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种情形,虽然杀生了,但没有杀生的罪业。
所谓道行无心伤杀蠕蚁等命。若掷铁等。无心杀生而断物命。
一种是走路时无意踩死了小虫蚂蚁等。
医师治病。为利益故。
一种是医生为了让病人康复进行治疗,但病人不治而亡。
与病者药因药命断。医无恶心。
一种是病人因为吃了医生开的药而死,但医生不是故意为之。
父母慈心。为治故打。因打命终。
一种是父母以慈爱之心,为了教育孩子而把孩子打死了。
燃火虫入。无心杀虫。虫入火死。
一种是烧火的时候,无意杀虫,而虫子自己掉进火里烧死了。
如是五种。虽断生命。不得杀罪。
上述五种情形,虽然杀生了,但不获杀生之罪。
-《正法念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