执拗,可是他知我必有缘故,他也就不再勉强我了。

  我不是故意搭架子,我是一介寒士,非富非贵,有何架子可搭呢?本来佛法慈悲,学佛人应发菩提心,不应如此态度,到底我也还是修行未到家的凡夫俗子,发不了菩提心哪!

  我就是这样固执的,我若要理别人的犯戒私生活闲事,我还算是个修行人吗?

  某居士在基本上仍是一个善良而孝亲的好人,也是一位大护法,我对他并无恶感,但是他对我所提的问题,我仍认为是他的白璧之玷瑕,我既未能劝化他,我自问无德无能,只好不见他。同时,我也感觉到我以一个尚恐清净不够的修行人,是不应与任何人谈及犯戒的私生活问题的,倘若有人把我当做江湖术士,要与我谈不道德不雅的事,除非是他拿出一百万美金,先捐给国际红十字会去救活非洲的饥饿灾民,或是给佛教或天主教的慈善医院去救活贫苦病人,重新以“戒”为师!

  网注:

  冯冯在《冰山后面的迷雾》写道:

  “炉内焚烧着从海边拾来的漂流木,潮湿的丑陋奇形怪状的木头一头冒着浓厚的白烟,一头烧得劈啪作响,火焰闪耀跃跳动,时胀时缩,墙上的人影也随着胀缩摇动。 ”

  这,正是冯冯的永忏楼实景。

  在永忏楼“佛教俱乐部”聚会,我自在火炉旁添烧木头,满室的焦松味中,听冯冯与佛友们聊天。有时候,顺带烧读者写给冯冯的信,好几箱的烧,地下室 满满堆积一箱箱的信函,可以烧几个冬季。

  冯冯很尊重读者的私隐,事先言明:“只准烧,不准看!”

  永忏楼随笔之九十六 ──《一封尴尬的来信》

  原载香港《内明》第195期:1988年06月1日

  书名:天眼慧眼法眼的追寻

  作者:冯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