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生经》五事敬顺父母之五,不断父母所为正业

发布时间:2023-07-23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第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这句话是要说把父母的事业继承发扬光大下去,注意的是:指父母所做正业,邪业就不行了。父母的正业让我们继承,我们应该继承,父母好的传统,好的方法应该继承。比如说勤俭,父母一般都比较勤俭,我们应该继承,不应该违背。这五种就是善能事父母。

  关于孝敬父母,报父母恩,《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是这么讲的:“父有慈恩,母有悲恩。盖父母长养之恩,广大无比。若有男女,背恩不顺,死即堕于地狱、饿鬼、畜生;若有男女,孝养父母,乘顺无违,常为诸天护念,福乐无尽。纵能一日三时,割自身肉,以养父母,尚未能报一日之恩也。”

  《本省心地观经》说父有慈恩,母有悲恩,父母养育之恩广大无比。如果违背会有什么苦处呢?会堕地狱、饿鬼、畜生。我刚讲的那个火烧掉到粪坑里捞出来供养父母,都有雷劈的果报。所以应该特别小心。因为父母是福田,有恩,天地都是护持的。如果你违背了,天地都不容你的。

  如果孝养父母,承顺无违,就是没有违背的意思,而且孝顺,有诸天护念。诸天,就是所有的万事万物都护念你,福乐无尽。为什么这样的?因为父母的恩情太大了,就是你“一日三时,割自身肉,以养父母,尚未能报一日之恩也。”

  资料恭摘:妙祥法师 《吉祥经》讲记

 

【文章原创作者:大丰网站设计公司 http://www.1234xp.com/dafeng.html 处的文章,转载请说明出处】
上一篇:不当国贼,不漏国税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