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人一分亦得还施一分,譬如以手击墙,施几分力亦回受几分力。
夫妻吵架,以恶搏恶,各受其伤。不想受痛苦,但却以招痛苦的行为来求安宁的结果,其可得乎?
令人乐,己亦乐。使人苦,己亦苦。假设本人现在百无聊赖难以忍受,但起心写此文时,写之时心有所缘专而无扰(已经受到有益之处,专注能遣除无聊),若成此文有人阅之且从而得以收益者,我之心必乐也(使人从正的方面有所收益,我亦从其中得益矣,体现为心之乐)。
欲得夫妻相安,须令人安。敬人者人敬,若以拳脚恶语加之于人而反望其人笑语相迎,此真自欺矣。
欲得子女无碍亦如之。使人无碍子女无碍。这些都是在小范围的说法,若真能让他人无碍,岂止子女无碍哉?
假设我有一千元,我会以三百元斋僧,二百元供僧衣,二百元供于造佛像,一百元供于造佛塔,二百元供于佛寺之砖瓦。在自己的能力范围里而作布施。假设只有一百元,可将前之分配除以十而供之,或有一万则可乘以十而供之。资财加减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妥善安排。关于分配的形式并非定则,我亦可将钱全数用于其中某一项,如以一千元斋僧,或以一千元供于造佛塔。而且互相分配的资金亦非呆定,按己需求能力可作相应调配。设此一例为令人易于了解故也,望加以分明。
施与饥寒者衣食,己亦将无有衣食贫乏之忧。予人栖身之处,己亦何愁无有可居之地。况能以财物诚心供养佛法僧者,其益难以限量。
剥削他人,巧取豪夺,逞恶欺凌,夺他人财物,令其无饭食以糊口,无屋檐以遮风。待行恶者势尽力穷之时,面前纵有酒肉池林,难进一口;身躺金屋银床亦唯觉无穷苦楚。你说无有饭食乎?一声令下,酒肉千成百就。你言无有房屋乎?层层高楼,幢幢别墅任其挑选。可惜身不能动,心不得主,斯时也,且教汝知因果无差。
供养众人不起差别,虽受恶待,我亦岂能随其恶而自甘堕于恶哉,唯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耳。
我亦不愁吃矣,我亦不愁穿矣,又有屋檐可遮顶,又有文字可排遣,无有男女相忧扰,不愁工作烦心头,但是终觉身是累,日复一日费精神。若能于此进一步,供养众生无遗力,冬穿单衣不觉寒,夏披棉袄体温温,不食五谷身不饥,黑风林里显洞天,纵到此处犹愚迷,不见西方出大宝,一句弥陀了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