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加行之四 因果不虚】
3、十种不善业的四种果报之一
达真堪布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前两天学习了十种不善业,今天来学习十种不善业的果报。
(1)十种不善业的四种果报
十种不善业各有四种果报: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
异熟果:无论是哪一种不善业,因嗔心而造业则堕入地狱;因贪心而造业则转生饿鬼;因痴心而造业则转为傍生。或者按动机和烦恼的程度、积累恶业的多少、时间的长短分为上中下三品。上品是贪嗔痴等烦恼特别粗重,并且长期积累恶业,最终堕入地狱,中品者转生饿鬼,下品者转为傍生。
等流果:由于异熟果的感召,从恶趣中解脱以后,获得人身时所感受的痛苦叫做等流果。同时,恶趣中也有许多与各自的业因相同的各种痛苦,这些也是等流果。等流果分为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前世造什么业,今世也喜欢造这种业。感受等流果:比如前世杀生,今生就会短命多病。每种不善业都有各自的感受等流果,后面将详细讲述。
增上果:果报在外缘上的成熟。
士用果:所造的恶业与日俱增,在无尽的轮回中,生生世世延续无边的痛苦。
(2)身的三种不善业之杀生的四种果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杀生罪的四种果报是怎样的。
首先,杀生的异熟果是堕落恶趣。因嗔恨心而杀生,异熟果是下地狱。出于憎恶、怨恨、厌弃、复仇心而杀害众生,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只要达到了使众生死亡的目的,就会下地狱。因贪心而杀生,异熟果是转生为饿鬼。贪他人的财物,贪傍生的血肉、皮毛而将众生杀害,就会转生为饿鬼。因愚痴而杀生,异熟果是投生为傍生。有的人不知道动物也有生命、也会感觉恐惧和痛苦,而将它残杀。还有的外道把杀生当成善业,甚至认为通过杀生可以得到解脱,这些都是因愚痴而杀生,这种杀生的异熟果是投生为傍生,在傍生道里受苦。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杀生的异熟果与烦恼的程度也有关系。因特别粗重的贪心、嗔恨心、愚痴而造的杀业,是下地狱。如果贪嗔痴不是特别的粗重,异熟果是转生为饿鬼;因一般的贪嗔痴而杀生的异熟果是投生为傍生。另外,这还与杀业积累时间的长短有关系,经常杀生,积累杀生的恶业时间特别长,异熟果就是下地狱,中等的投生为饿鬼,下等的投生为傍生。
经常杀生和一两次杀生不一样。有的人杀生时烦恼很重,有的人是带着特别羞愧的心去杀生,这也不一样。但这都是大概说的。实际上,业力不可思议,因果不可思议。业有很多种,果也有很多种,因和果的关系也有很多种,没有办法完全说清楚。
第二是杀业的等流果。造了杀业,堕入恶趣以后很难很难出来。即便是出来以后得到了人身,也要继续承受痛苦,这是感受等流果。前世经常杀生,杀业特别重的人,从地狱里出来以后,今世也喜欢杀生。现在有些人有爱钓鱼等等杀生的行为,有的孩子从小就喜欢杀害虫子、苍蝇,这都是前世造杀生恶业的同行等流果。动物也有这样的,比如豺狼等野兽只能靠杀生来生存,这也都是前世杀生的同行等流果。
感受等流果是短命多病。在那么漫长的时间里,经历了恶趣中无数不可言喻的痛苦,好不容易得到了人身,却连续不断地被病魔纠缠,从小到老、从生到死从来都没有健康过。还有的人几个月、几岁、十几岁就夭折了。这些都是杀生的感受等流果,都是自己过去生杀业深重的果报。
有病了,上医院、吃药打针当然也能好,可是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这次好了,下次还会生病。还有的人到处找些算命的、驱邪的人,让他们送不净的东西。有的时候也许是有鬼神伤害你,但那只是一种外缘,因还是自己杀业的果报。不是别人让你病,也不是别人让你死。任何人都不能断掉你的因果,只有向上师三宝忏悔,通过忏悔才能清除业障,业障清净了才能断除病根,才不会短命多病。
第三就是杀业的增上果。终于得到人身了,却出生在脏乱、危险的环境里,心情很压抑,活得也不安心。我们看看现在这个世界,有的地方环境特别不好、到处都有危险。出生在这样的环境当中,都是杀生的增上果,都是自己造业的果报。
第四是士用果。前世杀生,今世也爱杀生,生生世世不停地杀生,杀业越来越增长、果报也越来越严重,永远出不了轮回。
只要造了杀业,就一定要感受这四种果报。地狱、饿鬼、傍生的痛苦我们刚刚学过不久,感受恶果不是轻松容易的事。很多人还在到处杀生。苍蝇、蚂蚁、蟑螂,这都是生命!现在人吃的、穿的一些东西,都是拿众生的命换来的。我们也不是吃不上饭、穿不上衣服,为什么一定要吃它们的肉、穿它们的皮?我们现在投生为人,它们投生为动物了,我们有能力杀掉它。但是它不想死,它也没有做过对不起我们的事,我们就轻易地杀掉它们,这是多大的罪过!它死的时候肯定会恨你,以后会来找你麻烦。不信因果,不管是今生还是来世,肯定会感受痛苦,肯定会有报应!
我们现在不是说别人,说的是我们自己。我们现在说的道理都是佛法,把佛法当镜子照照自己的罪过。从现在起,下决心、做决定:从今以后纵遇命难也不杀生。对自己所做的这些罪过,一定要忏悔,这才是减轻罪过最好的方法。
节选自《佛光普照·百日共修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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