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应篇》共分为“总纲章、神罚章、举善章、举恶章、劝诫章”这五章。前面我们已经学完了前三章,从这篇文章开始,我们学习“举恶章”。“举恶章”是整个《感应篇》中最殊胜的一章,因为这一章例举了很多恶行,可以使我们对照自己的行为,断除这些恶行。人最大的愚昧就是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往往不去观察一件事情的善恶,有时会处在善恶认知摇摆不定的状态,有时甚至会认恶为善或认善为恶。如果只是泛泛地认知与了解善恶,遇到具体事情,我们还是很难辨认这件事情的善恶。所以,应当明确认知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而且越具体越好。而《感应篇·举恶章》广泛例举了各种恶行,正好可以起到具体指认恶行的作用。
“举恶章”分为三部分:一、总说恶相;二、分说恶行;三、略说恶报。先看总说恶相: “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苟或”是“假如”的意思,“苟或”后面都是恶行。“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这四句是总说恶行的基本特征。“非义而动”中的“义”,是指适宜的身口意,“非义”就是不适宜、不合理的身口意——也即伤害他人、给他人带来痛苦的身口意;“背理而行”中的“理”是指因果法则,“背理而行”就是违背因果法则而行——也即虽然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安乐,却不去行持十善业,虽然不想得到痛苦,却热衷于行持十恶业,所作所为背离因果之道。
我们知道,一切有情众生最本质的追求就是离苦得乐,除了离苦得乐之外,再也没有其它追求了。有情众生一切行为的驱动力实际上就是追寻安乐、遣除痛苦。如果我们无视这个事实,或者说虽然知道,但却罔顾他人的这种追求,这就是“非义”。所以,“非义而动”实际上就是指伤害有情,给他们带来痛苦的身口意。
心如何造作就如何感受,如何付出就如何得到,付出善就得到善报,付出恶就得到恶报,这是无欺的因果律,是刹那也不会失坏的天理。我们自己虽然也同所有有情众生一样,渴望着安乐,不希望得到丝毫痛苦,但如果不知道通过行持十善业来获得安乐,通过断除十恶业来遣除痛苦,却愚昧地想通过损害他人而获得安乐与遣除痛苦,这就是“背理而行”。所以,“背理而行”实际上就是指内心对因果律的愚昧。
综合起来说,“非义而动”就是无视他人离苦得乐的需求而行持伤害他人的行为,“背理而行”就是由于内心对因果律愚昧无知,导致行动上想凭借损害他人而获得安乐、遣除痛苦。实际上,“非义而动”与“背理而行”都是指恶行,“非义而动”是从害他的角度说恶行,“背理而行”是从害己的角度来恶行。也就是说,恶行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个是害他,一个是害己。一个人造了恶行,从害他的角度来说,就是“非义而动”;从害己的角度来说,就是“背理而行”。
“以恶为能”就是以自己伤害他人的恶行为荣,做了伤害别人的事情,不仅自己为自己具备这种伤害他人的能力而高兴,而且还在人前炫耀。例如,杀生的人为自己一时间能够杀很多众生而高兴,偷盗的人为自己高超的偷盗伎俩而高兴,邪淫的人不以邪淫为耻,反而为自己行持邪淫而高兴甚或在他人面前炫耀,说谎的人以自己高超的说谎技巧为荣,恶口骂人的人为自己能将别人骂得很伤心而感到非常痛快,离间语的人为自己能够背后说人坏话让他人相互背离而感到得意,绮语者更是与人互相比较,看谁耍嘴皮子的工夫高,这些都是“以恶为能”的例子。
“忍作残害”就是行持恶法前,不顾及他人会受到伤害,内心没有丝毫的恻隐与怜悯;伤害他人后,对他人所受到的伤害,内心也一点不内疚,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反而觉得很正常,觉得是自己做了该做的事情。例如,将一只活生生的鸡杀了,然后剖腹开膛,洗净切碎,放在锅里煮熟了吃,饱食之后,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将一只活生生的鸡残忍杀害而食用有什么不妥;偷了他人的钱财之后,就非常安心的去花掉,一点也不想失去了这笔钱财的人会不会很伤心;邪淫之后觉得很正常,没有什么不妥,全然不想这样做会不会伤害对方及其亲人;说妄语、恶口、离间语、绮语之后,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却无视这种伤害,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这些都是“忍作残害”的例子。
总的来说,“以恶为能,忍作残害”就是指恶见与恶行坚固。我们知道,做一件恶事,若带着惭愧心去做,或者做了之后,有后悔之心,则恶行的力量就会大大减弱,将来受恶报时所感受的痛苦也会轻一些,并且诸佛菩萨度化这样的人改邪归正也容易一些。而一个人作恶之后,不但不内疚与后悔,反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则是恶习坚固、善根断绝的征象,这样的人改邪归正也很难,未来最终的结局就是堕入可怕的地狱,饱受各种难忍的痛苦。
概而言之,“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这四句话从总体上概括了恶行的特征与外相——也就是,对有情离苦得乐的本性愚昧,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律愚昧,于是在行为上想通过伤害他人的恶行让自己离苦得乐,并且这样的恶见与恶行非常坚固,甚至到了没有惭愧与后悔之心,反而引以为荣的程度。这是对恶相的高度概括,下面“分说恶行”中的种种恶事,都具备“非义而动,背理而行”的特征,有些甚至到了“以恶为能,忍作残害”的境地。
学了“总说恶相”中的这四句话,我们要对照自心去观察。首先要观察种种恶的言语行动是不是“非义”的。我自己在希求着安乐,不希望得到丝毫的痛苦,连一根针在身上刺一下的痛苦都难以忍受,但我却将肢解身体的痛苦加在动物身上,将被殴打的痛苦加在他人身上,这是不是“不义”呢?我自己失去一点财富都会难过半天,偷盗别人的财富让他人感受失去财富的痛苦是不是“不义”呢?我自己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姐妹、女儿、母亲遭受他人的非礼邪淫,但我却想将非礼邪淫加在他人的妻子、姐妹、女儿、母亲身上,这是不是“不义”呢?我不希望他人欺骗自己,却说妄语欺骗他人,这是不是“不义”呢?我不希望别人对自己说粗恶语,但我却将粗恶语加在别人身上,这是不是“不义”呢?我不希望别人背后说我坏话,但我却背后说他人的坏话,这是不是“不义”呢?我不希望自己轻浮散乱,但我却说绮语让别人轻浮散乱,这是不是“不义”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遭受的痛苦,就不要施加在别人身上,如果施加了,这就是“非义而动”。
其次,就是要观察种种恶的身口意是不是“背理”的。我不希望自己将来被他人杀害,或者多病夭折,但我却造被杀与多病夭折的因——伤害其它众生的生命,这是不是违背了因果之理呢?我希望自己将来财富圆满,不遭遇贫穷,但我却造着贫穷的因——偷盗,这是不是“背理”呢?我不希望自己将来恶名流布,身体与财富衰败,但却去造招致这些痛苦的因——邪淫,这是不是“背理而行”呢?如是一一观察,就会歇灭作恶之心。
再者,要观察自己的内心,对他人所感受的痛苦有没有怜悯与恻隐?若没有,则应当呵斥自己“我已经堕入畜生行列,甚至连畜生都不如”,因为不少畜生就是对同类的痛苦无动于衷的。若自己以伤害他人为能,则应呵斥自己“恶习坚固”,并思惟三恶道的痛苦,努力使自己对恶业生起畏惧与惭愧之心。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