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光明和黑暗

发布时间:2023-07-24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广东南山寺2009年10月念佛七法会开示录

(6日上午) 人的光明和黑暗

人的优点,人的修养,是光明;人的缺点,人的烦恼,是黑暗。

没有哪个人没有光明,就是说人人有优点;没有哪个人没有黑暗,说明个个有烦恼。人都喜欢光明,但是偏偏不往光明道上走;人都不喜欢黑暗,但是偏偏往黑暗的路上走。

如果我等十方众生,都能找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就是人生的智慧;如果我等十方众生,能懂得发扬优点,消除缺点,就是人生的觉悟。

我等都有优点和缺点,所以一下子是菩萨,一下子又是罗刹。《地藏经》里面,说:“末法众生如有三分发心,我等诸佛菩萨自然七分拥护。”表示我们众生能有三分的优点,一切佛菩萨都会原谅我们七分的缺点。也说明我们末法时代,很难找到三分优点,我们的缺点太多了。

那我们如何得到光明,远离黑暗呢?以我这几年在修道上的体会,首先要懂得反省自己,然后要懂得观察周围的一切缘分。一个人,能懂得发扬优点,消除缺点,确实不是努力一天两天的事,没有两年三年的功夫根本做不到位。找出自己的缺点,把比较大的缺点先改正过来,比较小的慢慢一个一个消除。当你消除到比较好的时候,就感觉一身非常轻松,也非常自在,非常潇洒。

把大小毛病都改变过来,没有十年是不行的。何况我们的人,常常为自己的过辩护,认为自己的过都是对的。那就是扩大缺点,消除优点。扩大缺点以后,让自己的光明越来越不存在了。经常扩大发扬缺点,你会很快结束你的人生了。

我现在感觉到,来到寺庙的一些同修,根本没有把寺庙看成修养的场地,而是把寺庙当作市场。来到寺庙不但不接受修养,而且来传播是非。本来这个地方是非常讲究不讲是非的地方,但是偏偏来寺庙讲是非。

佛菩萨是非常能原谅一切众生的。因为佛菩萨懂得,众生就是不懂事,懂事不叫做众生了。但是寺庙毕竟是清净的地方,所以护法神为了维护正法,你们在寺庙所作所为不如法,护法神不会放过的。

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今天讲的是什么道理?个个可以成菩萨,人人可以成罗刹。人善心善是菩萨;人贪心贪是罗刹。

公和私,公是公众,私是个人。如果没有私,就不存在有公,所以有私的存在,才有公的存在,公和私必定同步存在。公和私如何成为合理呢?佛教有位菩萨叫做弥勒菩萨,如果他没有私的时候,他的肚子就没有那么大。但是他的肚子大,他是大肚量。弥勒菩萨的表法是什么?知足常乐。知足,意思是自己够用就行了,多余的部分要给周围享受,不要把这个世界的财产都归自己所有,都不给别人享受一丝一毫,这样不行,纯粹私没有公了。

所以佛教有句话叫“自利利他”,它包含三个方面:于修行上,自利是先完善自己,利他是用良好的形象感化周围人;于物质上,自己的生活有了保障以后,才有能力帮助别人;于知识技术上,自己先学好东西,然后先实践到位,第二步才有能力教学生,自己才成为老师。

为什么首先为自己打算呢?有一个非常直接的道理,比如现在大家都饿得不行了,我要做饭给大家吃,如果我不先吃,我能有力气做饭吗?如果一味讲究先为大家,那我们就共同等死了。如果依《地藏经》讲的那句话,假如我们把个人改良到有七分优点,只有三分缺点,那就不得了,那就成为大菩萨摩诃萨。佛菩萨慈悲,也可怜我们,他说:你们有到三分优点就行咯。但是我们三分都没有到,那表示我们在黑暗中了。

我们是要做黑暗的人,还是要做光明的人?要做光明的人,那就要知足常乐!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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