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真堪布:《量理宝藏论》讲解(二)

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达真堪布仁波切宣讲于2016年6月8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量理宝藏论》。

  本论分三:一、入论分支;二、真实论义;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分二: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分三:一、所知境;二、能知识;三、彼识知境之方式。

  丙一(所知境)分二:一、法相;二、分类。

  丁一、法相:

  境之法相识所知。

  第一品观境

  主要讲对境。什么叫对境呢?什么样的法为境呢?境之法相是什么?境之法相是“识所知”,对境的法相就是以取本身之识所认知。必须要产生识,才可以称为境。若是没有产生识,不可以称为境。有些论师觉得,所境、所知、所量,还有实有、真有,都是同一个意思,虽然名词不同,但意义都是一样的;有些论师觉得名词不同,意义也有所不同。

  萨迦班智达以及他的追随者,比如遍知果仁巴认为意义都等同。识所知为所境。能认识的对境就是所知。所量是什么?是正量之所认识者。以正量证明实有者是实有。若是没有正量,所认识的就不能说是实有。真有是以正量可见。所境、所知、所量、实有、真有都有不同的法相,各有各的特质,只是名词不同,但意义等同。所境也可以说是对境,分好多种。

  根据遍知果仁巴的观点,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分类。第一,从成为境的角度分为四种:所取境、显现境、耽著境、照了境。第二,从对境本体的角度来分为两种:世俗谛境和胜义谛境——二谛。第三,从取境的角度分为两种:现量境和比量境。第四,从取境方式的角度分为两种:自相境和共相境。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不同的境,有很多分类。但是最究竟的所量、所境只有一个,就是自相境。下面也会进行分析。

  什么样的法,哪些法可以称为境呢?这也是有区别的。首先,一切法都可以称为显现境,因为一切法观待自己的识,都可以称为显现境。而所取境是有限制的,按照萨迦班智达以及遍知果仁巴大师的观点,所取境都是外境,都是实有,仅仅是外五处,指的是色声香味触,才可以称为所取境,其他的都不可以称为所取境,因为不是外境,也不是事实存在。耽着境是分别识耽着于某法的时候可以称为耽着境。所谓照了境,无论是现量还是比量,无有欺惑的,补特伽罗能够得到如实的结果,所以叫照了境。

  但是,所取境方面有一些不同的观点,萨迦班智达和遍知果仁巴的观点是这些外境,比如色声香味触才可以称为所取境,其他的都不可以称为所取境。他们还承许唯识宗不安立所取境,因为他们不承认外境。所取境主要是经部的观点,经部认为这些外境也是实有的,色声香味触才是所取境。

  哪些识具有哪些境?第一,无分别识、无有错乱的识都有显现境。无分别识、有错乱的识都没有显现境。有分别识都有显现境,所取境只有两种执取外境的现量才有所取境,除此以外都无有所取境。耽著境,正确的分别识都有耽着境。照了境,正量有两种,现量和比量都有照了境。比如,眼根没有任何损害,特别正常,看前面有宝瓶,我们去找宝瓶,能找到宝瓶,这个时候,宝瓶可以称为照了境,无有欺惑。比量,对面的山顶上冒出烟,通过这个可以分析对面山上有人点火,去找也能找到,这也是无欺的,所以是照了境。这两个正量都有照了境。

  什么叫所取境?外境都是实有的,能取识执取之法。什么是显现境?浮现在我们心里面的形象。有为、无为,实有、无实有,这些法都可以显现在心里,心里浮现的形象叫作显现境。耽著境,是分别识起耽著,耽著某种对境、某种法,这样某法就成为了耽着境。照了境就是无有欺惑,补特伽罗真正能够得到的,看见了,事实也能得到,也去感觉、觉察,事实上也有这样的一个法或者境,这就是照了境。

  四境:所取境、显现境、耽著境、照了境。这是从某法成为境的角度来分的,有的法也可以成为所取境,也可以成为显现境,也可以成为耽着境,也可以成为照了境。比如外境、色法,柱子、宝瓶,它是能取心所执取的法,所以它既是所取境,也可以浮现在我们的心里,这个时候它也是显现境;分别心可以对这些法起耽著,这个时候这些外境可以成为耽著境;然后我们可以去找,看见柱子,我们产生了取柱子的眼识,取宝瓶的眼识,通过第六识也知道这样的情况,然后去找,真正有这样的识,无有欺惑,这个时候可以是照了境。所以一个法可以成为四个境。但也不是所有的法都可以是四种境,有些法只能成为其中的一个境,有这样的区别。此处主要讲境的法相。

  丁二(分类)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遣诤。

  戊一(破他宗)分二:一、宣说对方观点;二、释说破彼观点。

  己一、宣说对方观点:

  首先遮破他宗,宣说他宗的观点我们才可以进行分析。

  设若声称义共相,无现二者皆为境。

  这是对方的观点。什么是义共相?概念共相之一种,但存在于思维过程中之增益部分,即心中现起的外境形象,如思维中所现抽象的宝瓶、柱子等等。什么是”无现“?指本无见有。本无指对境实际无有或不成实,但在暂受惑乱外因损伤之根识(这个根识是有问题的)中明白显现,如同见一月为二月之无分别颠倒识。有时候我们没有看清楚,把海边的贝壳看成了银子,这都是颠倒识。这就是无现的意思。

  这两种境,雪域派,也可以说萨迦班智达没出现之前宣讲因明的一些论师,他们觉得这两个都是实有。意思是,他们承许有显现境肯定有所取境,而且是一体的,也属于外境实有。他们认为,义共相和本无见有这两种有境,自证的领受,可以直接建立。由此,间接可证

  明两种对境也是存在的。

  他们认为有两个识,通过自证就能知道,有识肯定有境。若没有对境,所取识也不会有的。有显现境,显现境和所取境这两个是一体的,实际上也有所取境了。萨迦班智达以及他的追随者,比如遍知果仁巴等论师,他们承许所取境都是外境,都是实有。这样的话就有矛盾了,他们就进行遮破。对方的观点是什么?显现境与所取境是一体,因此不同地点(东边南边)、不同时间(昨天今天)、不同行相(银宝瓶、金宝瓶)的外境虽然不能成立一个共相(它们没有一个共相),但是被认定为一体,如宝瓶、柱子。

  我们一想到宝瓶的时候,心里浮现的是所有的宝瓶,没有分别东边南边,昨天今天,金子银子,只在心里浮现了一个共相,实际没有这样一个共相,但是我们认定与共相为一体。这就是义共相,实际没有,不存在,但是在心里可以浮现这样的形象。

  同样,实际上没有分别错乱境的义共相,但是他认定有,因为识

  本身是一个分别识,是错乱识。

  还有如“二月”一样,本无见有的无分别错乱境,没有两个月亮,用手指按眼珠就会出现两个月亮。是眼根受到了外在的影响不正常了,所以显现了两个月亮,但这是错乱的境。这两者均是对境,意思是都有所取境。

  己二(释说破彼观点)分二: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

  庚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

  你们说,义共相和本无见有二者都有所取境,都有实实在在的境,那么,这两个识就不能是错乱识。

  则违取彼二识误。若谓境有然如绳,

  执着为蛇本错乱。执杂境有故未错,

  由境无故执蛇谬。

  但这两种识本是错乱的识,陈那论师的《集量论》和法称论师的《释量论》都有明确说明。

  这样,则与取这两种境的分别识及眼识(无分别识)二者错乱的承许明显相违(义为这二识就不应该错乱)。若义共相和所取境都事实存在,那么能取的识也不应该是错乱的。若被认定为一体,一个总相、共相,浮现的形象就是一个,就不能分为东边南边、昨天今天)和金银等。按你们的观点这些不应该是错乱的,是跟错乱相违的。然而,这两个就是错乱的,这也是相违。这样,见两个月亮也不应该是错乱的识,因为它是有所取境的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空中没有两个月亮,却但是现量见到了两个月亮,这个识是不符合境或对境的,这样,这个能取识是错乱的,但是按你们的观点不应该是错乱的,跟这相违,因为都是有所取境的识。

  用比喻来说明,如同缘取瓶子、柱子的眼识,这两个都不是错乱,因为外境上实实在在存在柱子和宝瓶,所以能取的识也不是错乱的,他为什么不是错乱的?他是有所取境的识,柱子也好,宝瓶也好,都属于外境,都是实有,都不是错乱。这是比喻。同样,义共相和本无见有这两个也不应该是错乱的,因为按你们的承许二者都有所取境,都有实实在在的境。这是第一个过患,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有这样的过患。

  还有个叫正量部,是声闻根本四部之一。他们也认为这些识之境都是事实存在的,因为他们承许五种基本所知都是实有的。这样,对他们来说这些也都是实有的,这样雪域派和正量部,都同样可以成为此处的对方,都共同的观点。这样也一样有如上的过患。

  如果对方说,这不一定,尽管所取境存在,但就像将绳子执着为蛇的识一样,是分别念本身错乱,并不是境不存在而安立了错乱的识。

  这是他们的比喻。比如把杂色的绳子执着为蛇,这是错乱的识,错乱的识是什么?能取心是分别识,本身是错乱的,所以安立为错乱,不是因为没有所取境才安立错乱。

  反驳:你们所说的比喻与意义完全不同。有所取境、能取识是错乱的,拿这样的一个例子、比喻来说明,但不是啊。因为执着杂色的眼识是所取境存在的识,所以不会错乱。杂色指的是花色的绳子,这个眼识看见的是杂色的花绳子,它是有所取境的,这个不是错乱的。这里有两个识,眼识是无分别识,它不是错乱的。它为什么不是错乱?它有所取境。什么是错乱的呢?是分别识。把绳子视为蛇的识不是眼识,眼识没有这个作用。它是意识,是一个分别识,是错乱的。它的所取境蛇原本无有反而执为有,才安立执蛇的分别念为错乱。所以你们没有分清楚,没有弄明白。第一个识,眼识不是错乱的,它有所取境。第二个识,分别识(意识)是错乱的,因为它是没有所取境的,绳子上外境上没有蛇,分别识是错乱的。所以,你们的比喻和意义完全不同,这样说明不了什么。

  庚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

  设若二种显现境,除识之外异体有,

  处可见位之他人,亦应亲睹如瓶等。

  如果你们说义共相与本无见有这两种显现境(但不是实有境),都是事实存在,都是除识之外有不同实体的所取境,那么处于可见方位的其他人观看时也应当能亲眼见到。可见方位,指离你很近,眼睛也没有问题。比如瓶子、柱子,你看见对面有柱子或看见前面有瓶子,旁边的人(除了根识有损坏者,比如说盲人看不见)应该也能看到。但是义共相与本无见有这两种显现境别人都看不见,这样承许就有问题了。

  这就说明它不是外境,不是所取境,也不是实有。

  若谓虽皆为外境,然如不见躯体内,

  错乱二相恒联己,是故他者不得知。

  内身非为可见境,是故自己亦不见。

  对方又辩解道:虽然这两个境均是有别于识的外境,不同体存在,但是,就像看不见自己的体内一样,这两种错乱的显现由于与见者自身之识恒常密切相联。所以旁边的人没法亲眼看见。所以,即便处于可见方位的其他人也无法了解、见到。

  反驳:你们所说的比喻与意义截然不同,内部的身体(内脏)有遮障阻隔并非是可见的对境,不仅他人,连自己也不能亲见。

  内脏是有遮障阻隔,皮肤、骨骼,非是可见的对境,别说他人,自己也没法看见。

  对方又说:

  若谓与己常系故,彼二亦非可见境。

  唯与自心相联故,纵说他者亦不解。

  说也没用,对方不知道跟自己的境、识相连。

  对方答道:由于唯独与有境本身恒时相联,故而这两种境并非是他人可见的对境。识,相连。唯独跟自己的自识相连,不是他人可见的对境,他人看不见。

  反驳:那么,由于唯独与自识相联的缘故,与谁也不共同,如此一来,就像内在的自证自明一样。无论如何讲说他人也不能了达或理解。

  唯独和自己的能识相联,跟其他的没有关系。自己的自证自明一样,你怎样表达对方也无法了解。你看到了两个月亮,跟身边的人说他也能知道。你心里浮现的宝瓶或柱子,跟身边的人说也能沟通,他也能知道,但是这跟事实相违。

  若谓相系各自心,是故言说他知彼。

  二人所诠义共相,乃互异故无法合。

  对方又申辩:每个人都有与自识相联的一个义共相,这里单独说义共相。因此当一个人说自己的对境时,另一个人也能了解自己心中的那个对境。

  不是共同的,都有自己的对境,那个人说的时候他也知道,特别相似,所以就知道了。

  反驳:这种观点绝不合理,说者与听者两人所说的义共相与各自的心相联,根本不是一体,也就是毫不相干的异体,所以绝不能理解成共同的对境,因为两个事物无法结合成一个。

  若谓各自人前有,二种心相皆雷同,

  自前呈现乃自境,未曾显现彼非境,

  是故异体所取境,焉能执着为一体?

  于同耽着为一体,应用名言故不违。

  对方又说:由于个人心中呈现存在的心相,这两种义共相一模一样(心里浮现的形象都是一模一样的),故而对相同的事物耽着为一体,缘它而应用名言(这样沟通),所以并不相违。

  反驳:那么请问,说者心中显现的那一行相,在听者心里呈现还是不呈现?如果在自前显现,就证明是自己独有的对境,因此绝不能执为共同;假设在自己心中未曾显现,它就不是自己的对境,这样一来,就不可能了知彼此相同。由此看来,互为异体者所取的境又怎么可能耽着、执着为一体呢?绝不可能执为一体。

  若谓虽本是异体,然错乱为一境取。

  执为一体错乱故,成立彼非所取境。

  对方又说:各自心中的对境实际上是异体(他体),然而由于人们没有认识到它们是异体,致使错乱执为一体。

  反驳:对境本非一体而妄执为一体这并不符合对境的真实情况(这样的话你的能取识是错乱的,所取境肯定也是错的,不存在),因此纯粹是错乱的心。通过以上这种方式完全可证明义共相并不属于所取境之列。

  依理观察本无有,多数仍旧耽着境,

  如以指尖指示时,愚者误谓见虚空。

  上述意义以暂停偈来说明(这是写书的一种方法,暂时落幕),如果以事势理(真有这种遮破力)来观察这样错乱识的两种所取境,就会认识到,实有的真实境本不存在,可是多数人仍旧耽着境存在,这就像愚笨的人们误认为看见虚空一样。比如,有人问:“虚空在哪儿?”另有人用指尖指示说“虚空在这”,对方朝着手指方向的空间望去,虽然他一无所见,却说“我已经见到了虚空”。

  虽然不存在,但还是觉得存在。这是先破对方的观点,然后再立自宗。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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