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士全书》里面,有这么一个公案:在睢陵,就是现在的江苏省睢宁县,有一个富人叫做梁石柱,他有一个儿子,很受他的疼爱。在清朝顺治,就是清朝第一个皇帝年间,他的儿子十九岁时身患重病,梁石柱因此悲痛万分,因为疼爱儿子嘛。结果这个儿子忽然直呼他父亲的名字说:“我前两世就是徐州的某某,有三百两金子,当时和你一起做生意。有一次,我得了痢疾,中途拉肚子上厕所时,你趁机用锋利的刀子刺入我的胸部,将我杀死。你为了掩盖罪状,就自己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出了血,并说我是因为盗窃才被杀死,结果你就逃脱了罪名。我死了以后,就投胎到睢陵县的王家,二十年前的王某便是前一世的我。你比我晚三年死,死后也在睢陵投胎,就是现在的你。你前世欠了我的钱和命,(他们就是“相从共生”,就感召在一起啊。)从前,我一直找不到你。有一次,我偶然上县里交纳条银,在柜台边忽然遇见你,当时我非常气愤,一看到你,我就怒火填膺,握紧拳头猛打你。当时我也不认识你,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么做。(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前生结的这个怨,今生一见面就想打他!)但是你呢,因为与我素不相识,反而不介意。我回到家后,整天闷闷不乐,几日后,我便愤闷而死。死后,我就投生到你家,成为你的儿子,今年已经十九岁。”
就是啊,他们已经有几世的因缘。你看,前世,他俩结了个怨,成为冤家;第二世,到了王家投胎,结果呢,见了面打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郁闷了好久,死了;死了又投胎,到这个梁石柱家里做儿子。这梁石柱自己知道啊,这十九年前被人打过,他知道。这个儿子又自己说:“算算这十九年的帐,估计小时候我出痘疹,你花了一些钱;请老师教我读书,也花了一些钱;替我娶媳妇也花了一些钱;还有考试拜老师也花了一些钱;此外还有其它零星的小费,总共合起来应该也还清了我前世的三百两金子的债了,加上利息,都够了。但是命债你还没有还,我是你儿子嘛,就不忍心杀你。”过去的人啊,接受传统文化的教育,还有孝心,所以不敢杀父母。杀父母是大逆不道,所以说,教育可以改变人心啊!所以这个儿子不打算杀他,明知道是他欠了自己的命,但就算了。所以他说:“我打算离开你到别处去了。”因为他得了重病,不久就将死了。儿子最后又说:“不过我虽然饶了你,可是我担心阴府是不会宽恕你,因为这是你前世造的恶业。”这种呢,就是用“机伪多端,更相欺诳”这样的一种手段谋财害命。
儿子说完死后,梁石柱伤心得日夜痛哭。他对别人说:“我儿子啊,孝顺又聪明,他是怕我悲痛,才编这一通谎话来安慰我的。天下哪有父子是仇人的呢?”他还很要面子,这个人就是啊很会欺骗人,能够给自己找事,他很爱儿子,又不想让人知道他前世造的这些恶,所以这么说。大家也就信以为真了。可是没有多久,他亲手磨了一把长刀。有人问他磨长刀作什么用?他说:“今年是灾荒年,我们这个地方是穷乡僻壤,恐怕会有盗贼,准备用这把刀来自卫。”他还说了一些不相干的话。结果有一天,他发疯般地把长刀的刀把顶在墙上,把刀锋对着自己的胸膛,忽然大叫说:“儿子,你让我自己撞上去吧。”说完便尽全身的力气朝刀锋猛地撞过去,结果刀锋穿入胸部七八寸,一直插到脊椎骨。这就这里讲的“善恶祸福。追命所生。”你看,前生谋财害命,就为了那三百两黄金造了这种恶业,请问,他这三百两黄金,有一两能带得走吗?一两都带不走!带走的就是自己的业啊!“如是至竟。无一随者”,只有“善恶祸福。追命所生”,冤亲债主跟着来报复,“结忿成仇。破家亡身”。
假如这个儿子死之前没有说出这段因缘,大家都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个父亲失去儿子,他自己还拿刀自杀?大概是他太想念儿子了吧?太悲痛了吧?只能这么解释。谁能了解这里头的因果报应那么复杂呢?不是这一世而已啊,是过去世啊,带下来的!不明白因果道理的人,没有三世眼的人,就看不到前生后世。往往啊,他就见到一些似是而非的善,或者似是而非的恶,他就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就随便就评论,这就是毁谤。你看这个梁石柱还是个很大量的人啊,对吧?你看,被人打了,素不相识的人打了他,他还不计较,挺大量的啊,为什么好人没好报?你看,他儿子也死了,自己也自杀了,为什么?他看不明白,他就会毁谤,哪里有因果啊?哪里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啊?他搞不清楚,就毁谤正法,如果不是这个儿子死前说的这番话,大家都是这么误解啊!就以为好人没有好报啊!所以没有学习正法,难免就会有这样的邪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