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一种习惯,有一点点事情就对上师三宝发誓、对寺院发誓、对天发誓。在藏地,非常普遍的情况是对一些殊胜的经典,比如《甘珠儿》和《丹珠儿》(即藏传《大藏经》)、《般若十二卷》等发誓。把这些殊胜、严肃的对境当作造业的工具,甚至在开玩笑的时候都会这样发誓,根本不当回事,真是太随便了!
作为修行人,以后不要对着这些殊胜的对境发誓、发愿。能守护誓言还可以,有的人不仅没有守护誓言,而且所说、所做都是虚假的、相反的,这都属于犯舍法罪。很多人明明是偷东西了,杀生了,造恶业了,还对着殊胜的对境发誓。这是拿三宝来造恶业,把三宝当成造恶业的工具。还有些人像开玩笑一样,把上师三宝当玩具,随时随地都是“上师作证,三宝作证……”这样随便发誓、发愿却不去守护誓言,都属于舍法罪。
舍法罪还有很多种,这只是其中的一种,这也是最严重的、最容易犯的,尤其在藏区是频犯的一种罪业。应该好好地观察自相续,有没有犯过这样的罪过?我们可能在今生今世没有犯过,但是在过去世中肯定犯过,所以在阿弥陀佛面前要发露忏悔一切罪恶,发誓、发愿:愿自己的相续中不要产生这样的恶业。
自上师达真堪布仁波切《极乐愿文讲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