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真堪布:《入菩萨行论》讲记(99)

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入菩萨行论》。

  抉择诸法究竟实相的时候,就要抉择人无我和法无我。前面已经抉择了人无我,今天开始抉择法无我。

  无论是自我还是其他法都是无自性的,都不是实有的。不进行观察的时候都存在,这是一种迷乱的现象,实际都不是事实存在的。但很多众生不了知,都视为了实有、真有。

  所谓的自我也是假立的,不是实有的。其他法也一样,都是无实有的。这里主要讲四念住。

  佛在《宣说诸法无生经》中云:“文殊,若见身如虚空,则彼即于身随观身之念住。同理类推,若不缘受,则为于受随观受之念住;若知心唯名,则为于心随观心之念住;若不缘善不善法,则为于法随观法之念住。”

  身念住。“若见身如虚空,则彼即于身随观身之念住。”

  身体如虚空般无有自性。若是通过窍诀、观察量见到、了知这个真相,心能够安住在这样的认识、见解、了知当中,这叫身念住。“住”是安住,主要讲的是定。定不能离开这种见解,这种智慧。这是止观双运。

  心能入定,做到不动摇,专注于一境而安住,但若没有明白无我、空性的道理,还只是单独的寂止,没有胜观。若是没有胜观,只有寂止,只有普通的禅定,这属于是世间的禅,将来可以托生到天界,但不能获得解脱。解脱必须要有胜观。胜观指的是智慧,就是了知无我的真理,了知诸法空性的实相。从中安住,保持这种见解、这种觉知,不动摇,这样才可以解脱。只有定不能解脱,只有慧没有定,也很难对治烦恼习气,所以寂止和胜观要双运。

  这里说的所谓的身念住,即“见身如虚空”,自己或他人的身体如虚空般无有自性,见到这样的真相,了知这个真理,在虚空中能安住,能保持这样的觉知,这叫身念住。

  受念住。“若不缘受,则为于受随观受之念住。”

  “受”是感受。“不缘受”,“缘”是着相的意思。“缘受”指着“受”的相,也就是执着受,执着快乐的感受,执着痛苦的感受。

  我们特别在意自己的感受。我们都尝过快乐的感受,也尝过痛苦的感受,而且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摆脱痛苦,享受快乐。观察一下自己,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的一切所作所为,哪有为他人的?无论是生活工作,还是信佛学佛,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为了自己能摆脱或远离痛苦,为了自己能享受到快乐,没有别的。你工作是为了什么?最终就是这个目的;你生活是为了什么,也是这个目的;你赚钱等一切所做,都是为了这个目的。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我们特别执着快乐这种感受,非常希望自己能感受到快乐,获得快乐;我们也特别执着痛苦这种感受,不愿意感受痛苦。

  其实,这个“受”是假的,是无常的。我们总想摆脱痛苦,想尽一切办法,觉得通过自己努力可以不让自己受苦了。其实,即使你真的感觉不痛苦了,也是暂时的,不可能不痛苦。“我不能痛苦,我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远离痛苦。”这种分别、执着,这种患得患失的状态,它本身就是一种苦。这才是苦,这才是束缚。谁在束缚你?这就是束缚你的法,没有别的。人为什么不自在?为什么痛苦?就是因为这些。之所以说要“知苦”,就是这个意思。我们要知道这本身就是苦。

  快乐也一样。我们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快乐,其实这些都不是快乐。快乐应该是清净的、恒常的、不变的。但我们所感受的快乐本身是种贪恋,贪恋本身是一种染污,你的内心不会清净的。这种快乐也是无常的,不会恒常,不会永久,很快就会消失,会离开你的。这个时候带给你的就是痛苦。其实它本身也是痛苦,最后它也是痛苦的因,它引来了痛苦。

  所以,我们不能执着痛苦的感受,也不能执着快乐的感受。你既不执着苦感,也不执着乐感,即“不缘受”,这时你才不痛苦,才会快乐。这种快乐才是不变的,才是清净的,才是真实的。

  知道“受”也无自性,也是虚妄的。在这样一个认知、觉知中能安住、不动摇,这叫受之念住。

  心念住。“若知心为名,则为于心随观心之念住。”

  “心”指分别念。有那种大心,那是远离分别的心,也叫真心。但这个心是分别的,所以叫妄心。这个心是假的,不是真心。我们要见到心性——心之自性,即大空性,它是平等的。平等心是真心,分别心是妄心。所谓“妄心不死,真心不活”,妄心不息灭,真心就不会显现出来。“名”是假名。妄心实际是无自性、不存在的,只是安立这样一个名称而已。如果你明白了这样一个真相,了知了这样一个真理,然后安住,这叫心之念住。

  法念住。“若不缘善不善法,则为于法随观法之念住。”

  不执着善,也不执着恶。善恶也是无自性的,明白了这个真相以后,不执着善恶,这样修行法之念住。

  四念住都是解脱的因、成佛的因。如果要解脱,要成佛,就要做到这四个念住。

  庚二(深入法无我)分四:一、身念住;二、受念住;三、心念住;四、法念住。

  辛一(身念住)分三: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二、支分不成立;三、摄义。

  壬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分二:一、对境身体不成立;二、身执说为迷乱。

  癸一(对境身体不成立)分二:一、破与分支相联之身;二、破与分支不相联之身。

  子一(破与分支相联之身)分三:一、破各自分支为身;二、破身住于每一部分中;三、摄义。

  丑一、破各自分支为身:

  为什么我们会有快乐和痛苦的感受呢?因为执着身体。若是不执着身体,不会有这些粗大的快乐或痛苦的感受。比如,身体生病了,就会感受痛苦;身体舒服了,就会感受快乐。主要是执着这个身体,所以要遮破这个身体。

  所谓的身体在何处?这个要观察。如果身体实有,去寻找的时候,一定能找到实质性的东西。我们看看,能不能找到,身体到底在哪里?

  身非足小腿,腿腰亦非身,

  腹背及胸臂,彼等复非身,

  侧肋手非身,腋窝肩非身,

  内脏头与颈,彼等皆非身,

  此中孰为身?

  “身非足小腿,腿腰亦非身”:右脚、左脚是不是身体?不是。左脚和右脚都可以拿掉,都可以没有,但是身体还有。小腿、大腿、腰部这些是不是身体?也不是,没有人将这些视为身体的。我们觉得有身体,但我们想象中的身体不是小腿,也不是大腿,也不是腰部。

  “腹背及胸臂,彼等复非身”:那么身体的其他部位,比如腹、背、胸、肩是不是身体?这些也不是身体。我们也没有把腹部、后背等视为身体。

  “侧肋手非身,腋窝肩非身”:侧肋、手、腋窝、肩都不是身体。

  “内脏头与颈,彼等皆非身”:内脏——心脏、肺、肝、胆这些是不是身体?也不是。这些是身体的一些小部分,也可以说是身体的一些部位,属于身体的支分(分支),这些都不是身体。

  “此中孰为身”:这样一分,都分开了,都没有了,身体就找不到了。

  比如,有一座房屋。我们把柱子、墙等都拆开,就没有房子了。把柱子、土、石头、木块等都堆在一起,这也不叫房子。若是组合而形成一个比较特殊的形状时,就叫“房子”。车子等也一样。身体也是一样的。若将手、脚、头、腹部等单独取出来,堆聚在一起,这也不叫身体。若是将这些组合起来,变成一个特殊形状的时候,这就叫“身体”。

  可见,“身体”是假名,不是实有的。对这些支分或身体的部位一一进行观察,都不符合身体的标准,都不是身体。在这些支分上面没有身体,身体的这些部位不是身体。所谓“身体”,就是这些支分组合而成的一个特殊的形状。

  如同刚才所讲,把材料都堆积到一起,组合后变成一个特殊的形状,这时候叫“房子”。其实也没有房子,只是这样叫的。身体也是这样,没有身体。你通过智慧去寻找,就会大失所望,根本找不到这个身体。如果你真正明白了,真的不去执着了,很多的烦恼、痛苦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也许大家一听,觉得也没有什么啊,好像对自己今生的解脱没有太大关系似的。其实关系很大!

  真的,大家就要这样去寻找。凡夫不知不觉中就认为有“身体”,有自己的身体、他人的身体,然后执着自己的身体,执着他人的身体。其实“身体”就是个假相。

  丑二、破身住于每一部分中:

  若身遍散住,一切诸支分,

  分复住自分,身应住何处?

  “若身遍散住”:若对方说:是,一个一个部位都不是身体。但这个身体是普遍散在支分上,普遍散在这些部分里,都是身体。

  “一切诸支分,分复住自分”:对方的这种观点也是不可能的。比如“头”,自己住在自己的支分上。头就是头,头上找不到身体,头上没有身体的成分。脚也一样,脚就是脚,脚属于身体的支分,这个支分住在自己的支分上,也不是身体。头单独拿出来,只能见到头,除了头,上面没有身体。手也是,手拿出来就是手,只能见到手,上面见不到另外一个身体。

  “身应住何处”:身在何处啊?

  对方认为,这些头啊、脚啊、手啊等身体的支分或部位上面有身体,也就是说,身体普遍于所有的支分上面。如果有这样一个身体,应该能看到,但是没看到,可见不可得,可以说它是不存在的。比如,手就是手,若认为手上面还有一个见不到的“身”的法,这是不可能的。

  若谓吾一身,分住手等分,

  则尽手等数,应成等数身。

  若每一个支分(部位)上面都有一个身体,支分(部位)有这么多,身体也应该有这么多,不是一个了。但是“身体”只有一个,没有那么多身体。所以,如果认为每一个部位都是身体,那手等部位有多少数量,身体也应该同等多的数量。但是,没有这样的“身体”。

  总之,我们首先对身体的支分一个个去观察,没有身体。若认为:这些一个个的支分不能成为身体,但这个身体是在支分上面普遍存在的,这些部位的总体是身体。那么,若这个身体和这些支分是一体的话,支分有多少,身体就应该有多少,这样就会有很多身体了,这是不合理的。若这个身体和这些支分是异体的话,支分上面另外有一个身体,那么看见头时,就应该看见头上面有另外一个身体,看见脚的时候,上面应该也看到另外一个身体……如果有这样独立的身体,应该可以见到,但是没有见到啊!可见不可得,所以可以说不存在这样一个身体。

  丑三、摄义:

  内外若无身,云何手有身?

  里里外外一切处当中去观察、寻找,都没有实有的身体。手以及其他的支分上面,怎么会真实存在身体呢?根本不会有。以一体的方式不能有,以他体的方式也不能有。

  前面已经对此进行了观察,现在大家应该了知这样一个真相。若真正去寻找,以智慧去观察的话,身体就是虚妄之法,体内体外、里里外外都找不到,根本不存在。

  子二、破与支分不相联之身:

  手等外无他,云何有彼身?

  若综合体上面没有身,身体的每一个支分也都不能视为身,那么会不会另外有个实有的身体,即跟这些部位(支分)不相联、没有关系的身体?这更不可能了。

  我们执着身体的时候,没有将另外一个法视为身体去执着。通过智慧、观察量去观察,也找不到这样一个身体。所以,手等支分之外的身体也是不存在的,这些也不是身体。

  癸二、身执说为迷乱:

  无身因愚迷,于手生身觉,

  如因石状殊,误彼为真人,

  “无身因愚迷,于手生身觉”:我们已经进行了观察,得到的结论是什么?实际上并不存在身体,没找到啊!不是仅仅说“没有”“不存在”,而是通过正确的途径去寻找,没有找到。所以现在可以肯定地说,身体不存在。

  但是,众生由于愚昧、不明真相,而对本无身体的手脚等法生起了身体的迷乱妄心。“有身体吗?”“有啊!”“哪个是身体?”你会指着自己说:“这就是身体!”这就是迷乱妄心啊!不是身体的视为身体。身体其实是不存在的,我们却当成实有了,这就是迷乱妄心。我们确实有这种觉受和认知,但这是“迷乱妄心”,是错误的,不是真实的。

  刚才通过观察去寻找的时候,没找到。在我们的见闻觉知面前,有身体,而且这个身体是实有的,但这是迷乱妄心。那些圣者们通过智慧观察,在他们的境界当中都不是实有的,不是如实存在的。

  “如因石状殊,误彼为真人”:“就像造与人形状相似而将假人执为人的妄心一样,乃至误认为人。”实际它不是真人,只是形状跟人一样,由于没有看清楚而视其为真人了,然后在上面分别,诸如“好看还是不好看”“离自己近还是远”等。一旦你知道这不是真人,而是用石膏等其他材质造的,就不会分别了。好看也好,不好看也好,距离自己近也好,远也好,都没有关系了。

  同样,手等这些支分不是身体,但被视为身体了,然后就执着身体,在上面分别“舒服不舒服”“好看不好看”等等。这样,分别、烦恼都起来了。

  众缘聚合时,见石状似人,

  如是于手等,亦见实有身。

  若因缘聚合,形状与真人相似的也可能被视为真人。同样,我们若是没有去观察、了知,也会将手等部位视为身体,尔后去执着。

  壬二、支分不成立:

  身体不成立,头、手、脚、颈椎、腹部等支分也不成立。

  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

  指亦指节聚,指节犹可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

  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这里也是讲聚合。手也可以分,左手、右手,手指、胳膊,手指又分五个手指……这样一分就没有了。“手”也是假名,没有事实存在的手。头也一样,可以前后左右这样分。上面这个头盖骨再分,前后左右……这样也就没有了。都是聚合的,只要是聚合的就可以分。

  这样分下去,最后也就分没有了。说“没有”也“有”,无欺地显现,不灭地显现。说“有”也“没有”,任何法都是,若有就可以分,即使再细微的法也可以分,不能分就是没有。为什么?只要有,就肯定有方向;没有方向,肯定就没有。有方向,就可以分。所以,最后入空了。

  若这个“空”是无所有,什么也没有,这也不行。若是这样,万法怎么显现啊?有部和经部之所以安立极微尘,就是这个原因。若是没有了,物质世界怎样产生啊?他们认为有极微尘,它是不能再分的微尘,是成立物质世界的基础。他们没有证悟空性,无法解释这些显现,说不明白,于是就特意建立了“极微尘”。

  其实,这个极微尘存不存在?若是事实存在,它肯定还能分,因为它有方向。若没有东南西北等方向,怎么能说它是存在的呢?只要存在,就一定有方向,有方向就一定可以分。所以极微尘是不存在的。这样,我们可以说是了知空性了。

  我们这样进行观察,发现它不可得,找不到这个实有法,找不到这样一个真实的法。但是若说“没有”,它还“有”。这些显现是不会断灭的,就这样无碍地显现。怎么显现的?这叫空性。说没有也不是,说有也不是。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这就是般若空性的真理。

  这样一分,身体就没有了。身体的这些部位,比如头、脚等,一分也没有了。头或脚的支分也可以分,没有了。这个支分向下再分,也没有了……这样分下去,都没有了。但是这个“没有”还“有”,都显现了;说“有”也“没有”,没有一个实质的,没有一个绝对的,没有一个不变的。“有”的是什么?是变化的、观待而安立的假名、假象。

  这些显现是变化的。一切法随时都是变化的,你要明白这个道理。变化了,正常。身体变化了,昨天健康、今天不健康,正常。若认为“是不是冤亲债主来找我啦?是不是我吃的东西不对了?”这些原因不是主要的。法本身就是这样一个变化无常的自性,身体健康变成不健康了,正常;没钱变成有钱了,正常;有钱变成没钱了,正常。都是变化嘛!包括感情,都是变化的。今天有感情,明天没有感情,正常。一切法都是无常的。

  这些显现是观待的。好也好,不好也好;清净也好,不清净也好,都是观待的。“怎么不清净了?这是清净的啊!”对你来说是清净的,但是对他来说是不清净的。好和坏也是,执着这是“好”,一旦有人说“不好”就生气。对你来说是好人,但是对他来说是坏人。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因缘。就是观待嘛!不能总是以自己的想法要求对方,不能总以自己的习惯来要求别人。“这个对、那个错……”什么叫“对”,什么叫“错”?你觉得“对”就对,你觉得“错”就错吗?你也不是佛。若是佛的话,可以。但若是真成佛了,也不会这样分别的,他觉得“正常啊,没什么”。一切没有绝对性的,大家就要明白这个道理。

  一切显现都是假象。不可靠是正常的。只要是缘法,都是虚妄的,虚妄的就是不可靠的。都是假象,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觉得“这个不可靠,那个不可靠”,都不可靠!都没有可靠性。

  为什么我们要研究空性、证悟空性?本来就是这样的嘛。都是无常的,没有什么。都是观待的,没有绝对的。自己有自己的因缘。我有我的因缘,他有他的因缘;我有我的福报,他有他的福报。不一样啊!所以,为什么人总是自寻烦恼,也让别人烦恼呢?就是这样造成的。不明真相嘛!若了解了空性以后,其实一切法就是这样的,都是无常、虚假的,都是观待而安立的。

  壬三、摄义:

  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

  如是身若无,岂有男女相?

  “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这个身体是显而无实的,如梦境般。若是一个具有观察力的智者,无论是对自己的身体,还是对他人的身体,怎么会有贪着呢?谁会去贪着呢?

  凡夫都没有观察力。我们不仅贪着自己的身体,还贪着他人的身体。因为贪着身体,就会绞尽脑汁去满足它,让这个身体舒服。我们的妄念是怎么来的?就这样来的。贪心、嗔恨心、嫉妒心、傲慢心等烦恼也是这样来的啊!

  贪自己的身体,执着自己的身体,然后贪对身体有利的,让身体变得舒服的东西。吃好的,吃有营养的;穿好看的,让身体好看嘛!嗔恨对身体有害的东西以及对身体进行伤害的人,哪怕是一个不好的态度,心里也会烦恼、嗔恨,生闷气。嫉妒比自己身体漂亮的,嫉妒比自己身体高贵的。对长得不如自己的人就傲慢,觉得“我比他好看,我的身体比他的身体珍贵”。贪嗔慢嫉等都是为了身体,一切烦恼都是由执着身体产生的。

  为了这个身体,为了世间的这些琐事,造了各种各样的业,将来都是要遭受业果的,要在六道轮回里感受无穷无尽的痛苦啊。这一切祸害的根是什么?是对身体的执着!

  “如是身若无,岂有男女相”:对身体进行观察以后,我们知道它是虚妄的,不是真实的,如同梦境。但是,没有智慧的人还在执着,执着男相,执着女相。其实,这个身体就是无常的、无我的、空性的。无我的,不是实有的;空性的,没有自性,如梦境,如幻相。它还是痛苦的,不净的。这个身体从外到里,从里到外,没有一处是清净的,没有一处是可用的。

  你看,头发,清净吗?你去天葬台看看,一见到人的头发,就会产生恐惧,就会恶心,哪有干净的,哪有清净的,哪有可爱的?现在很多人还执着头发,“有的人头发是黑色的”“有的人头发是黄色的”……你不去天葬台也行,当别人剃头的时候,你把那些头发都捡起来仔细观察一下,清净不清净,可爱不可爱?若还觉得清净可爱,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还有指甲、皮肤、骨头,这些多恐怖,多肮脏啊!你为什么还那么执着呢?有些人还执着皮肤颜色,“皮肤黑”“皮肤白”……白怎么了,黑又怎么了?还有肉,清净吗?可爱吗?还有骨骼。有些人甚至一见到头盖骨就觉得恐怖,看都不敢看,其实这些做法器时都已经被洒净了,都是加持过的,没有什么。而普通的骨骼都是肮脏的、恐怖的,没有一处可爱的。你到底贪什么,喜欢什么呢?还有内脏——心脏、肝、大肠、小肠等,拿出来看看,有干净的吗?有清净的吗?有可爱的吗?没有吧!

  这个身体就是由各种不净物组成的。不进行观察不知道,还觉得挺美,觉得可爱。若一进行观察,从头发到指甲,从皮肤到内脏,没有一处清净的,没有一处可爱的,所有的这些统统都是肮脏的,恐怖的。这么多肮脏的东西堆积到一起,就开始贪了,就觉得可爱了。人啊,真是颠倒!这是事实啊。

  无论是男身还是女身,第一,都是假相,都是如幻如梦的。第二,都是不清净的,都是恐怖的。第三,都是痛苦的。既然如此,我们还贪什么,执着什么啊?还当真,觉得实有,难道这不是颠倒吗?这是一切痛苦的根啊!

  自己已经够无明的了,够不清净的了,身边再找一个无明的、不清净的人,这就是雪上加霜嘛!但人都是这样,还必须要结婚,必须要生孩子,都是“必须的”,不知道是谁定的。

  佛在《念住经》中讲:“女人祸害根,毁坏现后世,若欲利己者,当舍一切女。”这是针对男人讲的。若是针对女人,就是“男人祸害根,毁坏现后世,若欲利己者,当舍一切男。”

  “现”指前世,“后”指后世,既毁坏今生,又毁坏来生。若女人贪着男身,男人贪着女身,今生不得安乐,来世不得解脱。若你不贪着,就没有什么;若贪着了,就是这样。如果希望利益自己,当舍一切女,或当舍一切男。

  身边多了一个凡夫,然后烦恼、痛苦,不停息啊。在座很多人都结过婚,都生过孩子,都经历过这些。你结婚以后真的得到快乐了吗?你生完孩子以后真的得到幸福了吗?结婚后,新鲜感过去了,就开始吵啊闹啊,打啊杀啊……把身边的人视为“我”所有了,“我”的男人,“我”的女人,真的烦恼啊!觉得眼神有点不对,心里就开始烦恼了,然后就开始吵,开始造业。苦多乐少,甚至是无乐——只有痛苦没有快乐。过也过不下去,离又离不了,就互相折磨。怎么办呢?觉得生个孩子就好了,家里有个“宝贝”就好了。什么“宝贝”,又增加了一个债主嘛,有什么好的?有孩子了,更出脱无期了,因为要抚养孩子,孩子长大了,还有孩子的孩子,就没完没了了……都是自找的,什么叫自寻烦恼,自找痛苦?这叫自寻烦恼,自找痛苦。

  《月灯经》中云:“极大怖畏之绳索,乃为难忍女人锁。”谁会真正的捆绑你?谁会真正束缚你?对男人来说,执着女人是最大的、最令人畏惧的绳索。对女人来说,执着男人是最大的、最令人畏惧的绳索。最可怕的、最有力量的就是对男人或对女人的执着。它紧紧地捆绑你,让你不得自由,不得自在啊!

  所以,对身体的执着是一切痛苦的根,一切畏惧的根。学会放下吧!不能贪着就是要放下的意思。若是有贪着,就是没有放下。没有放下,就有烦恼和痛苦。此处不是说不能结婚,不能生孩子,而是让你放下,不能执着。若是你放不下而去执着,那就是一切痛苦的根,一切烦恼的根,会毁坏今生和来世。若是你真正从心里放下了,就当了缘了债,这些也可以当做救度他人的一种方便。

  “如是身若无,岂贪男女相”:前面讲了不净和痛苦。身体就是不清净的,就是痛苦的。这里讲的是无我和空性。既然身体不存在,身体的差别男相与女相又是什么呢?根本不存在。

  我们要多思维、多观察,要尽量做到不贪着,尽量学会放下。彼此的执着和贪恋是一种伤害,没有利益。在一起相处时,应该以慈悲心互相对待,互相接触。这种慈悲心多好啊!你真心地希望对方远离痛苦,获得安乐;对方也是真心地希望你获得安乐,远离痛苦。彼此以慈悲心接触,用真心来对待,这样吵闹甚至烦恼和痛苦就都不会有了。

  真心的力量是不可思议的。虽然现在我们也希望对方好,但若仔细观察,都还是自私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是我的家人,如果他不好,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这样来保护对方,还是自私的。我们应该无私心地、真心地对待对方,跟他人相处。若能这样其他无情的众生,甚至物质都可以被感化,更不用说是有心的众生了。

  执着和贪心都是不应理的。你去执着,然后有贪心,这都是不好的,都是不清净的,都是畏惧的、痛苦的。如果没有执着和贪心等,就可以感化、转变。念一转,心一转,境就跟着转了,变了。即使是不清净的,都可以变成清净;即使是可怖的,也可以变成可爱的。

  好,今天讲到这里。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