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课、上座部的一再分派

发布时间:2023-05-02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第十九课 上座部的一再分派

  上座部自佛灭后,一向皆传承迦叶之教,并无违诤。在三藏中,以经为主要,其次才及于律论。直至三百年初,有迦多衍尼子者,首宏论藏,以经律为次,并造发智论 (1),说有为无为,一切诸法,皆有实体,但不信大天五事,由是另成一派,名说一切有部。其余上座部中,有改信大天五事者,致与众冲突,迁往雪山,改名雪山部,其后在一百年间,竟分出九部,连同此二部,共十一部,其教义有如下述:

  一、雪山部

  此部即上座部的后身,因迁住雪山,改名雪山部。其教义谓:我非实有,法为实有,与一切有部的见解,大略相同,对于大天五事,反予赞成,上座部原来的宗旨,已完全放弃。

  二、说一切有部

  梵语名萨婆多部,又因说时,每稽析其因,故名说因部。其教义略谓:我非实有,法为实有,过去未来,体亦实有。又谓:一切有者有二:一、法一切有,谓心 (2)、心所 (3)、色 (4)、不相应行 (5)、无为 (6)、五法。二、时一切有,谓过去、现在、未来、三时。

  后即于此第三百年中,从说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犊子部,次后又由犊子部流出四部,名法上部,贤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其教义如下述:

  三、犊子部

  此从部主之姓,故名犊子部。其教义略谓:我为实有,法亦实有。又谓:二种法,是解脱最上因:谓毗钵舍那 (7),奢摩他 (8)。又谓:若已生尽,证无生智,得名为佛。

  四、法上部

  此系取部主之名,法中之上,故名法上。

  五、贤胄部

  贤亦部主名,胄旨后裔,此众皆贤阿罗汉的后裔,故名贤胄。

  六、正量部

  量谓衡审刊定,自以为所立法义,正审无邪,故名正量。

  七、密林山部

  部主居于密林之山,故名密林山。

  以上四部,其教义与其母部犊子部,大略相同,谓我为实有,法亦实有,仅因解释偈语的大同,遂致分裂。

  八、化地部

  即梵语弥沙塞部,部主系国王出家,以正法化所统地,故名化地。其教义略谓:我非实有,法的过去未来,亦非实有,惟现在法为实有。又说:一切行为,皆刹那灭,无有少法,能从前世转至后世。

  九、法藏部

  即梵语昙无德部,亦系部主的名称,名为法藏,又名法密。其教义略谓:法藏有五:一经、二律、三论、

  四咒、五菩萨。对于我法二义,其观点与化地部同, 余义则多同于大众部。

  十、饮光部

  至佛灭三百年未,自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以部主的姓氏,名为饮光。其教义略谓:若法已断已遍知

  则无,未断未遍知则有 (9)。业果已熟则无,未熟则有 (10),有诸行以过去为因,无诸行以未来为因 (11),余义多同化地法藏

  两部。

  十一部、经量部

  佛灭四百年初,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主张惟以经为正量,不依律论,凡所引据,以经为证,名为经量。其教义略谓:诸蕴有从前世转后世,故亦名说转部。又执有胜义补伽罗 (12),余义多同说一切有部。

  上座部自佛灭第三百年初期,至第四百年初期,共分出十部,连同由本部改名的雪山部,则为十一部,其情形略如左表:

  【注释】

  (1) 系阿毗达摩发智论的简称,二十卷,唐玄奘译,为说一切有部的根本论。

  (2) 心法亦称心王,喻心如王,独尊而能率众之义;分为八种: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3) 为心所有法的简称,系附属于心王者,有五十一法。

  (4) 色法即吾人依正二报所具之种种色质,合内五根,外五尘,及法处所摄色,共十一法。

  (5) 不相应行法者:谓非如心王心所之无形,亦不如色法之有形,与这三法皆不相应,而是宇宙万有变化的幻象,故名不相应行法,有二十四法

  (6) 无为法,谓无生灭变化之可得,而寂然常住之法,有六法。

  (7) 译为观,谓观察或观见事理也。

  (8) 译为止,谓于染净等境,心不念著也。

  (9) 断即不染著之意, 大体谓:若不染著于法,而且已遍知法相属空假义,则法成为空无,此就圣者说。否则法即属于有,此就凡夫说。

  (10) 意谓:业果已熟,则种子化为现行而消灭,所以还无,若未熟则存在,所以为有。

  (11) 有诸行,指诸现行法,是皆以过去为因,所以得现在之果,无诸行,指现在尚未生之起之法,其因果皆在未来。

  (12) 补特伽罗,旧译为人或众生,新译为数取趣,谓数数往来于诸趣也。胜义补特伽罗,谓即众生中,具有胜义谛。

  【习题】

  (一) 一、上座部共分出几部?写出由上座部改名,反其所分出各部的部名。

  (二) 解释:一、心所法。二、不相应行法。三、无为法。

  (三) 解释:一、毗钵舍那。二、奢摩他。三、胜义补特伽罗。

  (四) 「若法已断已遍知则无,未断未遍知则有。」作何解释?

  (五) 将上座部所分裂的各派,列成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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