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一事,以提倡戒杀护生为本。凡入会者,俱宜吃素,方可以吃素之利益,与一切人说。纵不能人各依从,而人以贵会诸公,皆盛德君子,实行吃素,自然潜移密化,悉皆不杀生,不食肉矣。若仍旧食肉,放生之功德,亦不可思议,但自己所行,尚自矛盾,尚不能依慈悲忠恕之道而实行,况欲令见闻者潜移密化乎。光无道德财力,不能助贵会之善举,谨献愚诚,以当布施。上海诸居士,立常斋会,凡入会者,无论冠婚丧祭,概不用荤。前年关絅之居士,令光作一序,观之自知其概。欲详知者,当致书上海白克路怀安里关絅之居士,彼有章程,祈寄来一览。光文钞中,劝人戒杀之文字,有十多篇,但以文词拙朴,不堪雅目所睹,然其意故有可取者,倘不以芜秽见弃,亦可作轻尘益岳之一笑具。
节选自《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二》:“与泉州大同放生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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