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弘扬佛法之书,皆不得示有版权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光《文钞》,意虽可取,文不足观。蒙圆山、冈野二开士欲为流通,实深惭愧。然菩萨为利众生,即头目髓脑尚肯捨,况光之芜秽语言?蒙二大士提倡,俾一般初学信仰净宗,则光亦可仗彼二大士之功德消除罪业,增长善根,得以往生西方,实为莫大之幸。

  至于凡属弘扬佛法之书,皆不得示有版权。若示,则弘法之功德,不敌阻遏流通之罪过矣。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恒渐法师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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