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由迷背故,遂失其正。
起贪瞋痴,造杀盗淫。食他之肉,资己之身。
杀业既结,历劫互戕。如来愍之,为作慈航。
大启慈训,人犹不信。特示形仪,以期随顺。
蛤蜊蚌壳,牛腰羊蹄。猪齿鳖腹,均有佛栖。
有宋职氏,杀猪弃首。犬守四日,不敢下口。
逐犬析骨,齿臼现佛。绀目螺发,俨然大觉。
未杀之前,均谓是畜。既杀之后,方知是佛。
是知杀生,不殊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
杀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脱。
晁氏兄弟,为文为赞。义理渊深,文词璀璨。
天池书写,诸公题跋。永用警策,启牖后觉。
既明此义,孰敢行杀。争地争城,遂息倾轧。
贵池刘公,笃信佛法。保存徐书,题跋充洽。
令嗣公鲁,持以相示。敬书数语,藉表我志。
愿见闻者,吃素戒杀。定可现生,归极乐刹。
《印光法师文钞续编(下)》:“贵池刘公鲁猪齿臼佛记赞(民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