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圣祖康熙庚戌年,有一位姓顾的福建人住在江阴,暗中贩卖假银,带到市场,没有人能辨认出来。但不可以超过十天,超过了就会回复本质。有某甲用六两金子换了二十两假银到阊门买纱缎,在乘船回家的路上,晚上经过华荡的时候,狂风大作,船只翻覆,一点东西也没有留下来。某甲还好能游泳而免于灭顶,赤裸着身体回家。顾某也是在当天被雷震死,用来造假银的火炉和铁锤都被雷击得粉碎。
哎呀,真傻呀,顾某因使用奸术被上天诛灭,在道理上是罪有应得。某甲却以一念之贪,突然失去本有的六两金子,而且衣服、行李不知道还价值多少钱呢?生意做到这样子可说是亏本,虽然他没有丧命在波浪中,但也是很危险了,这不知道理的小人可怜到这种地步。我有一句话要提醒大家,我做生意是为了求生存,我要生存,他人就不用生存吗?我想要养家活口,他人就不想要养家活口吗?况且那些欺心逆天的人,报应是很明显的,最后没有不遭遇本身死亡又害家灭口的报应的,这大概不是做生意人的本意吧。
摘自《太上感应篇汇编》(第二三七集) 黄柏霖警官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