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皆遭恶报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今人多不知因果,光绪二年(1876年),吾乡凡出头散赈之人家,无不灭绝及遭大祸者。以拿救命之钱粮自己受用,坐视饥民饿死,纵令散施,皆作大弊,用遮面孔,此等人天地间岂能容其生存乎?以故尽皆死亡灭绝也!闻上次陕西旱灾,在上海筹去一、二十万,彼当权者悉自发财,以开汽车路用遮面孔。此种心行,比虎豹豺狼尚恶万倍,只知现利,不惧后祸,诚可怜悯。汝且莫作此负心事,若从中自取其利,则不但自己直下坠落恶道,且将累及令慈及先亡祖妣等皆坠恶道,汝之妻子兄弟皆当死亡坠落矣。历观古今放赈,凡有侵蚀,决无善报,凡能尽心尽力者,子孙决定发达。

  汝我不曾一面,因陕民之苦,光以万不能移用之钱移之于赈,汝宜由此以培德,切莫因此而作弊。若一作弊,人虽不知,天地鬼神岂能瞒哄?以自己心一动,天地鬼神通通了知,欲天地鬼神不知,除非自己不生此心,倘一生心,或善或恶无有不明若观火者。光爱护汝,故作此说,倘能实行,何幸如之,如或作弊,后悔无及。(三编下册复郑子平居士书)

  是知人有实德,天有奇报,彼剥削百姓脂膏,以求子孙富贵者,率皆灭门绝户。而其神识,当永堕恶道,无有出期,可哀也已。是以欲救世人,非极力提倡因果报应,断断不能收实效。(三编上册复潘对凫居士书三)

  ——节选自《印光大师全集净土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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