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四)烦恼的产生

发布时间:2023-05-03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第三章、了解您的烦恼 第四节、烦恼的产生

  烦恼是怎样产生的呢?

  正如前面提到:所有的名法(心理现象)都有个目标,而且总是在执行认知目标的作用。我们平时所说的生活,就是心不断地认知不同目标的过程,或者是心跟外在世界不断发生互动关系的过程。

  我们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外在世界产生互动关系呢?

  通过感官,亦即佛教所说的根门。有六个根门:眼门、耳门、鼻门、舌门、身门和意门。

  依靠这六个根门所产生的心称为六识,它们分别识知相对应的目标:

  1.眼识看的是颜色;

  2.耳识听的是声音;

  3.鼻识嗅的是气味;

  4.舌识尝的是味道;

  5.身识触的是触觉;

  6.意识思维的是法所缘(各种现象)。

  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各种不同的信息,进行各种不同的身心活动,其实都不外乎是这六种主客互动的关系。

  离开了眼、耳、鼻、舌、身、意,离开了颜色、声音、气味、味道、触觉,以及所想的东西,就无所谓的身心,无所谓的外境,也无所谓的世界。

  生活在这个世界,不外乎是自己的身心和外界的互动。当我们的眼睛看到适意的对象时,例如俊美的人、漂亮的衣服等,会产生愉悦的感受(乐受),认为对象是好的、是美的,接着会喜欢、爱着。若这种喜欢的心理进一步加强,会产生想要得到、拥有对象的心理。这种心理就是贪。

  同样的,当我们听到悦耳的音乐、别人的赞美,闻到清香、吃到美味的食物、触摸到异性细滑的皮肤等等时,贪欲很容易生起。

  当我们的眼睛看到不喜欢的对象时,例如丑陋的人、讨厌的人等,会产生厌恶的感受(苦受),认为对方是不好的、是坏的,接着内心会排斥、反感。若这种排斥的心理进一步加强,就会生气、恼怒,甚至会想要以粗暴的方式来对待对方。这种心理就是嗔。

  同样的,当我们听到别人的批评、嗅到腥臭的气味、吃到难吃的食物、天气酷热难耐等等时,嗔恚很容易生起。

  然而,无论贪也好,嗔也好,都包含有痴。痴就是无知、不了解,不了解事物、身心、世间的真相。因为有痴,贪、嗔才会产生。

  因此,所谓的烦恼,都是基于内心和外境这两方面的关系产生的。光有心而无外境,烦恼不会产生;光有外境而无心,烦恼仍然不会产生。这是一对的关系——内心与外境的关系。贪嗔痴三种烦恼简单来说都是这一对的关系:

  当心黏着外境,喜欢对象,想拥有、占有对象时,叫做贪。

  当心不喜欢外境、排斥对象时,叫做嗔。

  因为不了解外境的本质,认为对象是好的,是可以得到快乐的,是可以满足自己的,叫做痴。

  通过根门接触目标,通过不正确的思维(不如理作意),烦恼就这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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