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此处所讲至尊文殊菩萨之化身萨迦班智达所著,有十一品内容的这部《量理宝藏论》。
全论分三:一、入论分支;二、真实论义;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分二: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分三:丙一、所知境;丙二、能知识;丙三、彼识知境之方式。
丙三、彼识知境之方式。分四:丁一、总及别之证知方式;丁二、显现及遣余之证知方式;丁三、所诠与能诠之证知方式;丁四、相属及相违之证知方式。
丁二、显现与遣余之证知方式。分二:戊一、总说缘起之方式;戊二、决定各自之自性。
戊二、决定各自之自性。分二:己一、显现;己二、遣余。
己二、遣余。分三:庚一、真实遣余;庚二、决定自性;庚三、遣除诤论。
庚三(遣除诤论)分五:一、遣除若无共相则立名不可能之诤;二、遣除若是遣余则成相互依存之诤;三、遣除无有所断不能运用遣余之诤;四、遣除若观察遣余成立有实与否则非理之诤;五、遣除若遣余无共相则不可能同体之诤。
辛四(遣除若观察遣余成立有实与否则非理之诤)分二:一、宣说对方观点;二、回答。
壬一、宣说对方观点:
谓若汝之彼反体,乃有实法同共相,
无实则无必要力,是故反体无所需。
对方又说道:假设你们所承认的遣余或反体是有实法,就会招致与承许共相为有实法相同的过失;倘若遣余或是反体是无实法,那就相当于什么都不存在,根本没有任何安立及从中达到目的的必要及能力,那么所谓反体的这一安立也无有必要。
遣余也是一种反体,比如有实遣余——排除无实法,建立有实法。有实法上有非无实法的反体,这也就是遣余。排除本身就是一种遮破。
很多外道觉得总相在外境上是存在的,而且有些外道还承许总相和别法(外境自相)是一体。法称论师认为,他们这样承许有很多过失。若是外境自相上有这样一个总相,可以用“能见不可得因”来遮破:应该能看见、能了知,但是未看见,未了知,说明不存在。若是这个实有的总相跟自相、别法一体,总相可以遍布同类的一切法,那么沉香树和檀香树也要成为同体了。
所以对方质疑我们说:如果将遣余或反体承许为有实法,法称论师所遮破的外道的过失,也会落到你们的头上,成为了法称论师发太过的对境;若是无实有的话,相当于什么也不存在,这样安立也没有什么必要和意义。所以,你们将反体、遣余承许为有实法或者无实法,都是不合理的。这是对方的观点。
壬二(回答)分二:一、破其他答辩;二、自宗
癸一、破其他答辩:
于此藏地多师许,有实反体为有实。
若尔则于总所说,此种过失难消除,
遮遣非树彼有实,若是沉香余非树,
余若是树沉香非,彼之自性非他故。
藏地的很多因明论师(主要指雪域因明前派一些论师)主张:无实法的反体是无实法,有实法的反体是有实法。其实,在我们心识面前,有分别识可以这样假立;但是实际上,反体除了法本体外没有别的。所以他们认为有实法的反体就是有实法,无实法的反体是无实法。
无实法的反体是无实法,我们对此没有进行分析,因为这是正确的。此处主要对有实法的反体是有实法进行分析,因为这个说法是有过失的。
那些外道认为,总相在外境上存在,跟自相是一体的。法称论师认为这样承许有很大过失。若是你们承许有实法的反体是有实法,法称论师发的太过也会落到你们的头上。
下面详细说明理由。如果有实法反体是有实法,那么通过遣余而建立树的时候,遮遣非树的这个反体也应该是有实法。那么请问,这个“有实法”跟沉香树是一体的还是多体的?若与沉香是一体的,那么檀香树等其余树就不是树了,因为一切法的自相都是不会随他法的。若与沉香树是多体的,这个反体不是沉香树,檀香树等其余树倒是树,而沉香树却变成了非树,因为沉香树的自性或本体与檀香树等其他树的本体不是一个。
遮遣非树的反体是树,反体是实有的,这样,实有的“树的反体”只有一个自性,那么沉香树和檀香树就成为一体了。但是仅有的一个自性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别法和自相。
他们是怎样承许的?比如说有一百个人,住在一个大帐篷里,帐篷覆盖了一百个人。这个帐篷好比他们所承许的总相。帐篷我们能见到,不可能跟这些人融为一体。若是有这样的总相,我们就要能见到,但是没见到,说明不存在。那么,这个总相应该在别法上单独存在。
总相若要与自相融为一体,要么跟沉香树融为一体,要么跟檀香树融为一体,没有其他可能。这样,总相不是非树的反体,那就不是树了。是檀香树,那沉香树就不是树了;是沉香树,那檀香树就不是树了。总相若跟这些反体别法、自相法融为一体,成为一个自性,这样,沉香也变成了檀香,檀香也变成了沉香,过患就更大了。所以这些都是不合理的说法。
把自相和共相视为一体,把心里的概念和外境上的本体误为一体,是分别心执着、缘取的方式,这样我们进行破立的时候能起到作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明白,觉得这些总相若是在外境自相上不存在,就不能起到破立的作用。其实不是这样的。他们那样承许,更不能进行遮破,也无法成立名言。
暂停偈:
受持法称意趣者,反而破斥大师理,
如栖林间之猴群,粪便洒于绿树中。
这也是著作的方式。萨迦班智达特别精通佛理以及世间的知识,经常做一些暂停偈,以这种方式表达观点。
承许共相与反体为有实法的人。这里主要指内道中因明前派的一些论师,对于法称论师予以全盘否定这一点,似乎一直怀恨在心。法称论师说得很明白:共相、反体并不是实有的,在外境上不存在。但他们还是不承许,坚持认为无实法的反体是无实法,有实法的反体是有实法。还讲义共相必须存在,如果不存在有很多过失。他们受过外道的影响,所以有这样不正确的见解。
他们也很尊崇法称论师,也在抉择法称论师的意趣。但是,他们的观点反而玷污或遮障或破斥了大师的无垢正理,与其相违。好像栖身于森林间的猴群居然将自己的粪便洒在自居之处——干干净净、郁郁葱葱的树林之上。
其实这个比喻特别好。有些人就是这样,自己属于这个僧团,还要去破坏这个僧团;自己生存在这个清净圆满的道场里,还要去破坏这个清净圆满的道场。
癸二、自宗答辩:
反体不成有实法,若析心识缘取式,
一切有实皆具足,是故遣余无此咎。
由此纵说一词语,亦具破立二功效。
他们的观点是不合理的。反体不是有实法,即使有实法的反体也不是有实法。
原因是:非树的反体如果在外境上成立,则沉香树与柏树二者就成为了一体。倘若无情法的反体在外境上成立,那马与牛二者也成了一体。然而,如果分析心识的缘取方式,则通过与遮遣非其本身相同的方式而在心里浮现出一个总概念,也就是应该将自相与共相误为一体来取境。由于在所有同类的有实法上都具有这一点的缘故,对遣余来说,绝不会有无必要、无能力两种过失。可见,即使只是说出“树”这个词语,就已经具备了否定非树及肯定树的两种功效,而不必亲自做事。
分别识有这样的功能,它就是这样的自性,这是最关键的。
《量理宝藏论自释》中讲,它有破立两个功能,但是没有两个作用,即没有亲自去做两件这样的事情。作用和功能有时候是在一起讲的,比如某法有作用、有功能。但是这里讲的是只有功能,没有作用,意为没有作者做这两种事情,但有两个功能:一个是否定非树,这是遮破;一个肯定是树,这是建立。
所有的语言和意识(主要是分别识)都有遮破和建立的功能。我们说或想树的时候,它就否定了非树,肯定了树。如果无此功能,未起作用,我们就无法沟通,名言就不会存在。但是它有没有这样去做遮破和建立的事情?没有特地做。这就是它的自性,它就有这样的功能。
二法不容是一体,反体本性不成立,
是故依凭说反体,成立自体之有实。
如果对方提问:那么,这两种能力难道不是已经直接充当自体及反体两种词语的作者了吗?它们做了两件事,就成了两个作者,两个实有法了。
答:绝不会充当作者,因为树与非树的二法不可能是一个本体。所谓反体法的本体在外境上不成立,因此只要一说反体,就要将假立心法(总相)与目睹境法(自相)二者误为一体。由此足可证明,遮遣混合之词语(即自体)的有实法在外境自相上成立。《释量论》中云:“非二语作者,彼此非有故,无实见有实,乃由心染污。”这是分别心的功能。
它不能充当作者,因为它没有亲自去做这两件事,但是有这个功能。最后能得到外境自相,所以也有必要。由此可知,你们所讲的过患是不存在的。
辛五、遣除若遣余无共相则不可能同体之诤:
谓诸异体若无总,莲花以及蓝色等,
诸法不汇一体中,由此应成同体无。
胜论外道等发表看法说:若总相不存在,是有过患的。如果一切异体的别法上并不存在跟它合而为一、紧密相联的一个共同总法,别法上没有一个总相,那么青莲花与青莲花的颜色——蓝色等一切异体法就不会汇集成一个事物。
他们认为青莲花有“莲花”和“蓝色”等反体,并且是实有的。如果这些反体是一体的,那么就有总相了;依靠这个总相,把它们结合在一起,就可以汇集成一个事物。如果总相不存在,那么既是青莲花又是蓝色的同体就成了子虚乌有,不成立了。
青莲蓝色非异体,遣余分之又摄集,
分别识前乃同体,非取自相根行境。
驳:青莲花与其颜色二者在外境上并不是异体(多体),但依靠分开辨别的遣余,可以将它们分成非蓝色与非青莲花两种不同的反体。这是分别识的功能,他体可以视为一体,一体可以分成众多他体。随后,依靠汇集成一的遣余,再将它们合为既是莲花又是蓝色的一体。
在分别识前现似同体,但不是同体。而在根识前并非如此,因为在外境上根本不存在互为他体的二者。由于对既是青莲花又是蓝色的事物,直接或现量缘取的对境唯独是自相。为此,如果存在除此二者以外的一个同体,那必须在自相上存在。然而,因为它不是领受自相之根的行境,由此可证明同体在外境上并非另行成立。
暂停偈:
亲睹建立及遣余,净目明慧兼备者,
彻见因明之所知,实相真理如佛陀。
如果这般分析所知,则显现境建立外境自相即是人们真实取舍的对境。萨迦班智达讲过,最终只有一个真实取舍的对境就是自相。
在因明缘取方式的所有秘诀中,堪为唯一命脉的就是遣余。但是众生都没有弄明白遣余,所以阐述了很多不同的观点。
作为亲见建立与遣余之缘取方式的清净明目与敏锐妙慧兼而有之的因明智者,如果已彻见所知的无误真相真理、远离怀疑的阴暗而如实宣说取舍,可谓与遍知佛陀相似,终将证得无所愚昧、无所畏惧的卓越圣果。这才是真正精通因明的人。
若是不明白遣余,想要精通因明非常难。我们要建立名言,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精通遣余很重要。
量理宝藏论中,第四观建立与遣余品释终。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涌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