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真堪布:《极乐愿文》讲记(六)

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第二因积资净障——积累资粮、净除罪业。

昨天讲了七支供的第二支供养支。我们无论是做供养还是做布施,如果心里没有生起施舍心,没有断除分别与贪着,即使做了,也没有多大意义,达不到真正的目的。我们无论在何处,无论在何种对境当中,都能把握自己的心态,不贪着、不分别、不执着,这是做供养的最终目的,也是做供养最佳的效果。所以大家应该从真实的意义上下功夫,这很重要。

  今天讲忏悔支。我们要解脱成佛,而忏悔是我们解脱成佛过程中的必经之路,是必不可少的修持方法。我不止一次地给大家讲过,修行的过程就是忏悔的过程,不懂忏悔的人就是不懂修行的人。真正的忏悔就是知错、改错。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忏悔。

  做忏悔最基本、最关键的是要具足四种对治力,四种对治力中的破恶力和返回对治力就是我们所说的知错和改错。若是没有知错,怎么能有破恶力呢?若是没有改错,怎么能有返回对治力呢?四种对治力中,破恶力和返回对治力是最重要、最根本的。

  在《极乐愿文》里,乔美仁波切也讲到,若是对自己的错误和罪过没有真正的追悔之心,没有一个深刻的了解与认识,是无法能够彻底消除业障的。除此之外,还要有誓不再犯的决心,否则,也不能彻底遣除业障。作为凡夫,不可能没有错误,也不可能不犯错误。但若是你真正能意识到错误,能改正错误,这就是修行。

  在佛法里我们经常提到开悟、成就。简单地讲,知错就是开悟,改错就是成就。我们有一句法语:“发现自己的错误,就是开悟;改正自己的错误,就是成就。”你认识了一种错误,就增加了一种觉悟;你改正了一种错误,就改变了一点相续,就有了一点进步,这也是所谓的成就。

  忏悔能对治很多烦恼,尤其能对治愚痴。愚痴是烦恼的根,也是轮回的根,是一切痛苦的来源。所以我们在这里通过忏悔对治愚痴。如果没有愚痴,我们不可能有烦恼和业障,也不可能感受痛苦。因为我们有愚痴、有我执,导致我们起烦恼,有自他的分别。贪自己,或者贪属于自己的;嗔恨他人,或者嗔恨属于他人的。贪心、嗔恨心、嫉妒心、傲慢心等这些烦恼、这些非理做意就会在相续中产生。这都是无明、愚痴导致的。

  若是没有愚痴、无明,不可能有这些执着或者分别;没有执着和分别,不可能有烦恼;没有烦恼,就不可能造业;不造业,就不用六道轮回了;不六道轮回了,就没有痛苦了。这也是一个因果循环,因结束了,果自然就会结束;因成熟了,果自然就会产生。因果循环是一种自然规律。

  佛在《俱舍论》中通过问答的方式阐述了轮回中各种各样的情形。轮回是由什么产生的?佛讲了产生轮回的原因——善与恶的业力。这些业力又是怎样产生的?佛讲了是因为有烦恼。烦恼又是怎样产生的?佛讲了是因为无明,尤其是由当初的无明中生起的。

  因此在修行的过程中,铲除业障至关重要。作为凡夫,不可能没有业障,但是通过忏悔都可以铲除。佛在经中也讲过,有两种人可以解脱、成就:一种是不犯错、不犯戒的人。这种人非常稀少,除了我们的本初佛——普贤王如来之外,没有不犯错、不犯戒的人。另一种是犯错了,但知道忏悔的人。这样的人一样可以解脱、成就。

  现在有很多人都非常自卑,觉得自己造业太多,罪孽太重,很难解脱、成就。我讲过,没有文化不是问题,罪孽深重也不是问题。我们有幸遇到了佛法,并且有这么好的学佛修行的条件,又有这么好的铲除业障的方法,若是你能真正如理如法地学佛修行,都能解脱,都能成佛。

  佛在世的时候,有这样一个公案。有人依止了一个邪师,邪师让他杀人,并告诉他:“你若是能亲手杀死一千个人就可以解脱。”他听信了这个邪师的话,杀死了九百九十九个人。杀最后一个人时,遇到了佛陀。他想杀害佛,于是就去追赶佛。虽然他跑的非常快,基本上他想杀害的人都跑不掉,但是佛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功德和神通,他无论如何也追不上。

  后来,他觉得这个人不一般,这样一转念,佛就开始救度他了。佛说:“你不应该这样,若是你真正想解脱,应该依正法,依正道。你现在这样的行为会导致自己堕落恶趣,不会解脱。”他觉得佛讲的话很有道理,就听从了佛的教导,当下皈依。我们有句谚语:“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杀害了九百九十九个人,可是通过忏悔,业障都忏掉了,最后证得了阿罗汉的果位。

  还有一个叫莲花色的女子,长得非常美,像莲花一样。莲花色女当初是个妓女,后来,先后跟随了九个男人,然而这九个男人都去世了。最后莲花色女生起了厌患心,到天葬台准备自杀。佛知晓她的情况,通过神通来到她面前度化她。佛问她为什么要自杀?她就讲述了经过。佛对她说:“你自杀对这些人不仅没有好处,反而还有伤害,对自己也有很大的伤害,自杀以后会下地狱的,要感受地狱的痛苦……”佛给她讲了很多佛理,莲花色女生起了出离心,追随佛精进修行,最终也成就了阿罗汉果。

  类似的公案,《百业经》和其他的佛经里还有很多。这些公案都是真实的,讲的都是以前造过恶业、罪孽深重的人,通过忏悔,通过修行,最后解脱、成就的故事。

  我们虽然曾经造过一些恶业,做过一些坏事,但是现在遇到了佛法,遇到了这样殊胜的法,我们有救了。我们应该如理如法地修学除障法,好好忏悔,很快就会净除业障。我们现在学的都是窍诀,走的都是捷径,不用通过勤作,不用经历漫长的时间和过程,就能解脱成佛。所以大家要有信心,尤其要重视这种消业的修法。

  我们平时修持除障法的时候,主要依四种对治力铲除业障。乔美仁波切在此处讲的也是四种对治力。通过这种方法,所有的业障最终都能被铲除。

  在明观福田里讲过,阿弥陀佛以及他的眷属是所依对治力。在阿弥陀佛以及他的眷属面前发露忏悔,对往昔所造的恶业有一颗追悔之心,这是破恶力。对这些恶业生起誓不再造的决心,是返回对治力。诸佛菩萨的加持力与自己清净的愿力合二为一,通过这样一个缘起,这样一个殊胜的方法,最后铲除了所有的业障,叫现行对治力。我们在佛菩萨面前,在上师三宝面前,应该依这四种对治力发露忏悔。

  罪业有两种:一种是性罪,一种是定罪。性罪也叫自性罪,它的本性是一种罪。自性罪有一般的自性罪,也有比较严重的自性罪。一般的自性罪有很多种,这里我们主要讲的是十种恶业:身三种恶业,口四种恶业,意三种恶业。一般的情况下,十种恶业人人都会造,所以我们应该发自内心地忏悔。

  另外一种是定罪,也可以叫佛制罪,就是佛制定的罪。佛为了我们能够精进修行,更快地铲除业障,降伏烦恼,消除习气,而制定了这些罪。

  父母为主吾等众,从无始时至今生。

  杀生偷盗非梵行,发露忏悔身三罪。

  “父母为主吾等众”,以现世的父母为主,以及生生世世的父母。也就是指一切众生。

  从恩德方面来讲,生生世世的父母与现世的父母相比没有什么差别,对我们都是一样恩重如山。从佛法的角度来讲,众生都是平等的,生生世世的父母也是平等的。但在这里为什么要以现世的父母为主呢?因为从世间的角度,从仁义道德的角度来讲,现世的父母和生生世世的父母不一样。佛法不离世间法,世间法是一切修法的基础。为了体现世间的道德,体现孝道,所以在这里要以今生的父母为主。

  我们在阿弥陀佛面前发露忏悔的时候,不应该忘记父母,应该带着现世的父母以及生生世世的父母做忏悔。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现在有幸遇到了佛法,有了消业的殊胜机缘;通过这个机缘,可以遣除无始劫以来所有的业障。我们通过忏悔可以脱离痛苦,可以开悟证悟,可以解脱成就。我们有这样一个极大福报的时候,不应该忘记父母。

  我们带着一切父母众生做忏悔,这里有慈悲心和菩提心的摄持,这样,这种修法就变成了大乘修法,这种善根也可以成为圆满佛果的资粮。所以说,这是非常殊胜、非常不可思议的一种修持方法。

  “从无始时至今生”,从无始劫以来一直到现在。这是说罪业所积累的时间。我等一切众生,在流转轮回的过程中造过无量无边的罪业,应该统统在阿弥陀佛面前发露忏悔。有些罪业我们能想起来,应该尽量思维、回忆;有些恶业虽然想不起来,但是阿弥陀佛都一清二楚。应该以这样不覆不藏的心态来做忏悔。

  “杀生偷盗非梵行”,身三种恶业的第一个是杀生。杀生就是故意杀害众生的生命,断绝众生的命根。

  一个完整的杀业要具足四个条件。第一、杀生的对境,是自他一切有生命的众生。第二、杀生的动机,有故意杀生的这种恶念。第三、杀生的行为和方式,比如用武器杀害,用毒药杀害,通过恶咒、施法杀害等。自己亲自杀害和指示他人杀害都属于杀生的行为。第四、杀生的结果,就是最终断绝了众生的命根,让他们的身体和神识分开。

  杀生的动机有三种:有以贪心、嗔恨心和愚痴而杀生的。

  为了吃肉,为了穿动物的皮,或者为了得到动物的骨头和身上其他的东西……为了这些利益去杀害众生,都是以贪心而杀生。

  以报仇的心理杀害仇敌,或嗔恨心生起时没能控制住,杀害了众生。比如有时候蚊子咬了一下,心里一生气,就把蚊子打死了,这都是以嗔恨心而杀生。

  还有以愚痴而杀生。前面讲过的公案里,那个人依止了邪师,信奉邪道和邪说而杀生。还有很多外道认为杀害众生能得到解脱。社会上很多人也是这样说的:“对社会、对人类有害的动物一定要杀掉,这样有功德,没有罪过。”这些邪说都属于外道。听信他人的劝导,在他人的引导下,杀害众生的生命,这都是以愚痴而杀生。

  有些生意人每天在集市上杀鸡、鱼等动物卖钱,这本身就具足了以贪心、嗔恨心和愚痴而杀生。根本不知道这些众生也有痛苦,也不知道杀害这些众生有何种罪业,这是以愚痴而杀生。为了赚钱或维持生活,这是因贪心而杀生。有时候他们还会以残忍的方式来对待动物。看见动物活蹦乱跳的,嗔恨心一上来,就用菜刀砍、用棍棒打,顷刻间断绝了它们的命根,这是以嗔恨心而杀生。

  一般的情况下,以嗔恨心而杀生的,将来要下地狱,感受地狱的痛苦;以贪心而杀生的,将来要转生为饿鬼,感受饿鬼的痛苦;以愚痴而杀生的,要投生为傍生,也要被人杀害,或者感受傍生互相吞噬的痛苦等果报。多可怜、多愚痴啊!

  但是现在说他们也不信,劝也不听。今生有这种杀生的习气,就是杀生的同行等流果,现在业力现前了。这种人就算贤劫千佛同时降临也无法得到救度。所以我们应该默默地发心、发愿:愿他们将来能遇到佛法,那时我们能救度他们。除此之外,我们也无能为力。

  前面是以杀生的动机来分类的。以杀生的对境来分,也有上、中、下三等。杀阿罗汉、杀父、杀母、杀上师,这是最严重的杀生;杀入道者、犯梵净之人以及一般的人,是中等杀生;杀害一般的动物,是下等的杀生。

  我们在《佛光普照·百日共修开示》中讲过十种不善业都有四种果报;杀生也不例外。异熟果是堕落三恶趣,感受三恶趣的痛苦,很难解脱。即使好不容易解脱了,暂时投生为人了,还要感受三种果报:等流果、士用果和增上果。等流果包括感受等流果和同行等流果。

  杀生的感受等流果是短命多病。有的众生的寿命特别短暂,在母胎中就死掉了,有的出生没几年就夭亡了,还有的在青年或中年的时候就早逝了,生命很短暂。这都是杀业的果报。

  杀生的同行等流果,就是转生为人或动物以后,依旧有杀生的习气。有些动物靠捕食其他动物为生,有些人从小就有杀生的习气,上班工作了也离不开这样的环境。这都是往昔杀业的同行等流果。

  很多人问我,“我做这份工作就必须要杀生,我应该怎么办?做还是不做?是杀还是不杀?”问我没有用!佛在经中讲得一清二楚,现在应该忏悔,通过忏悔可以消除往昔所造的这些恶业。因结束了,果自然就结束了,我们自然就会远离这种环境、这种工作,这是最佳的方法,不用到处去问别人。我们是学佛人,应该依法不依人,应该依教奉行。

  增上果主要是成熟在外在的环境上。在地球上,有很多众生出生在一些危险的地带,出生在经常发生海啸或地震等多灾多难的地方。这都是杀生的增上果。

  杀生的士用果就是造了杀业以后,恶业时时刻刻在相续中增长,果报也会不断增加,将来要感受无穷无尽的痛苦。所以我们应该尽快忏悔这些罪业。我们每天念二十一遍百字明就能控制恶业的士用果,相续中的这些恶业也不会增长。

  杀生的业果非常微妙,一般人无法能够衡量和判断,所以我们应该以佛的教言来取舍善恶,忏悔罪业。佛在《俱舍论》中讲过,亲自杀、让别人杀、随喜杀,都是一种杀业。有人怀疑:“随喜杀生能造业吗?别人杀生,我只是心里生起了欢喜之心,只是一种起心动念,没有杀生的行为啊?”

  佛在《俱舍论》里,从“做”和“积”的角度讲造恶业(做是做意,积是积累),尤其讲杀业,共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做意积集罪。既做业了,也积累了,这是指我们亲自杀生。比如我们今天亲手打死了一只蚊子或其他小含生,这是故意杀生。有这种恶念,也有这种动机,所以是有做意,这种恶业在相续中也会积累。

  第二种是积而未做罪,就是没有做罪业,但是在相续中也积累罪业了。为什么呢?这是我们随喜他人造业的缘故。为什么说是未作罪呢?就是指我们没有用身、口去做。比如说,我们亲自去杀,这是以我们的身来造业,这是做;我们让别人去杀,这是以我们的口来造业,也是做。我们随喜了是意,谈不上是做。虽然不是做,但是这种恶业也会在我们的相续当中积累。

  如果是好多人一起造业,每个人都会在相续中积累罪业。比如说十个人一起计划去杀一个人,虽然最终自己没有亲自去杀他,但是有这种发心和计划。这样在别人杀生的时候,自己的相续中也会积累这种杀业,这也是未做罪而在相续中积累业。

  我经常强调共修,因为共修时,若大家能一同发一颗善心,做一件善事,大家都能得到同样的功德或善根。做恶业也是一样,一同发一个恶愿去做一件恶事,虽然自己没有亲自实施,但有随喜的这种恶念,相续中也会积累这种恶业。

  第三种是做意不积罪。做了,但在相续中没有积累这种罪业,而是在无记中。比如我们走路时,踩死了蚂蚁或小含生,这不是故意杀生,而是无意中杀生。虽然是亲自杀的,但在相续中没有积累这些恶业。

  佛在经里讲过很多公案,有些人无意中杀害了别人的生命或者造恶业了,后来也感受果报了。因果不可思议,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好说。但一般情况下,按照佛在《俱舍论》里讲的,是不积累罪业的。

  第四种是未积未做罪。既没有做,也没有积累,是指在梦中做恶业。其实在大乘佛法里,梦中也不能有恶念。但这里强调的是,梦中杀生不是完整的、真正的杀生;梦中做这些恶业,不是真实的。所以在显宗里,尤其是小乘里讲,在梦里所做的这些都是未积未做,既没有做,在相续中也没有积累恶业。

  这四种情况我们都要明白,而且需要对治。所以在这里给大家讲了一下。

  这都是杀业。我们不仅在现世中,而且在生生世世中肯定杀过无数的生命。现在阿弥陀佛赐予我们消除罪孽的机缘,有了忏悔的机会,我们应该利用这样的机会统统铲除这些业障。

  “发露忏悔身三罪”,“发露”是在阿弥陀佛面前、在上师三宝面前不覆不藏——不覆盖、不隐藏自己的过失和恶业。这里也包含了破恶力和返回对治力。若是相续中真正具足了破恶力和返回对治力,也肯定有发露忏悔;若是不能发露忏悔、做不到不覆不藏,很难具足破恶力和返回对治力。若是你对往昔所造的恶业生起了强烈的追悔之心,真正有誓不再造的决心,不可能再覆盖、隐藏自己的业障和错误。若是还想覆盖、隐藏,肯定没有真正的知错、改错。

  忏悔是通过佛力的加持,通过自己的善根,使业障和自己的相续分开。我们能做这样的忏悔,才能消除杀生的罪业。

  偷盗就是不予取,指在没有经过他人允许,或他人没有给予自己的情况下,通过明抢、暗偷或欺诈等手段将属于他人的东西等占为己有。

  偷盗也有以贪心、嗔恨心、愚痴而做的,和前面讲的杀生一样,可以依此类推,在这里不仔细讲了。

  偷盗分上、中、下三等。偷属于三宝的财产,属于修行者的财物,为上等偷盗;偷一般人的财物,属于中等偷盗;偷傍生的财物等,属于下等偷盗。这样来划分。

  只有满足四个条件才为一个完整的偷盗罪业。

  第一是偷盗的对境。即属于他人的财物。第二是动机。没有经过他人的允许,他人也没有给予自己,自己明明知道,却仍将他人的财富、财产占为己有。不是善意的,而是恶意的。第三是偷盗的行为。在暗中、在背后偷窃;通过强权明目张胆地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通过欺诈,念咒语,神通等手段获取,这都属于是行为。自己做、让别人做、随喜别人做,都算是偷盗的行为。第四是偷盗的结果。别人的财物最终归自己所有了,心里也把这些东西视为己有了。当相续中有这样的想法时,就犯了一个完整的偷盗恶业。

  “非梵行”,在居士五戒里主要讲邪淫,在这里讲的是不净的行为。一般的情况下以贪心、嗔恨心、愚痴做不净的行为,会造业,就有罪过,所以最好彻底断除这些。若是现在有家室,没有完全断绝的机缘,那也尽量不要犯邪淫业。

  妄语离间绮恶语,发露忏悔语四罪。

  语四种恶业有妄语、离间语、绮语、恶语。这四种恶业也以贪心、愚痴心、嗔恨心来分类,也要具足四个条件。这里简略地说一下。

  妄语分上人法妄语、大妄语、普通妄语。不说谛实语而说谎话,就是妄语。妄语的对境是把假话说给能听懂的人。妄语的动机是恶意地想欺骗他人。如果是善意的,就不是妄语,而是方便语。妄语的行为是通过语言、手势或文字等方式来欺骗他人。对方相信不相信都无所谓,只要听到了或看到了,就是妄语的结果。这就犯了一个完整的妄语罪业。

  离间语就是挑拨离间,以贪心、嗔恨心、愚痴心而造的恶业。离间语也有上、中、下三等:上等的离间语是破和合僧,这是极大的离间语,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过;在上师和弟子之间,同修道友之间挑拨离间,这是中等的离间语,罪业也特别严重;下等的离间语就是在一般人之间进行挑拨离间。

  说一些没有用的闲话,都属于绮语。作为修行人应该说一些对修行有意义的话,不应该胡言乱语。绮语也有以贪心、嗔恨心、愚痴心而说的,都要具足四个条件。绮语的对境是人,动机不是善意,而是恶意的。在《入行论》和《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也有这样的教理,善意地说绮语不积累恶业。有的人爱说、爱听这些闲话,为了救度他,转变他,跟他说绮语,这是善意地说绮语。行为是自己说,结果对方听到了或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时候就造下了一个完整的绮语罪业。

  恶语是恶口骂人。只要是说不悦耳的,恼害他人、伤害他人的话都属于恶语。

  这些是口四种恶业,是用口、语言造下的恶业,属于语罪,要发露忏悔。

  贪心害心与邪见,发露忏悔意三罪。

  “贪心害心与邪见”,这三种业是以“意”来犯的,都是起心动念,要把握非常困难,所以大家更应该注意。贪着财物,尤其是贪着属于他人的财物,想占为己有,这种心态就是贪心。害心是在相续中存有伤害他人的心。比如他人衰败时,做事情失败时,或受到别人的羞辱、欺骗、伤害时,若是自己心里生起欢喜心、感到高兴,就属于是害心。有的人心特别坏,别人稍有点不吉利、不如意的事情,心里就特别高兴,这都属于害心。邪见是不相信六道轮回,不相信西方极乐世界的存在,也不相信地狱的存在,不相信善恶业报丝毫不虚的道理。

  “发露忏悔意三罪”,发露忏悔现在与往昔所做的无数的“意”恶业。下决心:从今往后以正知正念守护自己的三门,誓不再造这些恶业,让自己的相续和这些恶业永远断绝关系,永远分离。如果暂时有一些决心,也会消除一些业障,但不能彻底清净业障。要彻底净除业障,就要让相续和恶业永远不再同时存在,这才是最根本的消业。

  这十种不善业是我们一般人都会犯的。在这里首先发露忏悔的,就是这些普通的罪业。无论是人,还是非人;无论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无论是学佛人,还是没有学佛的人,都会造这些恶业,将来都会感受恶果,所以十种不善业都属于自性罪。

  今天就讲到这里。祝愿大家吉祥圆满,扎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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