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念佛,观之理不可不知,观之事且从缓行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持名一法,最为末法透机之法。善导虽疏观经,实最重持名一行。不观末法众生,神识飞飏,心粗境细,观难成就。大圣悲怜,特劝专持名号。以称名易故,相续即生之言乎。

  观虽十六,行者修习,当从易修者行。或作如来白毫观,或作第十三杂想观。至于九品之观,不过令人知行人往生之前因与后果耳。但期了知即已,正不必特为作观也。观之理,不可不知。观之事,且从缓行。若或理路不清,观境不明,以躁心浮气修之,或起魔事。即能观境现前,若心有妄生喜悦之念,亦即因喜成障,或复致退前功。故楞严云,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祈一心持名,以为千稳万当之行。待至心归于一,净境自会现前。

  四帖疏错讹甚多。光二十年前,先曾约校。去年南京羊皮巷观音庵妙莲和尚要其本去另刻,明年当可出书,祈为请阅。

  节选自《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二》:“复崇明黄玉如书”

  念佛一法,约有四种。所谓持名,观像,观想,实相。就四法中,唯持名一法,摄机最普,下手最易,不致或起魔事。

  如欲作观,必须熟读观经。深知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及心净佛现,境非外来。唯心所现,不生取著。既不取著,则境益深妙,心益精一。能如是,则观想之益,殊非小小。如观境不熟,理路不清。以躁妄心,急欲境现。此则全体是妄,与佛与心,皆不相应,即伏魔胎。因兹妄欲见境,心益躁妄,必致惹起多生怨家,现作境界。既最初因地不真,何能知其魔业所现。遂大生欢喜,情不自安。则魔即附体,丧心病狂。纵令活佛现身救度,亦末如之何矣。

  须自量根性,勿唯图高胜,以致求益反损也。善导和尚云,末法众生,神识飞扬,心粗境细,观难成就。是以大圣悲怜,特劝专持名号。以称名易故,相续即生。诚恐或有不善用心,致入魔境也。宜自详审。

  又志诚恳切,亦消除躁妄魔境之一妙法也。宜竭尽心力以行之,则幸甚。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一》:“复吴希真居士书一”

  观想一法,非理路明白,观境熟悉,无躁妄欲速之心,有镇定不移之志者,修之,则损多益少。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一》:“复吴希真居士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