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酬偿,错杀之人报怨为子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传统文化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

  纵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

  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

  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

  「民国八年,北通州王芝祥,字铁珊,一子很聪明,很孝顺。大子有神经病,铁珊心中望此子承继家声。二十一二岁,已娶妻,生一女。一日,病重将死。铁珊痛极。呼之曰,某某,汝既来为我儿子,为何此刻就要去。其子瞋目,作广西口音曰,我哪是你儿子,我就是第十四个人。说毕,即死。先铁珊在广西作兵备道时,计杀降匪头首十三人。先用极爱厚之法以安慰之,请其吃饭,尚请有大名之人作陪,每人犒洋二十四元。云,日间甚忙,来不及与汝详谈,到晚间来,当与汝等各安职务。此十三人,不知是要杀他,反拉其厚友同去,意欲以己之情面,求其亦派彼一好差事。至晚去,则进一门关一门,伏兵于华厅。其人既来,铁珊抽佩刀砍,则伏兵同出杀之,得十四个尸首,亦不知是何姓名。岂知其人即为其子,徒用二十余年教育之劳,至死反瞋目呵斥,不认铁珊为父。」摘自《印光法师文钞》•复德畅居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