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伦莲社缘起序,凑成八百六十八字。文虽拙朴,义本佛经祖语,实可依从,了无疑义。
须请善书者楷书之。若用半行、半草,及带隶、带篆等,则只可作悦目之具,非为利人之据也。故凡欲一切人同皆一览了然,决定用不得行、草、隶、篆等体格也。
又须各用正体字,凡俗体、帖体、破体,均属轻佻,有碍庄重,亦不宜用。
又有写家,每有写重、写落各字,均不标改,但于末尾注之,亦皆不足为法。以改正则文义显明,彼只图好看,置文义于不顾,此乃大通家之恶习。若多,则点一大点于字上,或用一△于其字之旁。若脱,则补书于上下相交之处,庶可一目了然。
又宜用点句法,俾人人念得成句。若不点句,又逢不闻佛法之人,则殊难领其文义矣。至于其中所说之义,并其所说之人,多看凈土著述自知。以精神不给,不能为汝详录也。
善导、法照、飞锡、慧日,四位大师,皆秦地唐朝之宏净土者。欲知其详,当查看《净土圣贤录》自知。(五月五日)
印光大师:“复宁德晋居士书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