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四卅五卅六课综合指要

发布时间:2023-05-02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第卅四、卅五、卅六课综合指要

  1.

  成实宗的指归,只至阿罗汉为止,并不更进一步,以成佛为目标,所以不能跻于大乘之列。但是,它所标榜的教义,如作我法二空观,以断烦恼及所知二障,如色心二法,究属空无等,皆具大乘气象。惜乎其最后的造诣,仅限于灰身灭智,以求解脱生死,可知其断见思,入无余涅槃,确属实在情形。至于得菩提涅槃业,得如来五分法身果,则有所不能也。

  2.

  色即是空,是说它缘生无性,所以当体即空,这就是说:色的自体,只是若干条件所假合,若各种条件,各历本位,则无色的自体可得,故说其为空。至于本宗说极微为空,此有两点不对,第一,无极微。例如将两个极微分子,叠在一起,当两体相接触时,亦如两尘相碰,那么,它们所碰之处,仅是一点呢?抑是全部?如是全部,则变成一体,而不成两体,如仅一点,则未碰之处尚多,尚可以分,不成极微,这是说极微义不能成立。 第二,极微不是空。无论什么东西,虽至极微,总有体积,终不是空无。说把极微无限制的分析,便可以成为空显与事实不符,这不过是胜论外道的遍计所执,于佛理有所不合也。

  3.

  佛家说:色法业力所生,业若消灭,色自败坏,是色法有生有灭。又说:一人得道归元,十方虚空,悉皆消殒,是正报灭度,依报亦灭度也。然而前此的物理学家,却说物质不灭,彼以化学的分合方法,证明物质之灭于此者,必增于彼,灭于此者,必生于彼,与佛家物质有生必灭的学说相反。但自原子能被发现后,证明物质可变化光与力而消灭,否定了物质不灭律,证明佛家学说的正确性,可知科学愈发达,愈显得佛学的价值,在各宗教中,能与科学相得益彰者,亦惟有佛教矣。

  4.

  第一表内,看到了不还果人,证般涅槃的方式有多种,就知道一切行人,他们的根器各别,和见思烦恼的厚薄不同。所以修因得果,也就有种种的差异,这都是前多生的习染,和修治工夫的深浅,所形成的结果,这是一事。断三界见思惑尽,才证阿罗汉果,断惑如断手足,既断则不再续,亦不再生,若能再续再生,则不得名为断。照这情形看起来, 那么,阿罗汉是已断三界的见思惑者,既已断惑得果,则惑决不会再萌,果决不会再失。可知所谓钝根罗汉,如遇恶缘,复降不还果,名为「退法相」,以及恐退失功果,常欲自杀入无余涅槃,名为「死相」 各节,这都是一种善巧方便,其目的无非欲使行人,于退堕或退失的危险,因而精进勇猛,不敢放逸。若其实际,到了阿罗汉的地位,是决没有再退堕三界,或退失功果的道理,这又是一事。

  5.

  对般若莫作空想,它若是空皂话,那么,佛又何必从空中立此假名,立了之后,又用种种方法语句,花了二十二年的时间,来破除它,岂不是自讨麻烦。若使般若但是空无,那么,它何以能被誉为五度明灯,三世佛母。六祖赞般若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最尊最上最第一,无住无往亦无来,三世诸佛从中出。」可知在修道的过程中,般若是居于何等重要的地位,没了它,简直一步不能行。但是,对般若亦莫作有想,它若是有的话,那么,便是有性有相,可以用六根六识,去了别它,如此则经中便不应说:「般若以无性为自性,故自性不可得,自性不可得,故无所取,无所执著。」总而言之,修般若是在行人方寸之间,教也教不来,说也说不出,不管于理于事,智人处处皆契合般若,愚人处处违背般若。行者若欲了解般若,只有靠领悟,能悟不能悟,是有否修学的关系,舍此之外,实无办法也。

  6.

  大般若波蜜多经,共六百卷,是卷帙最多的经,也是玄奘一生,最杰出的译作,其笔墨条达灵动,而又一字不苟,读之使人胸膈皆舒,悭忧都尽。般若会上,有一最奇特的现象,应予注意,那便是善现以声闻身,而能演说甚深的般若义。照理来说:像这样的妙理,大菩萨尚不能知,岂有声闻,而能说示。原来这都是释迦牟尼佛,威神加被的结果,致令小机,能宣大法,如是则善现说。即是佛说此亦如华严会上,诸菩萨说佛法身义,亦为释尊威神之所加被,其情形颇与此相类似。

  7.

  行人惑断到那里?就离开那里?仅断欲界诸惑,而未断色界诸惑者,只能出欲界并不能出色无色界,仅断欲界及色界诸惑,而未断无色界诸惑者,只能出欲界及色界,并不能出无色界。譬如好嫖赌戏剧,而不好饮酒者,仅能离酒楼,而未离妓馆、赌场、戏院,其理与此相同。所以凭自力出三界者,必先凭自力,破尽三界见思惑,成阿罗汉,然后方出。若有一分一毫未断,来生还在此间,休想出离,其难可想。是故修净土念佛法门,借佛愿力,先生佛国,出三界,了生死,然后再慢慢断见思,实是末法时代,最具智慧的打算。除却这一法门之外,余者恐怕都不是我们障深慧劣的凡夫,所能即生成办也。倘若不能即生出离,而第八识中,有三恶道恶业种子先成熟者,则来世必不能保有人身。如是尚不知何年何世,始得离开三途,何论断惑出世,这便是自信太过的吃亏处。

  8.

  修般若最重要之点,便是:虽知诸法皆空,而不行恶法,不舍善法。不过在修的过程中,一切应做之事,虽一一照做,而不执著法相,不执著功德相,永远离开二边,处于中道,这样便能与般若波罗蜜多相应。

  9.

  断惑证果,皆唯心识,而惑无实质,心无形相,若一念顿觉,则诸惑皆断,不一定要依照限定的时间。在小乘法中,例如观经载,频婆娑罗王,在幽闭中,遥见世尊,头面作礼,便得阿那含果。又如阿难于佛灭后,结集三藏时,烦恼尚未尽,致为迦叶所摒,回房息卧,头尚未至枕,廓然开悟,得阿罗汉果。这都是不必按照若干生,或若干劫的次序,而能于一念顿超者。不但小乘如此,即大乘成佛,有时也如此:例如菩提树下的悉达太子,法华会上的龙女,涅槃会上的广额屠儿,他们都是不必按照三大阿僧祗劫的次序,而能于一念顿超者。大抵顿超之人,皆是修因在前多生,证果在今世,间亦有佛菩萨垂迹度生,现身说法者。总而言之,在修因时,皆名为渐,到得果时,皆名为顿,若无前此之渐,则亦无后此之顿也。学者读经论 ,若发现其中所载,与通常不同者,则必另有其他理由,若欲剖析其理由,第一须慧解,第二须多闻,第三须质询善知识,舍此三者外,实无他途可循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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