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有定理,无定事。当以理定事,以事论理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天下事有定理,无定事,当以理定事,以事论理,俾合乎天理人情,则得之矣。

  孟子所谓,男女授受不亲为礼,谓嫂溺不援为豺狼,当此之时,固不能依平常之礼为论也。孝子事亲,无所违逆。若亲生毒疮,犹须以针锥刀鎞刺割,又须狠力挤其脓,以至见血方止,此亦是孝之发露处。若畏其犯逆,则亲命已矣。然不可见有如此行者,谓之为孝,乃于无毒疮之父母,亦作如此刺割,则成大逆不道,天雷当殛。

  女子经期,乃大半世之痼疾,发必数日,何可以因此遂停念佛乎。平时必须致洁致诚,至此虽身体不能致洁,当倍致诚。小衣内必厚襯布,勿令污血流于佛堂。凡手若摸下体,必须洗净。礼拜若不便,当少礼。至于念佛,诵经,则固以志诚恭敬心行之,其功德与平常了无减少。以佛为一切众生之大慈悲父母,当此病发时,能至诚念佛,则当倍生怜愍。若如愚人所执,身有此不洁之病,则不可念佛。若儿女堕于圊厕之中,亦不可呼父母以求救援也,有是理乎。

  念佛人,宜行住坐卧,心常忆念。平时须于洁净处,衣冠整齐时,或出声念,或默念皆可。唯睡眠,及大小便,裸体澡浴时,只可默念,不宜出声。若遇刀兵水火灾难,则任是何地,何种形仪,皆须出声念,以出声比默念更为得力故也。

  若女人生儿子时,当于未生前即念。及至临盆,虽裸体不洁,亦宜出声。此时有性命相关,如堕水火以求救援,不得论仪式不庄,污秽不净等也。女人难产,不是与所生儿女有怨,便是宿世怨家,障不许生,令其受苦。能念佛,并旁边料理之人同为念佛,则彼等怨家闻佛声,当即退避,不敢为碍矣。是以女子从小,便当令其念佛,以期预灭此难。若平时常念佛之人,断不至有此危难。即平时不念佛之人,能志心念,亦必定易生。愚人执崖理,谓家中女人生子,家中都不可供佛,也不可念佛,否则得罪。此系执死方子医变症者,只知其常,不知其变,可哀也已。汝能将此义,与亲邻妇女说,其功德甚大,而毫无所费,可谓拯人于未危。但须详为分别,切不可谓女人生子,裸体污秽皆无碍,平常亦了无敬畏,不须净洁,则又获罪不浅。平常须依常理,月经来,及生产,乃是变理。详审孟子,及光所譬,自可悉知。

  今为汝寄文钞一部,安士书一部,观音颂一部,寿康宝鉴二本,祈详阅。文钞,不但修持净业有所依凭,即涉世守身,齐家教子等法,皆有发明。当今之世,必须认真提倡因果报应。教子固属要务,教女更要于教子。以人之幼时,常在母边,母若贤,则儿女自然会贤。以熏陶化育于平时,习已成性,及长而受父教,则顺流而导,实为易易。今世之乱至如此,皆无上二种之善教所致。光挽劫无力,救世有心,故为此一上络索。倘不以为老僧迂腐之谈,则幸甚。

  《印光法师文钞续编(上)》:“致自觉居士书(民国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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