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欲的祸害,极其酷烈,从古至今,因此而亡国败家、丧身绝嗣的人,何可胜数!其次,因耽于色欲而摧毁刚健的身体,昏聩清明的志向,虽有顶天立地、希圣希贤的资质,却成了碌碌无为、无所建树之人,也同样不知道有多少!更何况那些违背天理、淫乱人伦,生前成为衣冠禽兽,死后堕入三途恶道的下流之徒,又怎能全都知道和看见呢!噫,色欲之害,真是残酷炽烈,令人心惊可怕之极!因此许多古圣先贤,特垂慈悯,有的告知以佛法的道理,有的规劝以世间善言,就是想使世人都能明白福善祸淫的道理;同时又用许多实例,作为验证和警戒,希望懂得自爱的人见了,能够怵目惊心,幡然醒悟,从而遏人欲于横流、复天良于将灭。从此一切大众,都能够享受富寿康宁的幸福,永离贫病夭折的祸患。这就是《不可录》所以要编辑成书的原因。
张瑞曾居士,想要把《不可录》重刻,印送广施,并请我写序阐明克制淫欲的要点。应该知道,当美色现前、淫欲之心炽盛的时侯,无论是正法的道理、世间的善言,还是令人敬畏的因果报应,都很难断其爱心。如果能于此时作“不净观”,则一腔淫心,可以当下冰消。
我老家陕西的长安城里,有许多子弟喜欢玩蟋蟀。有一家兄弟三人,都处于青少年时期。一天夜晚,月光明亮,他们在坟墓之间捉蟋蟀。忽然看见一个少妇,姿色绝伦,三人一同追赶捉拿。这时少妇突然变脸,七孔流血,舌头拖出一尺多长,兄弟三人同时被吓死。第二天,家里人找到了他们,救活了一个,才知道事情经过。被救活的那一个,大病了几个月才好。这家从此禁止子孙夜晚捉蟋蟀。这个美丽的少妇,没有变脸的时侯,三人见了,爱入骨髓,非要满足淫心不可,待到其妇变脸,都一下子被吓死,爱心立即化为乌有。然而当他们三人群起追逐时,其少妇也未必七孔无血、口中无舌。为什么她将血和舌头隐藏起来时,人们见她就生爱心,而见她流血拖舌,就生恐惧心呢?明白了这个道理,则凡见到一切天姿国色,都可以当作七孔流血、舌拖尺长的吊颈鬼来想!如果能这样,怎么还会被美色所迷惑,以致生不能享尽天年,死后又长堕恶道呢?
所以如来让贪欲重的人,作“不净观”。观之久久,行者尚且能断惑证真、超凡入圣,岂止是不犯邪淫、息欲养生的利益。见了美貌的异性就产生爱心而想行欲事,不过是被外面一张光华艳丽的薄皮所迷惑罢了。如果揭去这层皮,不但皮下面的东西不堪爱恋,就是这张薄皮,也绝对没有什么值得爱恋的。再进一步解剖其躯体,则将见脓血淋漓,骨肉纵横,脏腑屎尿,狼藉遍地,臭秽腥臊,不堪见闻。这比起前面说的那个少妇,其可畏惧、可厌恶的程度,更要超过百倍千倍。纵然是倾国倾城的绝世佳人,薄皮里面的东西,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为何只见其外面的形象,而不去观察里面的内容,迷恋其极少部分的薄皮之美,却不去注意占大部分的秽恶腥臭呢?我希望世人能明了美貌背后的实质,知其秽多而厌离,知其美少而放弃。如此,就能一同出离欲海,共登觉悟的彼岸了。
又当欲火中烧,不能自制之时,可将女阴当作毒蛇的口,想着自己是把阳物放进毒蛇的口中呀!这样一来,则心神惊惧,毛骨悚然,无尽的热恼,当下化为清凉!这也是一种熄灭淫欲的简便方法。(编者按:女性亦可类此观想,熄灭欲火。)
--据印光法师原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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