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毛烈与陈祈颇为友善。陈祈有三位年幼的弟弟,他顾虑他们长大以后,会跟他平分财产,于是便私自先将大半的土地抵押给毛烈,累积欠了数千贯钱。
父母逝世后,陈祈只以剩下的田地与弟弟平分。过了一年多以后,陈祈拿着钱到毛烈家,要求赎回前次抵押的田地。
毛烈接受陈祈赎款以后,心里想耍赖,借口说:「改天我再拿赎券给你!」」陈祈自以为:「我一向与毛烈那么友好,改天一定没有问题的!」
数日后,陈祈又来到毛烈家,毛烈避而不出面。陈祈到县衙控告毛烈。县官接受毛烈的贿赂,反而说:「法官只相信文字书状而已,你怎么会给钱而没收到赎券呢?」
陈祈竟然因为诬告而被打了好几大板。后来,他又屡次到官府控告毛烈,几乎把财产都耗光了。因为缴了赎款没有凭据,田地仍然归于毛烈。
陈祈的三弟,不禁笑了出来。
挟仗着年长而欺侮弱小的人,难道不会遇到像毛烈这种人吗?(《感应篇汇编》第二卷第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