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位同修她写了一封信,很长,基本的意思就说,她的母亲在寺院里面往生了,瑞相也很好,她自己很感动。母亲往生之后,她就把母亲在寺院房间里面所有的衣服,全部拿去灾区賑灾,也把母亲抽屉里的一些钱拿去做功德。之后听到人说,因为母亲住在寺院里面,那么母亲的东西就应该属於寺院的,所以拿了母亲的东西就应该是偷盗僧物,偷盗三宝物,这就会下地狱,所以心里很不安。她问到底怎么样懺悔?
定弘法师答:这个事情应该是这样看,第一个,妳母亲住在寺院里面掛单,那她自己的衣物还是应该属於她私人的物品,除非她自己说捐给寺院,那是另当別论;她没说,这些物品还是属於她个人的,不属於常住。拿她的东西拿去布施,这个理所当然,並没有犯偷盗。妳是她的女儿,妳有这个权力来做主。
即使妳母亲已经把所有的衣物捐给寺院,属於寺院財產,因为妳当时不知情,妳不知道,而且妳也没有盗心,想要据为己有,或者是为了自己而去变卖,这些做法就不算是偷盗,所以妳就不必太过的忧虑。反而妳这么做,我觉得是很有功德的,帮助妳的母亲做超度,给她修功德,这也是妳尽一分孝心。最重要的把这些念头放下,不要再去自己愧疚,妳没有做错什么,只要妳是用直心、用真诚心、用利他的心做事情,就不会犯戒。犯戒最重要一个条件,就是妳起了这个心,像杀生是因为妳起杀心,偷盗是起了盗心,如果妳没有心,不会犯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