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性本草》:久食消肾,不可多食。
2.《汤液本草》:豆蔻、缩砂、木瓜、芍药、五味子、乌梅为之使。
3.《本草经疏》:无积滞,脾胃虚者不宜用。
4.《本草正》:妇有胎妊者不宜多服。
5.《药品化义》:凡痰火哮喘及孕妇,切不可用。
6.哺乳期妇女,脾胃虚者,凡痰火哮喘及孕妇,切不可用。妇有胎妊者也不宜多服。
1.《食性本草》:久食消肾,不可多食。
2.《汤液本草》:豆蔻、缩砂、木瓜、芍药、五味子、乌梅为之使。
3.《本草经疏》:无积滞,脾胃虚者不宜用。
4.《本草正》:妇有胎妊者不宜多服。
5.《药品化义》:凡痰火哮喘及孕妇,切不可用。
6.哺乳期妇女,脾胃虚者,凡痰火哮喘及孕妇,切不可用。妇有胎妊者也不宜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