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是佛教教义名词。意谓恒常永住,不会变异毁灭。即,法无生灭变迁称作常住。《瑜伽师地论》卷六:“若一切时无变异相、若一切种无变异相、若自然无变异相、若自他无变异相,当知是常住相”。所以,一切“无变异”的现象,皆名“常住相”。
常住(佛教解释)
1、佛教教义名词。意谓恒常永住,不会变异毁灭。即,法无生灭变迁称作常住。《瑜伽师地论》卷六:若一切时无变异相、若一切种无变异相、若自然无变异相、若自他无变异相,当知是常住相。所以,一切无变异的现象,皆名常住相。
《法华经》卷一: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 玄奘 《大唐西域记-苏跋陀罗窣堵波》:勿谓如来毕竟寂灭,法身常住。 陈善 《扪虱新话孔子说与楞严经合》:汝此肉身,为同金刚,常住不朽,为复变坏。
某些词条将之释为永存,讹也。
2、佛果。《楞严经》卷四称佛果为常住。经曰:如佛说言,因地觉心欲求常住,要与果位名目相应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是七种名称谓虽别,清净圆满,体性坚凝,如金刚王,常住不坏。此七种果位名称,亦称七种常住果。
3、法性。佛教中,一般亦将法性名为常住。所谓有佛无佛,法性常住。
4、为常住物的简称,即寺院所有之财物。指寺院中属于众僧集体所有的屋舍、什物、树木、米麦、盐酱、饭食等。若破坏、占为私有、借用不还,甚至偷盗、抢劫、欺诳,皆为毁犯重戒。
《水浒传》第六回:只因是十方常住,被一个云游和尚引着一个道人来此住持,把常住有的没的都毁坏了。 钱谦益 《扬州石塔寺复雷塘田记》:近寺有雷塘田一千二百五十五亩,寺僧开垦作常住田。[1]
道教用语
1、类似佛家之常住物,即道观所有之财物。
《云笈七签》卷一二二:道士用常住物,如子孙用父母物耳,何罪之有?
2、道观中的主事者。
《云笈七签》卷一二二:尊师令其家各备香油为之焚香常住亦为办斋食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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